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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8 15:04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管理辖区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的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定额与造价管理;建筑企业资质登记、审验和统计工作,专业岗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管理;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代收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资金。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北长巷8号
法定代表人 胡小朦
开办资金 42.4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49万元 42.49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建筑业管理中心.政务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建管中心在住建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工作部署,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建筑业管理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思想学习和活动开展。组织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制。2022年召开辖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会和业务培训会2次,制定和转发各类文件20余份、下发安全生产宣传品3000余册,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夏季消防演练等多种活动,共计开展30余次,有效的提高了抓安全促稳定保平安的思想意识。二是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制。积极督促各企业和项目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三是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及专项行动中制定和下发了相关方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共检查工地300余次,查处和督导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480项,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150余份,有效的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0日,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在新城区杨家村(新兴村)综合改造项目二标段举办2022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防汛演练观摩会。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月”专项行动、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专项工作、加强房屋地基工程质量专项行动等,确保了全区住建领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稳定可控。二是压实参建单位责任。加强三方主体责任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材料进场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多次开展针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记录及检测专项检查行动。同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建项目工程实体及材料构配件进行抽检。(二)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20条》,全面落实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全年累计检查832余家(次),共出动人员493余人(次),出动车辆298余辆(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2.对全区建筑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3.落实网格化监管。街办环保网格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力度,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隐患应立即制止并现场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4.重点时段,重要事件期间组织召开各类针对性会议。4月27日下午,新城区政府副区长李卓召开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污减霾暨疫情防控工作现场观摩和工作部署会议。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辖区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参会。5.完善区级扬尘监测视频监控平台。工期超过三个月的建筑工地安装扬尘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区级扬尘监测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区级、市级工地扬尘监测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并按要求接入市级“智慧环保”综合指挥监控平台。6、按级别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对辖区内在建工地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2022年共检查186家(次),发现问题85处,已全部整改到位。(三)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1.项目经理变更工作严格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总监)变更的相关规定(暂行)》《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变更管理的通知》(市建发〔2021〕99号)文件要求办理项目经理(总监)变更工作,2022年共办理项目经理(总监)变更1个项目。2.违法查处工作一是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与行政审批局的沟通联系,及时对审批局在招投标备案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三是依托诚信平台,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健全违法失信主题黑名单制度。3.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工作为积极落实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优化办理流程。三是强化流程导向,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四是优化招投标服务保障。五是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今年我区受理7个项目,9个标段,审查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项目1项。4.最高限价备案工作2022年,我区新增办理最高限价备案共3个项目4个标段。(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1.建筑节能。要求辖区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61-164-2019)(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65%)节能标准;严格按照《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辖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截止2022年我区共计取得施工许可证在建项目14个(26个标段),均按标准要求做了节能设计。2022年新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3个项目/6个标段。2.绿色建筑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西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方案》和《西安市新城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要求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2022年达到70%。二是要求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1年起,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三是加强对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我区星级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及时向市级部门报送相关绿建台账。四是对于二星级及以上项目及时向市级汇报,做好此类项目的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工作。五是监督开展绿色建筑中期核查7个项目/10个标段。3.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一是按照《西安市新城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按照计划目标,要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设项目即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重点项目装配率不低于35%。二是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规定,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市政办函〔2019〕10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1〕9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造技术的应用。截至目前,我区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5个,要求2022年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装配率不低于30%。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定,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2022年我中心监管的建筑工程未发生安全伤亡事故。2.通过分级管理、专项督查、综合整治,扎实有效地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3.招投标方面。一是根据市住建局要求,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资质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2022年查处串通投标企业2家,均已依法进行处理。二是依托诚信平台,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健全违法失信主题黑名单制度,近两年对7家企业违法处理事项在诚信和信用平台进行了公示。4.违法违规施工方面。2022年共组织违法建设专项检查70余次。在日常巡查中共发现违法建设14处,其中房建项目5处,棚改项目9处。均已对违法项目下发停工通知。对发现的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疫能力建设项目等6个违法建设项目发函移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城分局进行处理。5.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管理方面。按照市、区关于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相关政策要求,着力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农名工工资问题。截止目前,累计开展检查58家(次),共出动人员159余人(次),配合区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融创东方宸院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10余次,其余25家建筑工地均认真履行农民工用工主体责任,未发现需要向人社局、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案件。三、存在问题1、干部的业务能力不高,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够好;2、对工地检查的主动性不够;3、对违法建设工地处罚力度不够。四、整改措施1、利用周二上午政治学习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可聘请专业人员讲课。2、加强对工地的安全检查和扬尘治污检查工作,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3、积极和区法院行政厅、区法制办密切联系,确定执法的依据、程序和措施。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大对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各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违法建筑工程的查处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全年无一亡人事故发生。2.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扎实有效地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3.积极协调市住建局等部门,强化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沟通,落实建筑节能管理责任,促进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开展。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在我区已办理建设项目招标手续和属地管理的在建工程,坚持做好标后监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