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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9 15:45
单位名称 宝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提供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质量监督;指导评价机构有序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及技术评价;试题试卷命制、考务管理等技术支持、指导及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
住所 宝鸡市西宝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陈建仓
开办资金 10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17.41万元 658.9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2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由张波变更为陈建仓,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一)聚力主责主业,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1、抓好政策落实,构建全新工作体系。(1)认真学习,做好机构备案。细化审核项目及要求,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资料审核标准,指导7个机构完成规范报备准备工作。(2)加强工作研究,着力规范发展。在工作推进中,先后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工作的要求》《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平台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指导评价机构做好各类人员培训,加强规范管理,并提供全过程、信息化、高效便捷的技术支持和服务。(3)认真组织督导,提升工作质量。在日常化督导检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座谈交流、查看资料,听取各评价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征求各机构意见建议。共计下发整改意见书9份,反馈问题44条。2、结合产业实际,推进人才分类评价。(1)指导企业评价机构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行差别化技能评价,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贯通机制,探索逐步扩大贯通领域,能扩尽扩,能融尽融。(2)结合各县区地域特色产业和乡村振兴需要,对未纳入《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的技能单元进行调研、论证和开发,目前千阳刺绣、凤县林麝养殖、眉县猕猴桃修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省中心已复核通过。(3)按照省中心要求,积极做好世界技能博物馆藏品征集推荐工作。通过县区申报,中心实地调研,我市青铜器、千阳刺绣、凤翔传统泥塑三方面共计12件藏品经过专家鉴选决定收藏于世界技能博物馆。3.加强探索创新,提升服务能力。(1)加强协调服务,夯实全市等级认定工作基础。针对各备案机构存在的制度建设、题库开发、考评员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薄弱环节,我们梳理现有国家题库资源,鼓励自开发,协调机构间资源共享等方式解决。同时建立全市考评员专家库,对各评价机构具备高级考评资质的考评人员进行整合,实现专家资源共享。(2)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助力工作开展。利用“宝鸡人社”微信公众号开展等级认定业务政策宣传,“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扩大政策宣传面,提高政策知晓率。(3)筹划实施职业技能评价网络远程实时监督工作。通过高带宽的实时监控设备和采集存储软件,实现对已备案16家评价机构考试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高对评价过程中质量反馈的及时性和问题追溯的准确性。(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众志成城抗疫情按照市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利用LED屏、公示栏、小喇叭、张贴横幅等形式规范舆情引导。加强对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工作,切实堵住源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进出人员按照规定测量体温,医学观察,登记备案。全体党员干部进社区“双报到”轮岗值班,开展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推进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为全市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提供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开展技能等级认定17438人,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3378本;高级工及以上等级1502人,完成年度任务136%;技师、高级技师12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待创新。2、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力度有待加强。3、推进事业发展还需加强统筹谋划,持续发力。(二)改进措施1、积极发挥地域优势,开发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助力地方经济发展。2、组织开展全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进会,强化政策宣传,技术交流,资源共享,推动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3、搭建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平台,规范考评督导行为,统一质量监管标准。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实施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全市技能等级认定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二)建设全市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库,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平台,为评价机构题库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三)开展全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考评员培训,规范考评督导行为,统一考评督导标准。(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示范机构评选,为全市评价机构树立标杆,引导各单位规范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五)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实施,畅通乡土人才评价渠道,培养高技能人才,助力乡村振兴,以“微技能”撬动“大就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授予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