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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0 09:50
单位名称 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国家及地方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汉滨区兴安西路117号
法定代表人 张大宪
开办资金 20.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06万元 25.7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十年禁渔”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全面开展巡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次,开展巡查121次,检查重点水域10次,检查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酒店、渔具店26家。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9车次,出动执法船只18船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发放禁捕宣传材料30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20余副,车载喇叭播放禁渔通告80余次。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巩固禁捕成效。扎实组织开展“禁渔知识六进活动月”、“中国渔政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四清四无”等专项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处理“中国渔政举报线索”3起,“安康市12345渔政工单”22起,群众投诉举报40余起,问题交办全部处置到位并予以回复,满意率100%;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案13起,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涉渔涉刑案件2起,没收非法渔网150张、禁用钓具198个。(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共检查农资经营企业18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89人次,制作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500份,共调解农资质量纠纷6起,依法查处涉农案件4起,让老百姓买到“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二对全区经营的农作物品种进行系统全面备案,共备案439个,确保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三是开展农药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样检查工作,共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样送检8批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的宣传力度,检查生产主体落实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强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核查用药记录,提高种养环节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共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6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80份,未发现农产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国家命令禁限用的70种农药行为;二是对全区生产的蔬菜水果、禽蛋等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2批次,抽检样品18个,抽检样品合格率100%。三是指导农业生产企业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8万瓶(袋),共34.25kg;四是全区83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已纳入国家及省级追溯平台管理,使用农产品追溯码和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5.3万份,带码、带证上市农产品600吨,实现了消费者放心购买、生产者增加效益的双赢局面。(四)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入厂(场)查验登记、非洲猪瘟自检等环节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处理群众举报线索10起,消除了风险隐患。二是对汉滨区内运输畜禽的检疫证明、牲畜耳标等情况进行严格查验,严查违法违规调运畜禽整治行为。(五)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对区自然资源局移交张滩、五里等镇的违法建房线索21户、瀛湖自然资源局移交的违法建房线索5户,区公安局移交的违法建房线索1户,都进行了实地勘测,并处置回复。(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包联”活动。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七)全力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一是是抓主导产业。全年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争取申报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享受奖励扶持2万元;引导发展村集体经济,申报产业发展奖补资金9.9万元,集中培训实用技术80余人;全年发展稻鱼综合种养34亩、玉米大豆复合套种55亩、纯种大豆100亩、玉米300亩;二是促稳岗就业。组织引导群众外出务工423人,申报交通补贴147人,享受务工交通补贴金额6.89万元。三是加强农产品消费帮扶。全年引导农户自销或帮助销售农产品达20.1万元,确保帮扶实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大队积极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共开展渔政联合执法行动11次、农资打假专项行动4次、种养殖环节专项行动3次、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6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638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50余(个),农资经营企业182家次,立案查办各类涉农案件16起,收缴罚款人民币11、524万元;处理“12345工单”39起,已全部查处并回复;调解农资质量纠纷6起;提供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商品知识及农业科技知识咨询服务10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十年禁渔”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名执法人员荣获“安康市2021年度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起案件被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全省农资打假典型案例”、2起案件被评为“市、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专项执法经费保障问题。专项农业执法经费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执法办案、执法船艇和车辆维护等费用无法提供充足保障,影响各项执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人员编制问题。大队新划转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机执法、渔政执法等工作职能,业务量大,现大队人力紧缺,执法力量薄弱,无法保证有足够的工作力量完成各项执法任务。三是工作衔接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需要各部门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持续加大对相关法律及执法案例分析的学习,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检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管工作职责,强化农业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严格案件查处。加大“十年禁捕”、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依法查处各类涉农案件,确保全区农资质量安全。(二)健全渔政执法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压实镇办监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护渔员队伍巡河护渔作用,确保如期实现长江流域汉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继续推进禁限用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违法添加隐形成份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添加等违法行为,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加大猪肉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和私屠滥宰行为,确保辖区内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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