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佳县河道治理工作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区域内河道治理工作;为河道治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服务;协助局机关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申家湾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锦东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佳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92万元 | 14.66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佳县河道治理工作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佳县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党政齐抓高位推动。县级总河长签署了总河湖长令,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县级河长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带头巡河巡湖,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82次、镇级河长巡河480次、村级河长巡河实现常态化(县级河长每季度1次,镇级河长每月1次,村级河长每周1次),累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26个。二是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先后出台《佳县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佳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佳县河长制问题清单制度》《佳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佳县河长制督查考核制度》《佳县河长制验收制度》《佳县河长制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佳县河长制巡查制度》《佳县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等7个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河湖长履职尽责、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机制,并滚动实施“一河(湖)一策”,持续完善“一河(湖)一档”,全面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专项整治持续带动。印发《佳县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佳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2022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70余万元,投入人力1400余人次、机械210余台次,清理河道44公里,清理污染水域377亩,整改拆除违建160平方米,清理垃圾550余吨,填平砂坑9个,清理场存砂16万余方,平整场地15处。对水利部推送的涉及的106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核查,认定1个问题妨碍行洪并已整改完成。联合教育部门、乡镇开展防溺水工作,累计发放宣传画册50000余份,通过联通短信发送50000条,重点水域设置护栏1800米、防溺水宣传警示牌150块;安置救生圈23个,救生竿25根,救生绳子20根,救生衣200套,河湖面貌持续向好。四是积极探索创新驱动。创新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镇两级河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目前已印发检查建议书8份,开展河湖联合执法8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件。五是考评激励多维促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行每周一小结、半月一点评、每月一考核、每季一通报制度。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乡镇)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促进河长担当作为。六是问题整改提升拉动。坚持各级各类反馈和发现问题动态清零,52个问题(其中黄河北干流局反馈问题1个,市河长办反馈问题23个,自查发现问题28个)全部整改完成,涉河建设管理更为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水生态不断优化,实现以整改促提升。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黄河采砂管理情况。黄河干流佳县段河道起始位置为神木市与佳县交界处,以秃尾河入黄口为界,经朱家坬、通镇、佳州街道办、峪口、木头峪、坑镇、螅镇7个镇(办、中心),由螅镇刘家坪村出境流入吴堡县,自北向南沿岸流长73km,占黄河陕西段总长度十分之一以上。目前全县共设置采砂点13个,均在黄河河道,年度批复河砂可开采量125万吨。二是秃尾河采砂管理情况。《秃尾河河道采砂规划》、沿河三县市《河道采砂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初审稿已于2022年4月,由榆林市水利局组织榆阳、神木、佳县三县市水利局及市局专家评审通过。于2022年9月同意秃尾河佳县段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14.05万吨,采砂点4处,涉及河道总长2.95km。2022年以来,我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堵疏结合、采禁并举,推动河道采砂从全面整治向全面规范转变。同时,不间断开展河道巡查,安排12名专职人员24小时盯守河段重点区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狠查非法采砂,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今年累计出动820人次,车辆210辆次,驱离游击采砂人员120余人,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起,行政处罚4起,处罚1.8万元,没收个人所得7万元。目前,已形成政府宏观把控、水利部门牵头主导、国有运营公司具体负责、各有关单位分工配合的采砂管理工作新格局。三、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经过县镇村三级河湖长的巡查常态化管理及“四乱”整治行动,河湖管理范围的环境得到极大的改观;(二)2022年共发现“四乱”问题20个,全部整改完成;共查扣非法采砂设备14台次,劝离16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8起,处罚2.35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涉砂违法案件2起、线索3条。(三)完成黄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初审,积极推动信息化平台网路建设,主线路已进入施工阶段。四、目前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县在河湖长制和河道采砂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黄河佳县段河岸线较长、地形较复杂,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在河湖管护特别是河道采砂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五、整改措施(一)积极主动与县编办、人社局等有个部门协调申请增加年轻业务型干部。(二)通过合规合法程序,向县财政部门申请适当增加用于河湖治理的经费。(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镇村河湖长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六、下一步工作计划2023年,我单位将贯彻执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守土有责,全面细化任务。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管理责任,严格河湖长巡查制度,对全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任务清单,落实责任人。二是坚持铁腕整治,提升监管能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明督与暗查相结合,采用定期巡查、抽点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河湖管护问题。三是坚持联防联控,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凝聚联防联控合力。四是坚持群防群治,强化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好河湖长制宣传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通过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牢固树立水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建立涉水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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