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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3-03-28 16:24
单位名称 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农业发展提供综合执法保障。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畜牧、动物防疫和检疫、植物检疫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市辖区以及辖区内跨区域和全市具有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
住所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F座
法定代表人 李风
开办资金 75.3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66万元 56.5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开展市县联合交叉执法检查。为切实推动我市农资打假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农耕生产安全,我单位于4月8日、9月5日分别下发了《春秋季农资市场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在春秋两季针对山区和川塬不同农时季节,分阶段,采用“双随机”的方式,抽调不同行政区域的42名执法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13个县区的重点乡镇的181家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对部分农资门店没有专柜销售限用农药,肥料标签不规范,农膜销售没有落实回收措施,部分兽药、饲料门店以饲充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发现的轻微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宣讲了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改正。(二)开展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活动。部门联合执法是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手段。今年,单位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作,于4月和6月召开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侦查支队执法协作工作联席会,通报交流了各自案件办理情况和案件线索,研究制定了《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与宝鸡市公安局环食药犯罪侦查支队执法合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种子执法。进一步深化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全面净化种子市场。加密种子市场检查频次,重点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检查,确保生产用种安全。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宣传知识产权保护,转基因等法律法规,鼓励企业合法生产经营。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的情况,责令其进行整改。二是渔政执法。扎实展开长江禁捕、黄河禁渔等渔政执法亮剑行动,以彻查“四清、四无”为重点,由支队主要领导带队,采取督查、夜巡、蹲守等方式,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长江流域嘉陵江支流、黄河流域渭河支流非法捕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查巡查,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检查,对群众不按照规范使用渔具的行为予以宣传、纠正、劝退。共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清理违规网具9张,劝离违规垂钓人员76人次,处置1起使用可视锚杆捕鱼的违规行为,指导千阳县查处违法电鱼、非法捕鱼案件3起。三是农药执法。以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在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针对农药批发大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扎实开展农药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农药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药使用指导等制度的落实,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四是开展农机执法。在春耕、三夏期间,主动入位,联合金台、渭滨、高新区农机监理站、交警大队等单位,重点检查农机操作人员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参加年检等违法行为。深入田间场院,联合开展农机执法和安全检查,宣讲农机安全常识,提高农机操作手农机安全意识。五是强化抽检。按照省厅2022年农药、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安排,随机抽取了20个兽药样品、15个农药样品。监督抽样过程中,严格执行《农药、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认真核实产品来源、购买方式、供货单位、进货时间、进货数量等信息;严格核查生产厂家相关资质;实地清点产品库存数量;着力提高样品覆盖面,确保将农药、兽药抽样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四、注重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们坚持面向基层群众,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开展宣传活动10次,发放年画、农资打假、禁渔知识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一)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在陈仓区香泉镇开展了“宝鸡市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监管服务到基层”主题宣传活动,把安全优质农资产品和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精神和省、市要求,推动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选定2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由支队领带头结对联系、进村入户,在全市农村普及学法用法,提供“贴乡土、接地气”的法律咨询和政策支持等暖心服务,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升全市农村法治环境,护航宝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制作宝鸡市学法用法结对子,携手共育示范户宣传片一部,被省农业农村厅推荐选送农业农村部参评。(三)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按照市局主要领导的安排,支队组织执法骨干,对全市2021年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进行了综合研判,最终评选出10大典型案例。组织专人对每个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案情点评,并编印成册,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和“农夫学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于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良好作用。(四)广泛宣传长江黄河流域禁渔禁捕工作。支队联合各有关县大队,先后在凤县、太白县深入宣传长江禁捕有关规定,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教育违规人员16人。在扶风县、眉县、岐山县、渭滨区开展黄河禁渔期制度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教育违规人员60人。同时,加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执法宣传力度,共巡查国家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3次,巡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次,检查人工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6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我单位通过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复核;举行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仪式,举办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培训班;组织全市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18起,其中市支队办结22起,妥善处理投诉举报50起;全市4部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全省优秀案卷,1部推荐参加全国优秀案卷评比;1部被市司法局评为“典型优秀案卷”;制作的《学法用法结对子,携手共育示范户》宣传片,被农业农村部表彰推介。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办案能力有待提高。随着执法职能增加,执法监管领域扩大,执法人员存在思维固化、法律知识欠缺、执法手段单一,办案水平不高等问题;二是培训受影响较大。受疫情影响,上半年执法人员线下培训工作开展的不够多,主要依靠线上培训、自学和以老带新来开展,效果受到影响。三是指导县区工作不够。去年以来,全市案件办理情况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虽然突破了“零办案”现象,但县区之间在案件查处上不均衡,支队在业务指导上做的还不够。(二)改进措施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这个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渔政执法等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抓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及非法屠宰的整治,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资游商游贩、电商销售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行执法办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春秋季市县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等,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指导县区办案力度和质量不断提高。四、2023年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秉承执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巩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成果。积极争取省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加大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把执法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比武活动、案卷评查活动,着力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为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普法宣传。继续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四是加强县区办案考核。把执法办案成效作为衡量改革成果和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加强对县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强化县区办案督导,探索抽调执法骨干组建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协助指导实地办案,发挥传帮带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