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兴平市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水利综合执法,为维护水利秩序提供保障。执行涉水有关法律规定、规章和政策;水利工程、河道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等综合执法。 | |
住所 | 兴平市南大街15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许鹏 | |
开办资金 | 2.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兴平市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万元 | 2.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主要业务工作情况1、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为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毁坏水利建设设施等防洪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防洪安全,按照陕西省水利厅和咸阳市水利局的统一部署,针对兴平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防洪安全等的行为,组织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共发现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1起,为王某违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积废弃物一案,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王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积极整改,及时缴纳了罚款,目前案件已办结。2、地下水超采治理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3月21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兴平市工业园区19家企业无证取水情况,我市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动整改。按照《关于做好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陕水资函【2021】109号)文件精神,对19户企业自备井进行认真研判,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关闭,关停2家;对符合补办取水许可的17家企业,通过水资源论证后予以补办,补办取水许可17家;并对19家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已全部办结。同时对暂时保留的企业自备井,纳入用水户管理机制,下一步也会按照地表水和工业节水计划逐步进行关停,同步督促企业建立用水台账,提高节约用水意识,加强水循环和非常规水利用,推进节约用水。截至目前,今年共计关闭自备井17眼。3、陕西省遥感监管工作2021年度陕西省区域监管第二期违法违规图斑核查任务,共计9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我队共计完成图斑现场复核9个,其中:合规3个;待查处6个。目前,6个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全面完成2021年度陕西卫星遥感违法违规图斑销号工作。二、产生的社会效益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将行政执法依据适用于具体事件的复杂过程,行政执法依据是一般性的、抽象的,而具体事件则是繁琐复杂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能够准确地理解法律,并能够根据具体事件准确地选用有关的行政执法依据。主要表现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有待提高。2、行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我队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大部分企业都能配合我队行政执法工作,在我队的督促下能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但还有极少数企业依然拒绝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义务,此种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那些守法企业履行法律法规义务的积极性,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三、存在问题和原因一是执法队员法律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目前基层水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来自水利系统各职能部门,水利知识虽较为丰富,但法律知识相对匮乏,执法中往往陷入被动。实践中常常出现法律文书不规范、关键证据未收集,给整个水利系统造成负面影响。有些同志的调查询问笔录,字迹潦草,有涂改痕迹,洋洋洒洒上百字,却没把主要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及危害后果问出来,有的甚至就没把当事人搞清楚,混淆了雇佣者与受雇人之间关系,出现主体错误。一旦进入行政处罚甚至行政诉讼,这些证据都是经不起推敲的,甚至变成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利的证据。实践带给我们的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二是水利系统内部执法单位与各职能单位职责亟待理顺。有些职能单位存在这种现象:相应职能部门人员遇到水事违法行为,不论严重与否,不是积极地去制止,而是推给水政执法单位,认为违法事件就该归水政执法单位管,就是他们的职责。殊不知,各职能部门都具有行政管理职责,水政执法单位是以兴平市水利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起综合归口作用。再者,即使是一个普通公民,遇到各类违法行为,都有权利和义务去制止,更何况各对口职能单位。如果水政执法单位事无巨细都去管的话,势必分散力量,削弱战斗力。四、整改措施提高执法能力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我队制定了相应的水事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制度,培训以学习为辅执法实践为主的方式进行,各中队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安排,采取自学和每周三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集中讨论,同时遇到疑难问题积极咨询省市相关部门法律法规专业人士。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极少数拒绝履行法律法规义务的企业,我队将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五、今后努力的方向1、加强水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业精于勤而荒于嬉”,为有效提升队伍整体水平,建议将水政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培训内容应包含政治理论学习、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文书规范书写、执法办案制度研讨交流、各种调查取证工作的技巧等;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以案说法、观摩交流等。逐步将我们的执法队伍打造成“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水政执法队伍。2、理顺水利系统内部关系,明确各职能单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改变这种局面:凡涉及水事违法内容的工作由水政机构全揽,这样势必削弱水政执法的力量,反而不利于水行政管理。应该对各职能单位的法定职责予以明确,发现水事违法行为都有权力和义务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水政执法单位移交,走行政处罚程序。这样把水政执法单位的力量集中起来放在对重点部位的防范和典型水事案件的查处上,效率就会大大提高。3、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水政执法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4、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水政执法能力。通过司法部门的强制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以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