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区域金融合作交流提供相关服务;配合省、市、县级金融监管机构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政金企合作,研究鼓励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做好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 |
住所 | 定边县政府大院 | |
法定代表人 | 钟之岳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万元 | 10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科学引导,促进银行信贷投放。印发《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202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22号)、《定边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定政办发〔2022〕24号),会同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二)持续发力,化解银行不良贷款。今年以来,我中心协调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一方面通过鼓励各银行利用“续贷、展期、借新还旧、延长期限”等方式,推进贷款重组,另一方面引导各银行立足本地实际,积极争取省行支持,采取现金清收、核销、转让不良、盘活转化等方式极力化解不良贷款。截至12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79亿元,不良率为2.40%,保持在市政府下达4%指标以下,总体风险可控。(三)协同推进,拓展融资担保业务。支持定边县金通融资担保公司发挥政府性融资增信功能,加强与省农担公司合作,设立省农担公司定边办事处,创新推出“县域振兴批量贷”业务,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面,切实为“三农”领域发展提供支持。截至12月末,县担保公司与定边农商银行、长安银行定边县支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共为6家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210万元。(四)统筹协调,做好金融工作宣传。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非法集资、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4215500、4543434)和全国扫黑除恶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畅通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渠道;依托处非宣传日,联合公安局、法院、教育局、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等处非成员单位,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扫黑除恶开展集中宣传。协调县公安局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人行以及各金融机构,开展“守护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难度”为主题的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内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金融知识等内容开展集中宣传。(五)全面排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印发《关于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47号文件),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常态化风险排查和信息报送机制,派专人定期监测“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单位每月报送信息情况,持续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配合市金融局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档案资料查阅等多种方式,对我县地方金融组织的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存在经营问题的地方金融组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照《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伪金交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单位,对市局反馈的2家经营范围中含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定边县同融家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定边县誉瑞财税有限公司),开展“伪金交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暂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吸收存款等情况,全县未发生源发性非法集资案件。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今年以来,我中心会同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截至12月末,我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2.03亿元,同比增长8.89%;各项贷款余额157.96亿元,同比下降2.88%,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22亿元、同比增长15.98%,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88亿元、同比增长23.23%。协调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鼓励各银行采取现金清收、核销、转让不良、盘活转化等方式极力化解不良贷款。截至12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79亿元,不良率为2.40%,保持在市政府下达4%指标以下,总体风险可控。三、存在问题(一)银行信贷需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完善信贷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普惠金融、乡村振兴、金融扶贫等领域倾斜,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占比,全面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高企风险。12月末,定边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34亿元,不良占比4.97%,较年初增长5.03%,不良率长期高于4%阈值。因疫情延期还本付息陆续集中到期,不良率控制在阈值水平有较大压力。(三)金融部门监管处置手段不够有力。县级地方金融部门职能主要是金融协调、服务和推广,在日常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金融监管中,职责不明确、体制机制不顺畅,缺少有效抓手。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把握信贷进度和投向,加大对乡村振兴、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投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农业产业化及新农村建设提供信贷支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定边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加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地方发展考核激励作用,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各种信贷政策,优化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数据动态监测,积极采取纪检、司法、行政等综合措施,合力清收化解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持续压减存量、减低金融风险,扎实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强化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和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加强线上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对风险较高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预警提示,加强对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识别。继续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予以分类处置、有效化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确保全县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四是有效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相关政策要求,引导县金通融资担保公司扩大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全面完善推广“县域振兴批量贷”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积极放贷。督促典当、小贷等地方金融组织,尽快完善经营制度,规范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立体化、多元化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