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商洛市社会救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和救助服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监管;城乡医疗救助监管;城乡临时困难救助监管;农村五保供养监管。 | |
住所 | 商洛市商州区州城街民政路 | |
法定代表人 | 杨家英 | |
开办资金 | 4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商洛市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29万元 | 29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夯实责任,制定出台《商洛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结合商洛实际,明确认定条件,规范认定程序,印发了《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认定,保持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二)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防返贫动态监测平台作用。召开了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培训会。依托商洛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指导各县区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分类管理、建立台账、限时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截至12月底,全市57.79万已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16.98万人,占29.38%。3.26万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三类人员”共纳入兜底保障2.26万人,占69.47%。共排查204034户608340人,发现风险户1365户3764人,落实帮扶措施1359户3704人。(三)深入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印发了《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围绕政策落实、制度建设、档案管理、资源链接、社会监督等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制定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提升重点任务分解表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完成时限。(四)提高临时救助应急性和时效性。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和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等措施,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流动人口救助力度,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加强对感染重症、危症困难群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规范镇(办)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适当提高镇(办)储备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急难个案问题。目前全市因疫情实施临时救助1893人次,支出资金114.275万元。(五)信息核对工作扎实高效。今年来,信息核对科认真履行“核对”服务“救助”的业务职能,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基础数据,充实核对系统数据源,进一步对核对系统界面和功能模块优化升级,依托核对系统加大了信息核对范围和核对频次,全年接受核对委托367批次,共计核对198866户、405617人。不仅为保障全市社会救助精准施策提供重要参考,也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在册救助对象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为实现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按照市局统一安排,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开展核查整改。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和困难群众保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县区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今年来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8194人,退出14426人;累计新增城市低保688人,退出1973人。(七)扎实开展督导调研。扎实开展“百日提升”“百日督帮”行动,持续巩固民政领域“四个专项治理”成果,全面规范提升我市社会救助等工作水平,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百日提升”“百日督帮”工作督导调研的通知》,分别成立5个调研督导组,先后对各县区及国家重点督办县山阳县进行了调研督导。重点查看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提升行动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镇(办)社会救助保障情况,对所辖村(社区)的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析研判,确保对象救助精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八)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印发《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商洛日报刊登救助政策解读连载四期,举办全市社会救助等民政保障业务网络培训班、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培训会、全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班等三次政策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和认定程序进行全方位解读,全市7个县区、98个镇办、1295个村(社区)基层民政工作经办人员共计1800余人参加培训,提高了基层干部民政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有力推动了民政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运行。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截止12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4663户170121人,发放低保资金8.13亿元;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7731人,发放特困资金1.68亿元;实施临时救助97305人次,发放资金9603.92万元;纳入城乡低保边缘家庭8986户31955人,农村低保保障率10.20%。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工作还不够全面,个别基层干部和困难群众对兜底政策理解还不够到位,知晓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民政干部力量薄弱。大部分镇民政干部只有1—2人,且兼职多,服务的对象人数多,导致基层工作疲于应付,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同时,基层民政干部流动频繁,政策不掌握、业务不熟练、情况不了解,影响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2023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兜底政策宣传,提高两率一度;开展社会救助镇村规范化创建活动“回头望”,巩固创建成果;指导各县区做好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全面落实社保兜底政策,确保执行到位,特别是“渐退帮扶”和“分类施保”全面贯彻落实;加强低保与扶贫有效衔接,确保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及时和扶贫部门加强沟通,确保兜底对象数据信息与扶贫数据实时衔接;加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实施精准、规范、阳光救助。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缺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发力,运用信息比对、督导检查等手段,切实提高困难群众保障精准率,按照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发挥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作用,持续用力开展排查,用好刚性支出和“重病重残单人户”等低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对今年下拨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开展督查检查,杜绝截留挪用,防止一拨了之。三是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作风建设。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为抓手,聚焦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基层经办服务作风问题等,全面整改落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四是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发挥急难问题应急响应机制作用,摸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对存在生活困难问题的对象,逐户逐人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解决急难问题。2023年3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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