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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9 14:44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单位物料的集中采购;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制度实施细则及招标方案。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1号秦都区政府南楼8楼836室
法定代表人 芮红艳
开办资金 23.0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09万元 11.09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按程序办理,按时效办结。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二、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三、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采购中心的工作核心,采购中心作为财政工作的对外窗口,我们通过各部门监督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把采购人、供应商服务作为机关行风建设的大事来抓。严格遵守《采购中心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采购中心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四、严格执行采购目录,对于货物、服务类等实行采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供应商的无序竞争。严格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年检制度,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通报并作出下年度不与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为广大采购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五、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截至12月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次数12次,采购支出13214360元,采购预算13828324元,节约资金613964元,资金节约率4%。通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活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了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花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的效果。六、存在问题(一)对学习教育抓的不够实。具体表现在平时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每周三下午的集中学习有时坚持的不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带职工学习也只是读几个重点,没有对文件精神进行全篇研读,没有完全领会文件精神的意义;对职工的学习教育流于形式,过于注重程序而不注重学习的效果。(二)对各科室管理不够严。日常管理停留在口头的过多,缺乏有效的考核制度,导致一些工作“推而不动”,部分中心工作人员存在消极、散漫现象。(三)工作的计划性不强。具体表现在对全中心工作缺乏整体的规划,思路不够清晰,加之政府采购工作随机性比较大,日常采购工作停留于上级交办什么就做什么,想到一出做一出,工作过于按部就班。七、整改措施(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除严格落实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及班子通过个人自学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班子学习计划,不断提高班子政治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二)深入推进企业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开展爱岗敬业、党性党纪、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从多个方面入手解决目前在机关存在的纪律涣散、工作状态不佳、节奏不快、苦乐忙闲不均等问题。(三)加强对中心工作部署的计划性,每年的年度采购计划要求班子通过专题会议形式对来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形成具体思路,按责任分工,并且定期对采购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集中反馈。八、下一年工作计划(一)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按程序办理,按时效办结。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二)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三)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采购中心的工作核心,采购中心作为财政工作的对外窗口,我们通过各部门监督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把采购人、供应商服务作为机关行风建设的大事来抓。严格遵守《采购中心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采购中心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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