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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29 10:53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西安市新城区安全生产提供执法监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违反生产安全行为,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康复路5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群力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022全年,开展安全督导检查135次,执法检查63次,立案查处45起,已缴纳行政处罚100.08万元。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经区人民政府授权,参加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的“3·6”“5·17”“5·27”“10·14”事故调查组,继续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截止目前“3·6”“5·17”“5·27”三份事故调查报告已通过调查组专项会议、市安委办、区政府研究审定。3.妥善处置各类举报投诉。截止目前,受理处置举报投诉工作58起,投诉承办率和整改回复率均达到了100%。4.持续推进执法大队改革工作。建立取证问询室、执法器材室、资料档案室等执法库室,努力完成执法库室标准化创建任务,不断改善执法大队办公条件。全力做好执法工作保障,为所有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规范制式车辆,做好出勤保障,现有执法车2辆,均已进行统一标示喷涂。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立案查处45起,已缴纳行政处罚100.08万元。三、存在问题一是理念问题。理念不清晰,导致存在机械办案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重整改,轻处罚的意识,对“强化事前监管”“惩处一起、警示一片”等工作理念理解不深不透,仍然按照旧理念、老办法开展执法工作。二是能力问题。业务专业人才较少,从主观方面看,执法人员不注重学习,知识更新不及时,特别是一些新领域新类型案件学习不够,新政策新知识理解不够。案件类型主要以隐患管理类、规章制度类、培训教育类等违法案件为主,未拓宽案由渠道。四、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作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执法结果公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实施案件审理和评查机制,确保执法工作合规合法。二是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对照年初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对委托辖区街办开展执法工作做好深层调研,力求推出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依法赋予街办部分执法权限,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执法体系。三是做好人员业务培训。围绕改革重点工作,以充实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为主要目的,对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充电”,提高业务能力,提振工作效率。为全体干部齐心协力、全力贯彻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奠定坚实基础。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把“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互联网+执法手册要求,完善执法人员名单,核准执法监察事项,梳理执法对象名单。严格遵照执法程序,在互联网+系统编制执法方案,录入执法信息,规范审核、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及完成时限,将互联网+应用于执法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效率。2.按计划完成执法检查。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按照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3.提升队伍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实战练兵,开展同堂培训、加强业务协作,做实带案指导等方式,推动办案人员整体素能提升。要积极引进专家指导,结合办案实际,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争取迎头赶上。4.行使主管行业行政执法权。行使由区级承担的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5.负责上级交办、同级移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受委托行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