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诉证明及其它形式的法律服务 | |
住所 | 神木市神木镇滨河新区广场南路煤炭大楼西909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勇 | |
开办资金 | 21.9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19万元 | 10.58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是继往开来的一年,神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工作指导下,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现将全年工作做以下总结:一、开展的具体业务为:(一)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效率。截止目前,单我市社会律师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3件(其中民事案件169件,刑事案件194件,行政案件0件,非诉案件30件,其中包括残疾人11人,老年人11人,未成年人19人,农民工114人,妇女35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0件,接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345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562件,接待咨询人数1346余人次,接听12345专线987多人次。在受理、指派案件环节充分保障受援人指定律师的权利,并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法律关系等因素,指派合适的律师承办,收到较好的效果,部分案件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律师办案过程、到庭旁听,对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提升起到了明显效果。(二)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能。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经过几年来的法律援助工作、业务等的宣传,现法律援助事业基本上实现了家喻户晓。在知晓率提高的情况下,服务质量、服务开放性就成了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中心先后在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看守所、第四监狱等多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人民法院采用值班制,其他单位采用联络制度。同时并确保具有职业资质的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轮流担任法律援助值班工作,挂牌上岗、守岗,极大的方便了受援群体,初步形成较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同时我们指派律师积极参与到公检法司共同举办的法律宣讲团中,走进企业、社区、广场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法律知识讲堂,在人员偏少、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优势,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三)加强案卷管理规范,加大案件受理、监督、服务力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对案件逐一进行整理,对所有已结援助案件进行装订、贴票、整理归档。对疑难重要法律援助案件我们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旁听、追踪律师办案过程,测评律师办案能力,选送优秀案卷报省市两级参与评比。(四)刑事案件全覆盖,认罪认罚助力宽严相济制度。从2019年7月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切实做好这一工作,指派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每周四前往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获得了从轻建议量刑和判决,呈现刑事辩护国际化的发展。今年在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通知后,我们积极组织律师进行学习,并与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一致,指定律师轮班制度,确保认罪认罚制度有效实施。二、目前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尽心尽力地做好援助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动上门提供援助,对未成年人及聋哑人涉案的刑事案件,积极做好教育和挽救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同时2022年挽回经济损失936万元。三、目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问题(一)与公、检、法、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机制没有建立,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二)对法律援助案件审查监督制度不完善,还应建立评查制度。(三)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度不够,本地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较低。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存在的不足之处,将在2023年度进行改进。四、整改的措施。(一)继续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逐步放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纠纷、就业、就医、就学、城镇开发、新农村建设等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重大群体纠纷、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与稳定相关事项都纳入援助事项范围。(二)经费全额保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即陕财办政〔2018〕97号文件,继续大幅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办案律师们的办案积极性会显著提高,案件质量会有更进一步的提升,这无疑是更多法律服务者的福音。(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深入村(居)、街道、学校、企业,进行法律援助宣传、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五、2023年工作计划。(一)2023年完成495件法律援助案件。(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率。(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和经费的使用,采取结案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以确保案件质量。(五)继续加强“123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加强与劳动保障、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帮助解决群众来电、来访的涉法事项,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