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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3-03-28 17:52
单位名称 子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使宗教活动纳入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范围,保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确的贯彻执行。
住所 子洲县政府大楼103室
法定代表人 封永红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1万元 12.3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开展情况1.认真学习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12月3日至4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会后,我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集体学习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干部就会议主要内容抄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向全县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场所宣传会议精神主要内容,要求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将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宗教场所管理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2.积极参与宗教专项工作。宗教专项工作是县委统战部牵头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作为具体业务部门承担了部分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宗教领域基础信息初步调查台账,深入全县13处宗教开放处所,完成对场所相关3名宗教教职人员和100余名信教群众数量的初步统计。二是更新宗教服务平台信息,结合调查情况,在平台上对我县宗教开放处所和宗教教职人员信息进行了完善。三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等内容宣传,在4月份,与部机关在中心广场摆摊设点,向往来群众发放《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选编》读本500余册;在7月份,向各乡镇和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放《宗教工作应知应会》宣传册600余份。3.排除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在统战部领导下,与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县13处宗教开放处所实地检查,指导各场所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使用灭火器,指出各场所灭火器配备和用电线路等方面存在问题15个,督促全部整改到位。4.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年检工作。按照《陕西省榆林市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精神,向全县85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发放宗教场所管理制度牌510块;更换场所法人8名。二、做好民族领域工作1.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8月27日至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后,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议精神并讨论贯彻意见,并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宣传会议精神。2.完善少数民族户籍人口信息。11月,我中心对照市民宗局下发的名单,联合各乡镇,圆满完成全县67名少数民族户籍人员家庭信息调查,并按照民族不同和居住地差异对人员情况进行梳理,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民族领域各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三、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党史,是民族宗教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障。3月份以来,我中心按照统战部具体要求,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加强党史理论学习,组织干部参加统战部“讲党史”党课、“统战条例知识竞答”等活动,参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学习活动。二是实地感悟红色文化,组织干部分别在绥德郝家桥革命旧址和中共陕北一大旧址参观学习。三是引导宗教团体学习党史,4月份,在县佛协二届二次会议上传达学习党史主要内容,并指导道协班子成员学习党史主要内容。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是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抓手。我中心按照县委统战部安排部署,一是开展问题自查,相关人员自查发现问题4条,全部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会3次,及时学习县纪委监委通报作风整顿典型案例相关文件,并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的灵魂》和《贪欲之祸》。三是严格制度落实,我中心坚决用制度约束干部,严格落实请销假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五、坚决做好疫情防控一是完成疫苗接种任务。我中心9名工作人员完成接种,1名人员开具不宜接种证明,实现了应接尽接。二是做好宗教领域防控工作。继续督促各宗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对往来香客扫码登记测温、检查口套佩戴情况,并在疫情接种进度缓慢阶段,查验香客接种情况并督促未接种人员尽快接种。三是做好民族领域防控工作。以调查少数民族户籍人口信息为契机,向其宣传我县防疫政策,叮嘱其做好防疫措施、配合防疫工作。六、主要荣誉2021年4月,我中心被市民宗局授予“20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主要负责人在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七、当前工作存在问题成绩弥足珍贵,问题不容忽视。我中心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干部宗教工作政策掌握水平不高,部分干部对宗教政策生吞活剥、未能理解掌握;宗教场所管理机制有待优化,宗教场所违规现象反弹问题未能根治,与少数民族人口沟通联系不够紧密,特别是对外出流动人口的沟通联系还有待加强。后期,我们将采取措施着力解决这些问题。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落实宗教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共同进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继续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九、下步打算2022年,我中心将在市民宗局指导和县委统战部领导下,以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近期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县十八次党代会会议要求,牢记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深化学习促进交流。每月定期开展集体学习会议2次,对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等内容进行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赴兄弟县区交流学习2次。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结合实际完善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并以严格的管理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提升工作质效,树立良好形象。优化宗教领域管理一是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定期与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座谈,通报政策、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引导宗教团体发挥组织优势贯彻宗教工作政策。二是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更换12处宗教开放处所法人证书。通过召开场所负责人培训会,确保各场所负责人明晰宗教场所相关制度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年前年后督促各场所做好防疫措施。三是严格宗教干部考核。定期派出工作组检查、抽查场所管理情况,将场所管理情况与场所责任村级统战宗教联络员履职情况挂钩。(三)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对民族工作要把握全局、抓住重点。明确中心每名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人口10名,通过定期联系,宣传政策、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开展少数民族困难人口、特殊家庭“大走访、大慰问”活动,解决群众难题,促进民族团结。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年4月,我中心被市民宗局授予“20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主要负责人在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