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全县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做好基金管理。 | |
住所 | 凤县双石铺镇大坪移民新区东侧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刘雪林 | |
开办资金 | 11.8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91万元 | 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2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保费收缴和待遇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6618人,参保率达到93%以上,有效参保人数43803人,完成年度有效参保任务的106.58%;待遇享受15062人,全年发放养老金3479.50万元;缴费人数28741人,缴纳保费1599.85万元。(一)加强内控稽核工作,防范经办管理风险。一是不断加大风控排查预警力度,提升基金监管质量综合治理水平。明确经办流程,严格依规经办,堵塞风险漏洞;把警示教育贯穿到日常会议和学习当中,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并结合社保领域违法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把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业务经办,开展常态化稽核。将风险防控要求切实落实到具体经办工作中,让经办人员没有违规办理业务的空间。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加强群众反应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全面开展人人找风险活动。竞争性方式办理转存,基规范金存放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的管理,我中心按照社保基金和城乡居保基金存放管理要求,按照集体决策会现场打分评定确定基金转存银行的方式办理了城乡居保基金转存工作。二是开展疑似数据核查,防范基金管理风险。对省局反馈的六类11348条数据进行了集中比对核查,均无违规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况并将筛查情况进行了上报;对人社部稽核考核系统反馈的3人异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疑点数据进行了核查,同时暂停其待遇发放。反馈的我县平木镇刘家庄村吴桂巧、闫维华两人重复领取,协助相关镇村已经追回多领养老金共计19443元;双石铺镇新民街社区孙美华在江苏杨州市和凤县重复领取,退回江苏扬州重复领取的16181元养老金,七月份恢复凤县养老金领取。对人社部下发的103条疑点数据,已核实103条,无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现象;市处下发的1616条疑点数据,积极开展了信息排查均未违规,不涉欺诈冒领待遇。(二)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拓展业务奠定基础。为了丰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能力,我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行镇级全覆盖,9个镇12个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试点工作全部结束,筹集补助资金164390.5元,受益参保群众4551人,补助资金已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三)继续推进社保扶贫工作,巩固困难群体缴费成果。全县农村户籍的特困户和低保户缴费1761人,享受社保扶贫补贴8.805万元。全县重度残疾人缴费629人,享受补贴6.29万元。(四)组织年检,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将集中时间段年检优化为周期性年检,保证年检认证的连续性,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年检14331人,已年检14320人,其中手机APP认证13977人,核心认证343人,暂停待遇发放11人。(五)全面核查,切实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核对工作,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村干部、计生户、残疾人、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险费等特殊补贴重点核查。切实保障参保人养老保险权益。(六)大力推广,完善经办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应用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宝鸡城乡养老手机APP,宣传引导群众自主办理参保缴费等各项居保业务,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全县新增机构版用户22人、个人版用户2191人,累计机构版注册人数1151人、个人版注册人数22120人。全县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居民缴费、申请待遇、年检认证工作使用手机APP办理业务率已达到96%以上,实现了群众不跑路办理居保各项业务。(七)结合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22年1月开始我县基础养老金经过三次提标后,各年龄段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69周岁每人每月178元、70-79周岁188元、80-89周岁198元、90周岁以上203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后取得了群众办事网上办理不用跑路和特殊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享尽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县基础养老增长10元,广大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政策宣传不够细化,细小问题和易错问题宣传的不到位。2.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我县以前年度欠缴的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数额较大,先保后征的工作要求没有落到实处。(二)改进措施:1.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以早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激励机制和网上掌上经办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看得懂、算得清、记得住”的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提高制度覆盖面营造和谐良好的舆论氛围。2.加强与县财政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协调,对欠缴的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逐步清欠;严格审核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方案,实现先保后征。四.2023年工作计划1.持续提升人群全覆盖质量。强化社保惠民政策宣传,强力推进参保扩面。引导已参保人员持续缴费,续费率达到97%以上。动员适龄人员参保缴费,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做好正常参保人员续缴保费和特殊人群缴费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监测户等困难群体缴费工作和即将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人员的缴费和补缴费,保持待遇享受率100%。2.积极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试点工作。按照《凤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对12个试点村实施补助提标扩面工作;在未开展补助工作的村(社区),组织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村(社区)积极开展补助工作,年内双石铺、凤州、河口、平木、留凤关等五个镇每镇至少发展2个村(社区)开展补助工作,其他4个镇每镇至少发展一个村(社区)开展补助工作。3.提升系统数据质量,切实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为实现更高层次统筹管理奠定坚实基础。4.加强基金管理运行风险防范化解。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加强运行风险防控,实现基金保值增值。5.夯实基础,提高经办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巩固基层经办服务平台,规范管理个人账户,做好保费征收衔接,落实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政策。6.推进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行掌上经办,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加强人员培训考核,提升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