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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0 09:10
单位名称 太白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提供服务,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政策宣传,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发放,个人帐户管理,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的检查、稽查,养老保险费征收情况的定期对外公告等。
住所 太白县北大街4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
法定代表人 李刚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7万元 4.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狠抓运行管理,切实规范业务运行机制。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设置了业务股和综合办公室,明确了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了组织决策控制制度。分别设立业务经办与财务会计岗位,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业务经办建立了初审、复核、审批的三级审核制约机制,业务办理严格执行授权管理,授权符合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2、业务运行合理可控。明确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核定、账户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并在业务办理中严格执行各个环节的经办流程操作,落实初审受理,复核确认的办理程序,确保各业务办理环节不出问题。3、基金财务有效运行。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资金存入规定银行。每月按时核对支出户银行账户、收入户银行账户、财政专户银行帐户、核对代扣征缴数额,确保财务数据一致、帐款一致。4、信息系统安全可靠。明确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职责和权限,信息的录入、修改、访问、数据维护等都是按照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同时配备专用计算机,对内网业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进行了完全物理隔离,专机专用,分离操作。信息数据由省信息中心远程备份,确保了数据安全。5、管理监督有序开展。对业务经办资料进行了复查,其中发现个别单位在申报交费工资基数时漏填项目,及时要求业务经办人员整改,立即联系相关单位对缴费基数重新申报,并及时在中心系统进行补收。(二)专注整改稽核,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1、开展基金风险专项排查。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风险排查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会议,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风险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坚持“交叉检查”和“自查盲查”相结合,通过对照人社部发十项45条、上级下发疑点数据、审计反馈、专项检查反馈、自查等方面共排查问题19个,开展警示教育3次,建立6个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整改,逐项销号,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2、梳理流程防范业务环节风险。中心通过风险排查,对所有经办事项及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认真解决经办工作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和省人社厅印发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流程(暂行)》的文件精神建立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和细则,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的要求,及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管理规定,确保每一笔业务都能经得起检验,从源头上堵塞漏洞。3、全方位进行内控稽核。始终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逐一比对纸质存档资料与系统操作数据,保障社保经办工作合法、流程规范、严谨细致。针对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和风险较高的环节,建立清晰详实的稽核管理台账,严把养老金的发放关,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进行重点稽核,同时,通过“互联网+社保”宣传政策,对968名退休人员定期开展人员的生存认证,防止死亡冒领。(三)强化能力素质,努力提升养老保险工作效能。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中心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学党史、送温暖、办实事、解疑惑”政策宣传月活动,利用人社比武练兵平台,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文件。通过学习,促使干部职工把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新思维、新方法和具体行动举措,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有序推进,不断增强本领,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四)聚焦资金拨付,保障养老保险待遇全面落实。1.参保登记实现全覆盖。研学政策、严把关口,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实现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及人员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全县单位参保登记257个,人员参保登记3492人,其中在职2346人,退休1146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率100%。2.基金收缴实现零差错。建立税务、财政、银行经办机构建立四方对账机制,及时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缴对账,确认基本险收入4367.49万元;按时完成职业年金基金征缴、收款登账、实收分配,职业年金收入2133.22万元,基金收缴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3.养老金发放准确无误。为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每季度提前预算待遇支出数额,及时向县财政申请资金,于每月10日前将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全年共计为全县1146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待遇7720.16万元,其中基金支付7215.16万元,财政代发505万元,待遇发放无一差错、无一遗漏。4.年金待遇支付及时准确。按照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每月将职业年金征缴收入对账无误后及时准确归集上解到省级托管账户,全年共计归集上解职业年金基金2086.17万元,为473名退休中人支付职业年金待遇125.67万元。5.关系转移业务正常开展。持续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通过线上电子化转移接口,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业务经办效率。办理完成制度内转移接续180人次,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64人次,转移基金收入230.07万元,转移支出19.31万元。6.完成退役军人待安置期补费。积极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明确补费流程、系统操作步骤、时限要求等,全面完成2020年、2021年安置的15名退役军人待安置期补费,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1.89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单位参保登记257个,人员参保登记3942人,其中在职2346人,退休1146人,参保率100%。(二)基金收缴及时有序。全年基本险收入(含转入、财政补贴)总计4367.49万元,职业年金基金征缴收入2133.22万元。(三)2022年共计为全县1146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待遇7722.16万元,其中基金支付7215.16万元,财政代发505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参保单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经办人员不固定,办理业务拖拉,不积极。2、个别单位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导致欠费。(二)改进措施:1、积极和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沟通联系,加大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经办流程的指导。2、定期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检查,确保各参保单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四、2023年工作计划。1、做好参保登记、职业年金征缴、待遇发放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参保率、基金征缴率、待遇发放率、清欠率均达到100%。2、深入研究,积极推进转移接续工作,做好辞职、辞退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职业年金补记工作。3、积极和省市沟通对接,尽快拿出公务员职级套转后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办法。4、有计划的对参保单位开展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足额入库。5、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认证困难人员采取上门认证方式,确保认证率100%。6、按照政策规定,按时完成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发放到位。7、认真落实内控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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