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制度;组织调解、处理市属以上企业和外资企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及我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 |
住所 |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魏峰 | |
开办资金 | 44.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79万元 | 4.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大调处力度,快立快审快结案件。印发了《加强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设立农民工欠薪速裁庭,实行庭长负责、分管院长督办、销号管理,要求当日受理、当日立案、3日内送达、11日内开庭、25日内结案。2022年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22起,涉案劳动者22人,涉案金额21.48万元。加强案件督办,实行仲裁员办案月排名通报制度,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督促仲裁员不断提升办案效能。在巩固原有送达方式的基础上,从案件受理起,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预留电话、电子邮箱,拓展电话、邮件、仲裁专递等多种途径,努力破解“送达难”的问题。全年共受理案件863起,期末办结818起,结案率94.8%,高出市考目标任务2.8个百分点,极大地化解了今年以来因疫情影响所带来的积案。(二)加大指导力度,推动调解工作开展。一是全年全市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完成67%,超出50%的预期目标,指导高新区完成2家调解中心建立工作,全市基层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织密。二是认真实施“和谐同行”三年共同行动计划,扎实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创建,推荐上报宝鸡市第二中医医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参加全省第二批金牌调解组织联评。三是加大督办力度,按季度对县区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阶段性未达标县区点名提醒,持续传导压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2022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62.4%,高出目标任务1.4个百分点。(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案件处理能力。珍惜部、省组织的业务培训机会,组织全市仲裁员参加培训89人。坚持周三下午集中学习制度,系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证据法学等。采取随机抽案与分组交叉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案件评查,其中不予受理100起、裁决案件42起。坚持流动办案机制,今年参与调处眉县重大集体案件16起,有效提升县区院案件处理能力。组织开展全市线上典型案例研讨11案,编印典型案例汇编,供全市各仲裁机构参考。通过各种培训手段,理清了仲裁办案思路,规范了案卷装订管理,统一案件裁判口径,交流办案实践经验,提升了案件办理能力。(四)加大创新力度,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质量。一是落实窗口服务。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要求,制定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清单,从仲裁流程讲解、案件材料接收、相关表格填写等环节入手,努力提升服务质量,让服务有温度。二是大力推广“互联网+”。按照上级要求,联合市中院大力推行“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组织全市第一批12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12名调解专家入驻全国“总对总”在线诉调平台。进一步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引导群众网上申请调解,确定专人定期督导县区平台案件办理,全市前全年网上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206件,结案206件,结案率100%。进一步实现了“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的要求。三是创新服务方式。针对疫情影响,积极探索电子邮件预申请和快递受理申请服务,通过网络和电话指导群众完善案件资料,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优化办案流程,规范案件材料初审项目,站在群众的视角调整申请书、承诺书等材料模板,方便群众使用。在不曲解原义的前提下,尽量使用口语讲解法律“术语”,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我院职能权限、岗位职责、办案程序、咨询电话,通过设置公示牌、宣传栏、网络邮箱等,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知情权,便于服务群众、利于群众监督。(五)加大普法力度,遏制案件数量增长。按照“谁用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向涉案单位免费发放《企业劳动用工服务指引》,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纠纷。建立提醒函制度,对用工风险较高的33户用人单位及时印发《规范用工提醒函》,提出用工指导意见,引导用人单位健全规章制度,杜绝类案发生。及时与监察、社保、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分享养老保险违法单位信息45条,放大办案效应,努力做到裁决一案、规范一企、警示一行。参加全市第一批“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工作,组织骨干仲裁员精心备课,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悉心分享,学员反响较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组织调解组织和调解专家及时入驻“总对总”在线诉调平台,全面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引导群众网上申请调解案件206起,结案204起,结案率99%。以大中型企业和高新区为重点,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广泛培育、选树、打造第二批“金牌调解组织”,推荐市第二中医医院参加全省联评。2022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基层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413件(其中仲裁机构1646件、调解组织802件),上期未结案件35件,仲裁机构结案1598件(调解结案703件),未结48件(因疫情原因中止审理24件),调解组织结案802件,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62.4%,结案率97.1%。分别高出市考核指标6.1、1.4个百分点。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案多人少需求矛盾突出,人员年龄结构集中,职业化程度不高,难以满足正常办案。2、县区仲裁机构实体化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标准化仲裁庭建设进展不平衡,调解仲裁力量极度薄弱。(二)改进措施1、加强业务培训交流,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能力。2、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提升仲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开展仲裁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3、积极争取机构编制部门支持,解决人少案多矛盾。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有效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1、2023年我院将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高标准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案件处理机制,强化调处力度,不断提高案件处理质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新机制。1、是坚持依法办案,公正裁决。以仲裁监察一站式服务窗口、农民工绿色通道为载体,积极探索要素式办案方法,有效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坚持“一函一书”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确保全年案件受理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61%以上,结案率达到92%以上。2、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积极开展仲裁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县(区)仲裁机构的交流沟通,努力提升全市仲裁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通过开展流动式办案等方式,继续缓解县区仲裁机构力量薄弱问题。3、是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研讨,通过查找突出问题,总结办案经验,规范办案流程,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三)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镇街、企业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推进全市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强基扩面,力争创建部省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一线作用,提升“互联网+调解”平台办案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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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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