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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0 10:33
单位名称 子长市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教育培训及调查研究等服务,协助及妥善处理民族宗教和侨务等方面矛盾纠纷,协调民族关系,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利,调查统计民族宗教和侨界各类信息,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信息统计及服务工作。
住所 子长市刘家沟民政服务大楼二楼204
法定代表人 张海臣
开办资金 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子长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中共子长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坚持按时、按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七进”“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怖主义、反邪教、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镇(街道)民宗干部、宗教场所负责人培训班2期,围绕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规范管理等方面,举办培训5次,累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宗教场所、学校、广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册、展板展示、面对面讲解、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发放翻印编辑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安全法》《民族工作干部应知应会》《漫画解读宗教事务条例》8000余本,摆放展板12块、悬挂条幅8条,发放传单6000余张,使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活动实现常态化。(二)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开展社区联建活动。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建成冯家屯社区、袁家沟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2处,依托社区功能,为少数民族提供各类服务,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二是开展团结连心活动。建立常态化走访慰问少数民族群众机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上学等困难10余人次。利用子长革命烈士纪念馆、瓦窑堡革命旧址、羊马河战役遗址等红色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培训学习1次,提升民族团结大局意识。三是开展文化联谊活动。利用冯家屯社区、袁家沟社区两处阵地,组织少数民族人士经常性参与舞蹈、剪纸、插花、书法、古筝等文化培训和交流活动。全年累计举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技能培训8期。(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子长市委将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将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纳入巡察内容。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3次传达学习宗教工作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市政府每年与各镇(街道)签订《宗教(民间信仰)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二是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和创建“五好”宗教场所活动,全市9个宗教场所目前全部落实“四进”要求,达到“五好”标准2处,达到“四好”标准3处,达到“三好”标准4处,力争2023年全部场所都达到“五好”标准。深入开展宗教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支持指导宗教界健全从严治教、廉洁治教机制,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常态化良好教风。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召开“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座谈会,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制定《宗教(民间信仰)两级责任制公示牌》,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制定《子长市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周排查、月汇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妥善解决问题。持续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规范管理化水平。加强宗教界人士考核评价,提出限期整改建议,整改不到位的责令辞去相应职务。四是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发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在建设“四个子长”的新征程中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基督教定期开展义务理发、打扫龙虎山将军亭卫生等志愿活动。张家湾佛玉寺向寺湾养老院捐款3万元。各宗教场所通过深入一线慰问、购买口罩等行动,为全市疫情防控捐款捐物达5万元。(四)做好宗教领域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宗教领域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延市民宗发〔2022〕23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宗教领域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全市9处宗教活动场所、96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督查检查,重点摸排活动场所建筑物地基、墙体、主体承重等可能存在的隐患,严禁擅自新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擅自加盖改造。共排查出建筑物安全隐患2处,现场拉设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并提出修复方案,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取得的社会成效: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活动实现常态化,全年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安全事故发生。三、存在问题: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一是镇村两级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认识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出现了思想松懈、工作懈怠等问题。二是镇村两级宗教管理队伍力量薄弱,亟待加强民族宗教管理队伍建设。三是民宗中心人员配备不齐,经费紧张,严重制约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镇村两级干部教育,提高对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思想认识。二是强化镇村两级宗教管理队伍建设。三是向市委申请加强民宗中心人员配备,强化经费保障。五、下一步打算进行总结:(一)做好学习培训工作。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通过把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及考试内容,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对宗教方针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二)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活动报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扎实有序推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按照工作进展实行动态评分季度通报制,提升场所建设主动性。认真开展宗教场所主要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队伍。(四)完善少数民族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机制。计划召开全市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并尽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和困难。大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力宣传实施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及时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确保民族团结稳定。(五)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坚持科学、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想做事的思想,增强能办事办好事的本领,进一步开拓创新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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