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以来,我办在市招标办、县住建局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以下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严把标前审查,严控准入程序。在标前审查中明确重点,分类施策。一是对参与黄龙建设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要求招标代理人员持证上岗,未备案登记或无证人员一律不得开展招标代理活动;项目招标完成后,结合招标代理人员的招标代理情况,使用条章对招标代理人员的信用手册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实行无未招先建承诺制,与办理招标备案的建设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招投标法规,无未招先建、不肢解项目、不规避招标、招标之前不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招投标合规合法。三是在招标工程前期资料审核环节,明确专人从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等手续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工程无手续或手续不全进入招投标程序。四是所有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屋与市政工程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促进招投标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二)严格标中监督,规范投标行为。在标中监督工作中全程参与,严管实督。一是在投标环节中主要对投标文件递交人的合法身份、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是否合规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与招标公告要求、招标文件内容不相符的,立即废除其投标资格;二是在评标环节中主要对建设单位在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向专家评委进行诱导以改变中标结果以及监督专家评委的打分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建设单位或专家评委打分显失公允的,现场对其提出疑问,要求其进行解释,并对失当行为进行纠正,以确保工程开标全过程的公平公正。(三)强化标后监管,约束履约行为。在标后监管工作中及时跟进,确保实效。一是强化工程项目标后监管,重点比对投标标书,核查资质、人员以及中标企业是否有违法转包、分包、肢解发包、挂靠等不良行为,多次开展施工现场检查,有效杜绝了“一类企业竞标、二类企业进场、三类企业监管、四类企业施工”的现象发生。二是对于履约不到位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有效地提高了中标企业履约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确保了工程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工作的无缝对接和全程规范。三是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代理机构等招投标相关企业单位进行宣传工作。四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不定期的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检查工地人员在岗情况,工程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现象,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五是对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的投标人,违规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查实后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外,限制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加大招标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情况的,坚决叫停纠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一是我办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紧抓“标前审查、标中监督、标后监管”三个环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效消除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行为,进一步优化了招投标过程中的营商环境,也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监督程序。二是强化档案管控,有效提升了查阅档案效率。2022共接收招标档案300余册,按照项目名称和编号统一装盒归档,便于查阅和保管;同时坚持存档借阅签字制,并及时催要归档,确保招投标档案的完整、规范。2022年共监督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22项,建筑面积1.5万㎡,总交易额3.67亿元,较2021年总交易额3亿元增长0.67亿元。截止目前,各项工作平稳推进,黄龙招投标市场秩序井然。三、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县的招投标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招标法规、政策、方法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个别招标文件存在错漏及前后不一致等现象,给评标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编制人员短缺。因单位配备人员较少,有时在处理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标后监督检查等工作时,往往顾此失彼,统筹安排的协调性有待加强。四、改进措施。(一)要继续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参与招投标各方对招投标法规政策的掌握了解程度,促进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的学习力度。二是严格要求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工作之余多和身边同事交流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自身素养,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参与招投标各方对招投标法规政策的掌握了解程度,促进黄龙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内外并重。加强招投标全程跟踪管理,将监管的侧重点由场内向场外延伸,做到场内场外并重。保障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三)提升自身素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加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以招投标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职工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