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商洛市商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承办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 | |
住所 | 商洛市商州区东新路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艳 | |
开办资金 | 42.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商洛市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16万元 | 17.9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养老待遇精准发放,实现稳提升。建立区财政每月预拨周转金制度,按照“三级审核,张榜公示”的办法,保证每月25日前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22年先后两次为适龄人员调整并补发养老待遇,人均月领标准为150.2元。2022年全区累计发放养老待遇81164人1.37亿元,发放率100%;其中1-12月累计新增5521人,累计注销2792人。累计发放丧葬补助金2769人221.52万元,待遇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2、资格认证掌上办理,实现常态化。一是抢抓机遇早安排。每年利用春节外出人员返乡之机,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在“商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认证通告,持续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提高手机APP使用率。二是上门服务解民忧。采取以手机APP认证为主,核心认证为辅的方式,对于无法通过手机完成认证的人员,由镇办和村(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协助认证。打通城乡居保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81164名待遇领取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认证率达100%。3、创新缴费补助模式,实现新跨越。积极联系区委组织部、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在职村(社区)干部代缴养老保险方案,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为1390名在职村(社区)干部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11.43万元,切实提高了村(社区)干部干事的积极性,稳定了基层队伍。同时,引导群众积极通过手机缴费,2022年全区参保缴费20.0385万人,收缴保费4510.0975万元。4、综合业务线上受理,实现优服务。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通过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线办理相关业务。2022年在线受理新参保登记2163人、保险关系转移428人次、保险关系注销1031人。城乡居保各项业务不受时间、地域限制,不出户、不跑腿自主或在亲友帮助下办理参保、缴费、查询、待遇申领、关系转移、保险注销、资格认证等业务,操作更便捷、更准确。5、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实现稳增长。一是建立《商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基金管理职责》等10多项制度,严格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基金运行安全,实现保值增值。二是增设稽核内审股,明确股室职责和人员分工,每年按照稽核计划对各业务股室和镇办人社所业务经办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稽核检查,严防各项业务在经办环节发生资料附件收集不全、表册填写不规范、签字盖章不严等问题发生,不断规范业务经办,严防基金流失。6、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落地,实现新突破。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建立“三抓、三清、三快”工作机制,率先在全市启动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商州模式”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目前,累计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1.4亿元,审核确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44353人,审批发放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和养老生活补贴9707人1031.3368万元,其中:缴费补贴1163人99.3229万元,养老生活补贴8544人932.0139万元,积极稳妥地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养老遗留问题。7、特殊人群大局稳定,实现零上访。一是全区共审批认定教体、卫生、农业、林业等14类群体符合享受养老补助21718人,2022年1-12月发放“八大员”工龄补贴到龄15453人,429人因死亡或参企不符合发放,实际发放到龄人员15024人,发放工龄补贴1036.85万元。二是认定两参军人866人,累计为322名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累计发放3088人次,发放待遇60.47万元。三是主动梳理排查涉稳隐患。对容易引起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对工龄有异议的群众,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做好解释,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做到“12345”热线平台反馈问题、来信、来电、来访事事有回音,共计收到“12345”热线平台、区长信箱反馈问题共13份,结案率100%,从而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零上访。8、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实现全程监管。围绕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数据稽核,提高数据质量。开展风险数据核查19414条,社保卡疑点数据核查10103条。整合了城乡居保发放数据81164条、机关事业养老数据4921条和企业职工养老数据7590条,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杜绝重复领取现象发生。二是结合工作职责,梳理经办风险。对各业务股室系统权限全面开展自查,按照“三员”分设的管理办法,落实岗位不相容要求,合理设置权限,5月份落实社保卡扫码登录,取消用户名口令,系统操作更加安全。结合职责分工,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切实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是规范银行合作协议,确保发放安全。与合作银行重新签订了协议,要求银行对业务系统所传递的发放数据中的账号、户名和待遇金额等信息进行校验检测,发现账户与户名不一致或大额待遇支出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支付并反馈,配合对异常数据进行核验,以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加强稽核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成立专项检查组,加强“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长效机制。对基层社保基金发放运行情况定期监督检查、评估核实,加强线索研判。9、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应保尽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建立人社、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城乡居保政策进万家”活动。动员困难群体应参尽参,要求各镇(街道)健全特殊人员参保缴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困难群体符合参保缴费条件人员应代尽代,2022年代缴保费17530人121.19万元,城乡居保普惠性、兜底性作用持续发力。二、工作亮点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率先在全市启动,解决了失地农民养老难的遗留问题,确保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此项工作受到省市领导的赞许,目前已向省社保局申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三、存在问题1、税务征收平台与城乡居保信息平台数据衔接不流畅。如在办理变更或缴费业务时,两个信息系统数据传输最快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接收到相关信息,不能实时推送,影响工作效率。系统内重残缴费模块,暂未实现与税务系统无缝衔接,业务系统0元缴费与税务系统缴费发生冲突。如业务系统0元缴费已做代缴,个人又在税务系统再次缴费后,导致当年重复缴费金额,无法计入个人账户。2、被征地农民信息系统创建缓慢,影响工作效率。按照省市要求,严防手工报盘风险,居保中心已将发放数据报送省长天进行系统化发放处理,目前系统仍未建成。3、社会保险帮扶代缴标准低,清零任务较困难。特别是16-45周岁年龄段人员和待嫁人员,虽然有缴费能力,但是50元的补助标准低,吸引力不大,个人不愿缴费,代缴无法实现。四、2023年度工作设想1、推进重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全力以赴保发放。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养老待遇、被征地农民补贴、丧葬补助、工龄补助、转移等项资金每月25日前兑付到位,发放率和准确率达100%。二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参保续费工作,全面消除现金收费现象,动员参保对象选择3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储存额。2、聚焦社会保险帮扶目标任务。一是将扶贫数据进行再整合、再清理,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力争8月底前全面完成代缴任务,发放率保持100%。二是跟进易地搬迁群众后续服务工作,加强迁出地和迁入地间的业务协调,逐渐过渡,确保搬迁群众享受城乡居保服务不打折扣。3、全面提升业务经办服务质量。一是继续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最大限度提高参保缴费、待遇申请、生存认证的应用率和自主办理率,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加快城乡居保信息化步伐。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环节,推行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率。三是继续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4、强化风险防控保障基金安全。一是加强基金监管,健全内控制度,紧盯待遇发放、基金管理等重点工作不放松。二是多渠道加大信息比对和监管力度,堵塞风险漏洞,确保基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三是持续巩固社保基金管理和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成果,守好群众“养老钱”。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