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草拟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化建设;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储存、运营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审计,指导县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继忠 | |
开办资金 | 9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47万元 | 45.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提高标准,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以早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激励机制和网上掌上经办服务为主题,广泛开展“看得懂、算得清、记得住”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认同度。建立完善更全面、可比对、能共享的参保资源信息台账,切实摸清并动态掌握参保扩面方向和底数,深入挖掘参保潜力,动员适龄未参人员积极参保,引导已参人员持续缴费,强力推进参保扩面。持续发力,覆盖范围稳步扩大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典型引路、全面推开”的思路,加大力度,扩大范围,积极动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此项工作,在宣传引导集体产业生产经营收入、集体资产租赁收入及特色农业产业对集体组织成员和从业人员参加城乡居保进行补助的同时,动员相关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农业合作社和个人提供资助,做实、做大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保障水平。巩固拓展,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为农村户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保费,以及为困难群体保留4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政策维持不变,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及时维护全国社保扶贫信息平台数据,对照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和“回头看”要求逐条销号。充分利用社保扶贫工作形成的良好态势,与民政、扶贫等部门横向联系,精准掌握困难群体底数,及时完善基础信息,建立贫困人员应参、应享人员工作台账,排查消除参保缴费遗漏,督促各县区在税务切换金税三期标准版之前,做好重点人群缴费工作,做到新增贫困人员及时参保,满龄贫困人员全部享受待遇。积极跟进易地搬迁群众城乡居保政策宣传、业务办理和协办员业务培训等服务工作,推进搬迁群众就近就地享受城乡居保服务。积极推进“减证便民”服务,精简证明事项材料,在参保关系注销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严格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根据部、省、市工作安排部署,我处制定印发了《2022年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待遇审批、资格认证、财务管理、权限设置、稽核内控、要情报告等业务办理环节和操作流程。每月按时汇总申报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资金,督促县区及时将支出户存款的利息收入、追回的资金及时划入财政专户。指导县区管理中心与同级财政部门及时沟通,按规定按时划转委托投资。严格审核,推进待遇规范化管理规范待遇审批程序,前置资格审核,先行通过全国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核验人员真实性、生存状态、重复待遇等情况,对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在信息系统中核定待遇。对待遇补发人员,由各县区书面上报,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由我处相关科室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核,提出补发意见,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予以补发。对超过资格认证周期人员,系统自行暂停待遇发放,待认证后,按规定恢复待遇。建立待遇发放失败业务的信息反馈处置机制,对发放失败业务,由合作银行和各县区经办机构及时对账、及时核对相关信息,修改完善后,再次发放,确保应发尽发。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今年,全市11个县区将最低缴费档次由全市统一的400元提高到500元,截止12月底,全市有效参保人数1497660人,完成目标任务143万人的104.7%。全市人均缴费565元,完成目标任务500元的113%。位居全省第一。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县区全覆盖,全市共有81个村、3个项目从缴费和待遇两个方面实施补助,受益群众达到4.32万人,补助金额共计821.67万元,受到了人社部农保司、省人社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初步定于今年4月份在我市召开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研讨会,实地观摩,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推广我市做法。截至12月底,全市基金累计结余65.5亿元,划转委托投资5.04亿元,支付待遇11.02亿元。对人社部下发的4327条疑点数据,已全面核实完成,确认问题数据66条,涉及金额21.67万元,已全额追回。对省人社厅下发的第一批8类489129条疑点数据,已全面核实完成,确认问题数据13条,涉及金额9.53万元,已全额追回。对第二批反馈曾经修改姓名和修改身份证号码疑点数据60353条。其中,修改姓名45290人,经核查,确认渭滨区1人,涉及金额15029.5元,已全额追回;修改身份证号码15063人,经核查,确认金台区2人,凤翔区2人,太白县2人,涉及资金44621.2元,已全额追回。对自查发现的4类68716条疑点数据,确认问题数据76条,涉及金额38.47万元,已全额追回。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待遇水平偏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够健全。虽然通过2021年至2023后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目前我市基础养老最低148元,月人均待遇水平169.55元,位列全省第6位,但距陕西省高质量发展指标180元标准还有差距。2.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记入个账户不够及时。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未能及时记入个人账户,沉淀社保费资金较大。3.人员力量配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我们新的历史使命,职能定位也在发生变化,业务量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基金风险防控方面要求成立稽核机构、配齐稽核人员,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同时还要承担改革创新、疫情防控、驻村帮扶、中心工作、临时性工作等任务,现行的机构编制已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二)改进措施1.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与市人社局及财政部门加强会商沟通、研究测算,不断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动员参保群众提高缴费档次,长缴费,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提高制度覆盖面营造和谐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县区、镇(街)、村(社区)有计划分步骤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持续提升人群全覆盖工作质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强力推进参保扩面,继续提高缴费水平。发掘典型范例,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建立完善参保资源台账,动员适龄未参人员积极参保,引导已参人员持续缴费,实现人员全覆盖,续费率达到90%以上。(二)巩固拓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试点成果拓展丰富补助渠道,扩大补助覆盖范围。积极探索补助途径,动员相关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农业合作社和个人提供资助和补助。鼓励动员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实施补助,并争取县区财政支持。对实施补助的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企业和个人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力。加强基金管理防范化解运行风险加强运行风险防控,确保待遇按时发放,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足额预算列支财政补贴配套资金,确保每月财政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加强待遇发放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审核监督。在做好基金省级上划归集的基础上,严格按政策规定转存定期。加强城乡居保帮扶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维持代缴政策不变。及时精准掌握困难群体底数,建立贫困人员应参、应享人员工作台账,属于覆盖范围的未参保人员积极动员参保。对已参保人员建立“一表四册”并动态更新,排查消除参保缴费遗漏。夯实基础管理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发挥职能,加强村级平台建设,规范管理个人账户,做好保费征收衔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等考核体系。加大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力度,强力推进落实。提升“五个不出村”服务水平。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保费征收职责划转后续工作,协调解决保费征缴衔接中存在问题。推进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进“减证便民”服务,深入推行掌上经办,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按照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安排,精减证明事项材料,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积极配合全省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推动“线下”转“线上”,“网路”变主路。研究分析业务经办数据,支撑政策决策和精准服务。做好特定人群保障强化失地居民保障,加强征地资金管理,规范做好补贴代发。按规定审核社保方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村(组)纳入保障范围。足额征收“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按分配方案及时准确记入个人账户。协调落实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财政补贴资金。持续加强行风建设从严管理建好队伍,持续开展业务练兵,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强化“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城乡居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用心、用情、用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开展常态化练兵比武活动,打造“业务精通、知识全面、一专多能”的城乡居民经办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