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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非税收入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9 16:03
单位名称 定边县非税收入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财政各类统一票据领购发放及管理。
住所 定边县财政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王志东
开办资金 39.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01万元 52.37万元
网上名称 定边县非税收入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中心在财政局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夯实目标责任,不断开拓创新,强化征收措施,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党建工作我中心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建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建设,以提升党支部活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党建品牌创建。今年,按照财政局党委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部署,我中心支部以“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党建业务双融合,通过品牌建设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提质增效,形成以党建带业务、以业务练队伍,党务业务互促互进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心党支部将“三会一课”与党建品牌创建相结合,与中心业务工作相结合,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充实党员的思想阵地,激发党员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为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提供思想保证。今年我中心支部共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小组会12次,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组织开展“三类五星”党员评议4次,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宣传党的先进性,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党章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考核,提供交流学习平台,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潜力,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干部“三类五星”评议,季度评议将作为年终党员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引导支部党员铭记党员身份,凸显党员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开展“双报到”活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财政局的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全体干部齐上阵,在四级长、五级长、高速公路口、隔离九点等的岗位上,勇于担当,奋战一线,为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六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任务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二是结合干部作风整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牢记党章党规党纪,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家庭幸福和单位形象。七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我中心规定每月的党员活动日为党费缴纳日,设专人严格按照当年工资基数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并及时将党费足额上缴直工委。二、干部作风整顿“双亮”试点工作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中心结合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双亮”试点工作。一是亮明职责。结合党建阵地建设,在单位醒目位置亮出单位职责、组织机构和各股室职责,并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双亮”岗位职责监督牌,放置工作案头,明确具体职务、职责和监督电话。进一步理清职责线,做到“一人一责、人人有责,一人一岗、人人担当”,切实压实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提升执行力。二是亮明身份。在业务股室亮出支部承诺,亮出党员承诺,全体党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党徽,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坚持走在前、做示范,带头亮职责、亮身份、亮承诺,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三是亮明任务目标。结合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作战图”,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责任股室,并上墙公示。切实做到亮明职责、亮明身份、亮出责任、亮出自律、亮出动力,亮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最大限度方面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三、业务工作(一)票据管理工作2022年从市财政局共领购陕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80000份,陕西省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831箱,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款票据(公安交警专用)20000份,其他各类票据340本。共发放陕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69692份,陕西省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638箱,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款票据(公安交警专用)20000份,其他各类票据202本。共核销陕西省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557箱,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款票据(公安交警专用)19586份,其他各类票据268本。(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开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和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对相关执收单位进行督促检查,采取执收单位自查、财政重点抽查、走访群众、调研企业等方式,重点围绕是否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乱罚款乱摊派、应减未减、应免未免、逾期收费、捆绑收费以及收费公开情况实施检查。二是完成县营商办分解到财政局的各项营商环境工作任务。(三)税源调研工作一年来,我中心按照财政局的工作总体部署和中心重点工作任务,以落实税收政策和强化征收管理为抓手,开展重点税源摸底调研,全面了解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政策落实和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调研发现的问题,采取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问题研讨会,落实政策法规,捋顺征管程序,通过人大代表建议方式向县十九届人代会提交《关于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的建议》等措施,由县政府统筹推进,健全自然资源、工贸、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村组配合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对我县石油开发和新能源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明确计征依据,做到应征尽征、“颗粒归仓”,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一)2022年全县非税收入完成177256.9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294.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60.52万元;耕地开垦费253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992.06万元;专项收入26795.45万元;罚没收入3757.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56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0137.04万元。清缴石油开发费30000万元。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从财政专户拨付非税资金33482万元。资金的统筹拨付极大的缓解了预算内支出压力,保证了各单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以及急办事项的顺利进行。(三)减税降费效果明显。2022年全县累计留抵退税35879万元,涉及468户企业。新增减税降费10076.11万元。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1452.15万元,增值税减免5218.46万元,六税两费减免2420.50万元。五、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收单位收费、罚没款上缴不及时。二是单位在领用票据过程中存在缴销不及时现象,不能够严格执行缴旧领新制度。三是税源调查受大环境的影响,开展税源调查难度较大。六、下一步工作计划2023年,我们将按照财政局的安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早部署,早计划,早安排,继续强化学习,夯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扎实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财政事业发展做出新的业绩。(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动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学习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中、省、市、县和财政局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实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作风整治成效,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能。(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总要求,持续抓好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统筹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提高非税收入质量。贯彻落实国家非税收入征收政策,建立健全非税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非税收入按国家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征收。(四)加强票据监管工作,做好电子票据管理。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全面推进电子票据收费工作。(五)加大清缴欠款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欠款。创新石油开发费清缴模式,主动配合县委县政府和财政局对石油开发费清缴收缴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六)做好税源调查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完成各项税源调查工作,配合财政局完成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实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七)落实民生政策。加大彩票公益金、残疾保障金、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支持民生项目建设和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生活条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2年度被财政局评为“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