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陇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城乡低保人员及大病患者提供保障服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和管理;社会医疗救助工作;农村五保的审批和管理。 | |
住所 | 陇县市民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葛平 | |
开办资金 | 22.0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陇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08万元 | 18.1万元 | |
网上名称 | 陇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情况(一)严格执行政策,提升低保精准覆盖率。指导监督各镇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断提升低保精准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1.严把低保核查程序。镇村按组织摸排、引导申请、评议申报、审核审定、全面公示等程序严格审批,民政局及时跟进对各镇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督促核查。在镇村入户核查、群众评议、审核上报的基础上,低保中心对全县新增低保对象按照30%进行抽查,确保困难人群精准覆盖。全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609户2758人,做到了应纳尽纳、应保尽保。2.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县四类低保对象分类别落实分类施保政策,每月和县公安局、县疾控中心比对低保对象数据,根据低保对象变化情况及时落实分类施保和取消对象,调整低保金额,真正做到了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精准。全年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859户2562人。落实分类施保政策5928人,其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1664人,未成年人1191人,重度残疾人1772人,重病患者1301人。3.扎实开展低保年审工作。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审工作内容和要求,指导各镇扎实开展低保年审工作,要求各镇将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低保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同时,将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要重点对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疫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核查,确保不出现“错保”“漏保”等问题。4.推进阳光透明低保。全县10个镇、104个村每月在镇村社会救助公示栏对社会救助对象及时进行公示,要求公示规范、结果透明。截止12月底,全县城乡低保对象6547户13063人,其中农村低保5856户11019人,发放资金6002.0164万元,城市低保884户1470人,发放低保金855.4309万元。(二)完善救助机制,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1.坚持“放管服”。2.主动发现及时救助。3.充分利用“互联网+”。截止12月,全县累计救助困难群众362户944人,发放救助资金107.0027万元。(三)关爱特殊群体,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1.坚持“及时核查、及时审批、及时供养”的原则,对新申报特困供养人员。全年度新增特困供养人员31人,其中集中供养9人,分散供养22人。2.扎实开展特困供养人员年审工作。全年度取消特困供养人员162人,其中集中供养14人,分散供养148人。3.每月及时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照料护理人员补贴金,截止12月,我县在册特困供养人员503名,其中集中供养189名、分散供养314名,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补贴550.631万元。(四)落实预警机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1.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领域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基本生活救助机制。2.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3.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疫情期间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动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及爱心志愿者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及时排查,对摸排发现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对象,因人因户施策,逐人逐户落实救助帮扶措施,提供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五)坚持政策标准,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严格执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新标准,指导5个城市社区和104个村对2022年度新申报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按相关标准进行入户核查,在村(社区)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给予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对低保年审中重病重残单人纳入人员,严重按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必须将该户所有人员认定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止12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1162户4965人。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1144户1144人,其中:重病单人纳入低保523户523人,重残单人纳入低保621户621人。(六)强化运行管理,提高幸福院服务水平。1.健全完善规范、可持续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2.加强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3.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政策。4.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充分利用市级福彩公益金对养老基础设施方面的政策支持,筹集10万元用于3所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工作。(七)注重信息核对,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建成跨部门、多层次、信息互通的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科学核对,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积极开展信息核对工作,经各镇上传资料提交申请,核对平台全年核对申请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城乡特困及临时救助人员信息14263户28471人,反馈疑似问题户4363户4528人,第一时间将疑似问题反馈各镇,由各镇再次实地核实,有效提高了低保年审、特困供养人员年审及临时救助工作的精准度。(八)巩固脱贫成果,全面落实兜底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每月对民政领域动态监测帮扶和问题进行排查,重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逐人逐户排查,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建立台账,并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兜底政策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同时严格落实“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发挥村级“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作用,每月定期向县县乡村振兴局报送民政部门筛查预警月报表,全年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预警线索3035条,涉及1200户3035人,同时每季度建立防返贫预警监测帮扶台账,及时预警致贫返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九)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党建工作。1.突出思想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坚持“周誓”制度。3.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5.开展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6.抓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按党员干部最新工资及时调整党费标准,做到专人收缴、定期公开、规范管理,全年共收缴党费1479.6元,全部上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县低保中心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以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为总揽,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切实做好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工作,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困难。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今年来,我们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织密织牢民生网,社会救助、幸福院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组织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1.学习还不够深入。工作中重业务轻学习,开展集中学习的时间太少,个别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掌握不全面。2.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贫困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由于社会救助政策调整频繁,政策宣传不经常,导致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不高。3.农村幸福院管理标准不高。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较低,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幸福院的监管以微信交流群为主,现场检查督导的次数太少。(二)改进措施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继续坚持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把各级民政工作要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积极走出家门,学习兄弟县区低保、特困供养、幸福院、爱心超市等工作的先进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1.利用入户排查、低保问题查办等契机,向群众宣传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2.组织镇、村干部参与政策培训会,详细解读城乡低保政策,进一步规范村级社会救助资料管理;(二)印制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宣传册,发到镇、村、组、群众干部手中,大力宣传惠民政策。(三)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加大79所农村幸福院的检查指导力度,提高现场实地检查的频次,督促长期不开门运行的幸福院及时整改,坚持开门运行、开灶做饭。(四)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度。严格按落实分类施保、渐退帮扶政策,保证救助政策不漏人、不漏户、不错保、不漏保,努力将城乡低保的精准度提高到95%以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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