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平利县> 平利县水路交通服务中心

平利县水路交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8 15:49
单位名称 平利县水路交通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水上交通服务。业务范围:法律法规宣传,对运输经营、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新能源、信息化等技术指导服务,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编制,海事航运行政许可事项前置勘验、港口航道建设技术指导、船舶检验技术服务。
住所 平利县城关镇陈家坝38号
法定代表人 马志洲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88万元 10.2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登记变更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平利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古仙湖、投洞子、西河水库等水域安全巡查监管工作,严禁民用船舶(铁皮筏子、竹筏)非法载人,同时督促乡镇落实了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层层夯实到位。(二)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长江十年禁捕”执法行动,深入辖区进行摸排登记,现场向船主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知识,发放了宣传资料,告知其非法从事网捕等违法活动的严重性,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禁捕的法律意识,全力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三)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为水库沿线群众讲解水上安全知识和汛期防范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四)中心积极助力交通局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派驻一名帮扶干部到大贵镇淑河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村两委推动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到五天四夜吃住在村,切实把真心真情帮扶落到实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交通部门监管,相关部门配合,企业安全自律,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水上交通安全格局,我们进一步把控水上交通安全规律性,继续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抓好源头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水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持续提高安全监管、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我中心通过县级交通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多请示,多汇报,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加大地方资金的投入,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多方协作,共同把造福于内河两岸老百姓的事情做好、做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佳绩。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我县水域河道狭窄水位低,古仙湖、投洞子、西河水库都是水下碍航物多,不利于船舶通航,全县无水运码头、渡口等基础设施,严重掣肘水运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二)与我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在工作开展协调配合力度不够。改进措施: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努力推动交通“十四五”期间谋划的水运建设项目早日落地实施,以项目建设引领水运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联动配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水运行业监管,确保水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认真做好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在节假日及重点时节,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域的巡查检查,督促乡镇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杜绝民用船舶(铁皮筏子、竹筏)非法载人。二是以开展“长江十年禁捕”执法行动为契机,深入重点水域扎实开展水运安全知识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水运建设项目,以项目建设引领水运行业健康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