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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9 14:49
单位名称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及工程量清单造价规则的编制、修定;承担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维护和参与相关法规及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面向社会定期发布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建设工程造价指数等造价信息;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相关咨询调解工作;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住所 西安市东新街258号8楼
法定代表人 陈永兵
开办资金 4028.3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28.39万元 4052.3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如下: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陕编办发{2022}4号文件,变更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2.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组织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及工程量清单造价规则的编制、修定;承担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维护和参与相关法规及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面向社会定期发布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建设工程造价指数等造价信息;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相关咨询调解工作;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3.经费来源变更为全额拨款;4.开办资金变更为4028.39万元。5.根据省住建厅陕建党发[2022]35号文件,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永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一)完成计价依据修编的阶段性工作。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合理构建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相关规范标准,助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心按照“一个基础、两个创新”原则开展了全省计价依据修编工作。中心成立以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修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业务小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修编工作,同步建立了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并拟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为高质量完成修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建立议事、决议、联络、例会等机制确保修编工作顺利推进,中心专设修编作战室,实行挂图作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建筑、市政、安装等六大类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划分和新增子目的确定工作,共划分消耗量定额子目28647个,新增子目1295个。(二)工程造价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中心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的暂行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召开了19家各方主体征求意见并修改了6稿,2022年5月征求意见稿上报厅建管办。与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中心召开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座谈会并签订援建框架协议,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搭建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实现了陕、藏两地兄弟省份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的互联互通。配合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2〕1109号),强化以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为抓手,实现全过程造价管理,逐步实现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完成《陕西工程造价信息》(月刊)全年1-12期刊物的收集、审核、整理、编辑、发布等工作,通过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更好地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服务。同时及时调整造价信息发行内容,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开辟新型材料造价信息收集窗口,提高材料种类的广泛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造价信息质量。2022年1—12月累计发布市场材料信息价包含材料种类31项,总条数39950条,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材料信息价25152条、市政工程材料信息价3900条、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材料信息价4560条、海绵城市工程材料信息价5412条、装配式构件产品信息价156条。(三)努力提升调解咨询服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中心通过改造服务大厅、规范咨询服务流程、健全调解咨询机制,更好地发挥工程造价对建筑市场的指导调节作用。今年以来,通过窗口服务市场各方主体866个(次)、调节295起工程造价纠纷、提供解释560人次;受理工程造价相关投诉7件,已办结5件,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缩减争议纠纷处理周期、节省市场主体额外诉讼仲裁成本的作用,发挥了中心为市场服务的职能。(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一是着手搭建“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平台”和“陕西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平台注册企业1856家,造价从业人员数量4314个,上报成果文件项目数量34937个。二是部署测试了“陕西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陕西省招标代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截至目前,两个平台建设进展良好,系统测试、试运行等工作已经全部完毕,系统相关接口对接正在协调办理中。三是改进了月度“陕西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的发布流程,规范发布机制。(五)持续推进劳保统筹善后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厅党组指示要求,我中心在抓好劳保统筹善后总体方案建设的同时,加强了劳保费资金清退工作。4月份,向省政府报告了《关于废止全省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制度后劳保费用处置及劳保统筹机构调整人员安置的请示》;5月份,上报司法厅关于废止《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的申请;7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劳保费清退返还百日行动的通知》,12月份,中心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劳保费清退返还“四清一责任”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劳保费应返尽返。截至目前,全省(不含西安市)完成劳保费清退返还10.59亿元,其中项目返还9批,资金9.96亿元,拨付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费等专项费用6300万元。西安市清退返还项目30批,资金24.18亿元。(六)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我中心以审计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建筑业劳保统筹资金进行审计核查的通知》,对地市统筹机构2021年劳保费收入拨付、经费收支管理以及银行账户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督促地市进行了全面整改。完成财务预决算,完成全省统筹机构预算编制,开设了省本级财政云系统账户,完成中心改全额后的账户变更手续。二、班子建设情况(一)思想政治建设中心支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强化“第一责任人”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学习落到实处。一是年初梳理党建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任务,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逐项对照问题清单回头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三是通过每周五集中学习、日常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将党内各项制度、活动、纪律要求延伸到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四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大会27次、上党课4次、开展现场及书面研讨交流9次。(二)组织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中心支部委员会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换届,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使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关系,切实增强党支部班子的整体合力。二是同日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支委分工,每名支部委员根据自身的工作经历、素质能力,充分发表意见,领责、荐责,形成班子内部分工意向。三是中心主任面对诸多困难,积极联系财政厅、协调计财处筹集经费,使全中心各项工作快速步入正轨,用最短的时间掌握中心的实际情况,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四是分管领导工作积极踏实肯干,虚心请教,尽快进入角色,使全中心各项工作不掉档。班子成员间做到大事商量、小事通气、互相补台、有责共担,班子空前团结,党员、干部、职工三支队伍信心足、干劲大。(三)作风建设情况我中心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厅党组党风廉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要求,强化了“一岗双责”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中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立足实际,确立了“学习领会二十大精神,狠抓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造价团队”的主题。广泛深入开展“讲格局、讲学习、讲作风、讲工作、讲团结”的五讲活动,通过“业务大讲堂”、定额修编、接待答疑等多种形式全面强化业务培训,抓作风促业务,强化提升服务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四)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中心党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主动意识,初步形成了“推动精神进头脑、形式多样乐参与、紧贴实际抓工作、注重质量强效果”的学习宣传贯彻总体思路。一是加强学习领会。通过集中专题学、个人自觉学、结合工作学等方式,不断加深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会。二是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单位灯箱、宣传栏、及时进行宣传,开辟了“二十大文化墙”,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三是编印学习资料。中心及时将二十大报告、新党章和中共中央的决定编印成册,将二十大学习要点、学习笔记、学习手账、主要内容、主要精神等内容以图文形式打印成彩色读本,印发全体党员干部,帮助大家原原本本的学、突出重点的学习、抓住关键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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