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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3-03-29 15:57
单位名称 凤县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林业法规宣传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加工;林权林地管理;督促管理生态建设实施。
住所 凤县凤州镇团结路
法定代表人 闫荣杰
开办资金 10.0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
举办单位 凤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万元 3.61万元
网上名称 凤县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工作完成情况1、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以贯彻落实省市8部门开展的“清风行动”为切入点,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乱捕乱猎”整治工作,推进全县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入常态化,狠抓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全年开展了“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等宣传教育保护工作,先后在国省干线、自然保护区维修大型户外宣传牌12面,在湿地公园制作宣传警示牌26面,悬挂、张贴宣传横幅16条,累计发放通告、海报、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640份,举办宣传活动5场次。加大了19个联合管护站、交通检查站、森林公安对秦岭野生动物检查力度,严密布控,查处非法狩猎案4起,目前已侦办结束全部移交县检察院起诉,对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2、保护管理持续推进。(1)狠抓野生动物保护补强业务短板。全年救助林麝、小麂、猫头鹰、雕鸮等兽类、鸟类野生动物899头/次(只),其中林麝各种手术疾病(肺炎、外伤处理、剖腹产、水肿、毛球、泌尿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眼部疾病、皮肤疾病)救助883头、野生动物救助16次/头(只)。对群众在林区发现野猪及兽类野生动物死亡打电话报的死体,在野外进行无害化处理2次2头。配合县公安局完成了4起非法狩猎案禁猎区确认工作,向县检察院、公安局出具涉案野生动物价值评估意见书4份,为案件侦破和起诉提供了有力证据。(2)完成红豆杉迁地保护增加造林面积。年初完成了留凤关镇白果树红豆杉迁地保护营造林工作,栽植秦岭红豆杉500亩18000余株,设置刺铁丝围栏1050米。(3)加大林麝人工繁育管理强化监管力度。为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协会召开林麝养殖工作座谈会3次,培训林麝养殖人员3场次400余人。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县境内20家林麝养殖繁育场所的制度落实、耳号标识、卫生防疫、超范围养殖和禁食野生动物等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扎实推进林麝人工繁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4)做好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保障群众权益。全县一年来共计收到野生动物损害农户农作物有效报案272件,有效赔偿272件,赔付金额296250元。3、林麝产业不断壮大。(1)饲料补贴已完成兑现。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特色产业发展思路,进一步落实林麝养殖使用颗粒饲料补贴30%优惠政策,年初对2021年销售的颗粒饲料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县内购买合格户数81户,兑现金额15.366万元。(2)日常监管持续发力。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把好林麝种源调运手续关,全年县境内调运备案登记1235批次4505头,向县境外调运林麝种源16批次769头;向含有麝香成分药品的资质药企备案封存调运麝香118.948kg。全县林麝养殖有人工繁育行政许可的公司46家,比上年增加了7家,养殖户1082户4124余人,养殖圈舍53796间,养殖规模达2.8万头,其中:新增幼体麝7089头;当年取香雄麝8616头,产麝香180.34kg。(3)林麝保险不断推进。年内继续推出政策性林麝养殖保险,由中国人保凤县支公司办理林麝养殖保险,雌麝每头保费900元,雄麝每头保费600元,其中县级财政补贴100元/头,目前承保林麝6500余头。(4)示范园项目稳步推进。凤县林麝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建设完成了本年度的《创建方案》、《工作计划》、三个清单及核心区规划设计,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各项创建工作深入推进。(5)林麝标准推广施行。林麝人工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高质量通过了省市评估验收。省动研所专家团队对涉及人工繁育、疫病防治和麝香采收等三方面6个标准,人工繁育有林麝饲料、饲养管理、繁育技术、养殖场建设等4个标准,疫病防治对常见的13种疾病防治1个标准,麝香采收,对麝香的采集、初加工和保存1个标准进行了指导修订,完成了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评价报告》。(6)信息化系统强力优化。县林业局与项目开发单位芯创通(南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对数据库持续优化,把移动端子系统、前台PC端WEB子系统、数据分析处理算法模型、数据库系统、服务器系统、电子耳标硬件系统、辅助硬件设备等软件模块进行了多次优化和漏洞修复,项目完成了竣工验收。研发的电子芯片取得了重大进展,比原来的重量轻、便于打制,省局动管站放耳号段1000个投入试点使用,扫描枪数据反向录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数据库采集林麝个体信息12000多条,信息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4、湿地保护工作全面完成。充分利用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日在县城开展主题宣传3次,发放宣传品400余份。结合河长制整治工作,对湿地公园沿线生态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湿地公园内有无采砂、采石、非法占用湿地、违规建设工程项目现象,湿地公园附近的企业和公路沿线施工是否向湿地公园排放污水、乱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陕西省湿地管理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对湿地公园沿线有开发建设活动的单位严格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评影响控制措施规范施工,严禁破坏湿地资源现象发生。完成了2020年省林业局、省财政厅下达的秦岭湿地保护恢复示范推广资金项目,完成了嘉陵江流域34亩小微湿地示范点建设,项目修建步道1830米,栽植斑叶芒、芦苇、狼尾草、马鞭草、紫云英、美人蕉、再力花、水葱、拂子茅、千屈菜、鸢尾等湿地植物11种,项目占地约2公顷,设置科普宣教和警示牌26个。2022年嘉陵江湿地保护智能监测项目实施完成了红花铺、凤州2处生态环境智能监测点的建设,设备调试和数据平台建设投入正常使用。配合县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完成疑似图斑调查2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全县人工养殖林麝新增幼体麝7089头;产麝香180.34kg。全年救助林麝、小麂、猫头鹰、雕鸮等兽类、鸟类野生动物899头/次(只),其中林麝各种手术疾病(肺炎、外伤处理、剖腹产、水肿、毛球、泌尿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眼部疾病、皮肤疾病)救助883头、野生动物救助16次/头(只)。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在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上宣传力度不够深入、宣传形式不新,非法猎捕和非法采集现象没有彻底制止。2、在保护国家一级动物林麝疑难疾病的治疗管理、重点动植物、湿地公园的建设及湿地的保护管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收购利用、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中都要有执法权。存在着部分工作不能高效及时完成,在具体的工作办理和法律流程方面还有待提高。3、在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正常顺利实施。缺乏专业系统的规划指导和定位。(二)改进措施1、采取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群防群控。2、聘请省动研所专家团队到林麝养殖公司指导疫病防控治疗技术。提高管理站人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执法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主要在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操作方面强化学习。继续争取古树名木专项资金,消除安全隐患。3、积极推动湿地产业发展,有效提高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对接和寻求专业的业务技术指导,争取湿地后期的保护、科研监测、基础设施得到正常的资金维护。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突出重心下移和压力传导,坚决贯彻落实好各级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治意识,强化重点区域巡护防控,加大对野生动物迁徙繁衍地、活动区域的巡护检查力度,保护好全县的野生动物资源。重点抓好46家林麝养殖企业和一般野生动物禁食禁养监管工作,力争2023年申报审批2-3家公司林麝人工繁育行政许可,确保合法、科学养殖。加大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受害群众做好赔偿保障工作,化解野生动物肇事损失造成的社会矛盾。(二)全力加快林麝产业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战略定位和工作重点,依托中国林麝之乡特色品牌,建设全国林麝人工繁育全产业链战略基地。完成林麝人工繁育子代种源监管工作,做好林麝疫病防治工作,发挥疫病诊疗专家作用。明年确保新增林麝7000头,养殖规模超过3.2万头,林麝人工繁育全产业链实现产业价值超过2.5亿元。(三)加大完成秦岭地区林麝野化放归和智能监测项目力度。完成2022年秦岭地区林麝野化放归和智能监测项目林麝放归工作,发挥好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作用,确保通过省市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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