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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柞水县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0 10:03
单位名称 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柞水县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优质监察保障。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实施现场执法检查;环境保护应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排污费的核定、征收。
住所 商洛市柞水县城北关
法定代表人 汪刚
开办资金 6.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万元 3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根据业务范围开展的工作情况(一)紧扣一个中心。以执法大练兵为中心,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突出实训、实战、实效,制定印发了《2022年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测大练兵工作方案》,成立执法监测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违法案件查办、队伍能力建设、移动执法应用、实战化练兵、非现场监管、执法监测联动”六大内容开展执法监测练兵工作。制定了《2022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党的理论及业务知识同步学习、同步研讨,今年以来开展学习培训12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网络答题、八五普法知识答题。(二)筑牢两条底线。一是严守法律红线。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及时更新调整双随机监管名单,共抽取执法人员228余人次,抽查企业81家次,上传双随机笔录114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核查工作,重点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查处。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703人次,检查企业331家次,立案查处16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6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份,罚款108.196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行政拘留1人。二是严守安全底线。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目标,统筹环境安全和平安建设两项要求,紧盯“双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生态环境系统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暨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涉重企业和尾矿库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下发限期整改18份,检查尾矿库24座,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录入工作。创新实施“人盯人”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重点企业及尾矿库环境安全包抓责任机制。(三)抓实三项重点。一是做好信访查处。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生态环境系统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建立完善领导接访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做好环境信访查处,2022年查处环境信访90件,办结率100%。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制定印发了《柞水县2022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乱排乱放专项整治,排查乱排乱放线索13条,立案查处8起。开展农家乐规范化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农家乐经营主体规范化做好污水处理及餐饮油烟净化处理工作。开展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查处矿山企业环境违法问题7起。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矿山植被恢复。三是加快督察整改。第一轮中省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各级巡视、巡查、审计、秦岭图斑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1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个,1个正在有序整改,督察期间交办的20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在全市率先提请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通过了《柞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请县委、政府召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3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7个,1个已经整改到位,6个正在有序整改,督察期间交办的33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四)抓好四个专项。一是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始终将专项治理贯穿于环境执法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之中,切实发挥生态领域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印发《生态环保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总体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2022年召开专题推进会5次,排查突出环境问题15个、问题线索20条,建立工作机制4个,调度部门线索9条,移交纪委监委线索1条。二是开展蓝天保卫战强化行动。持续开展强化行动78次,累计出动人员224人次,检查企业197家次,聚焦城区建筑工地、餐饮行业、加油站、汽修厂、重点涉气企业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开展加油站联合执法、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检活动;深入开展《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办理了全市首起违反《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违法案件。三是开展“双高”交通项目专项检查。成立双高交通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明确检查工作要点,累计出动执法人数65人次,检查“双高”交通项目建设单位23家次,立案查处西康高铁项目施工2标段、3标段环境违法行为4起,罚款20.5万元。四是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打击固体废物及工业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针对矿山产废及汽修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就暂存间建设、危废转移、制度建设、台账管理进行监督指导,下发限期整改3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五)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实施网格化监管工程。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及时调整了基层网格化管理人员,2022年各级网格员实际在线次数60236次,上报巡查信息共85366件,网格员实际在线率、网格巡查频次完成率、案件办结率均达100%,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2022年四级网格员上报2起企业违法排污线索,均已查处到位。二是实施生态损害赔偿工程。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柞水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征集生态损害赔偿线索,全年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起。三是实施执法帮扶工程。深入开展“查堵点、破难题、树新风、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组织召开了矿山企业恳谈会,出台《生态环境系统企业环境帮扶制度》《生态环境系统调查研究制度》《生态环境系统“企业接待日”制度》三项制度,建立环境系统行风监督员制度。2022年接待企业12家,解决问题12个,深入企业开展执法帮扶家56次,“送法入企”22次。四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工程。制定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战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隔离点、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工作,指导7个疫情隔离点规范处置医疗垃圾。五是实施法制政府建设工程。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服务企业、送法上门、全民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自查、书记点评法制工作反馈问题整改、省第三方评估柞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反馈问题整改,完成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及示范单位创建复验评估。二、社会和经济效益1.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3人次,检查企业331家次,立案处罚16家,处罚金额持续突破百万大关,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4起,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行政拘留1人。2.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效果明显。第一轮中省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各级巡视、巡查、审计、秦岭图斑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1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个,1个正在有序整改,督察期间交办的20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在全市率先提请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通过了《柞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请县委、政府召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3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7个,1个已经整改到位,6个正在有序整改,督察期间交办的33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3.环境信访调处工作成效显著。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生态环境系统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建立完善领导接访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做好环境信访查处,2022年查处环境信访90件,办结率100%。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案件质量有待提高。三是现场执法仍需更精细。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培训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定期研讨、自主学习等方式掌握环保政策、规章、标准的修订;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注重精细化执法,规范移动执法现场留痕,提高现场执法移动设备使用率,健全移动监测联动机制。下一步工作打算持续抓好执法大练兵和各项专项执法工作。持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加大移动执法设备使用,拓展执法手段,规范移动执法现场留痕,提高现场执法移动设备使用率。持续抓好环境信访投诉办理,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环境权益。持续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全面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完成年度任务。持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加强项目谋划,强化信息宣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