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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8 11:42
单位名称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公平分配,规范管理,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参与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市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查、分配管理、廉租住房补贴;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运营和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住所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 杨洋
开办资金 36.6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03万元 9.56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抓好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降低门槛,让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鉴于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复杂,群众办理难的实际,在去年降低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公租房政策宣传力度,全年新增公租房分配2400余户。(二)持续优化保障房申请“网上办”功能,让群众申请使用保障房有了更多选择。不断优化改进服务功能,完成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安可替代项目(一期)系统功能迁移,涉及261个项目、27206个房源,并完成287台国产化系统终端设备的配发、调试、链接至省电子政务外网,为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提供了方便。目前,已在线受理公租房申请8480户。(三)积极开展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活动。指导各县区在公租房小区开展了以“党建引领、完善配套设施、规范使用管理、健全公共服务、培育社区文化、加强治理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活动,今年争取到省级奖补资金215万元。(四)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筑牢疫情安全防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局党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及时制定《宝鸡市保障性住房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同时,中心成立督查组,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紧盯疫情防控工作薄弱环节、短板漏洞,采取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深入各保障房小区、房管所持续查找问题,排查隐患。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全员参与社区及包抓地区防控执勤值守,有一名同志抽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一年时间,围绕中省各类政策文件落实、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接听、常态化督导检查、“两站一场”人员补助发放、涉疫舆情和群众举报督办等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处置各类突发异常状况,坚决守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另有一名同志被市委组织部通报表彰奖励。(五)完善规章制度,着力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先后派出12人次参加省保障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2人次参加了市委党校组织的干部培训,1名优秀年轻干部赴帮扶村任第一书记,此外还选派了1名优秀副科级干部到国家建设部挂职锻炼。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随着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断增多,鉴于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复杂,群众办理难的实际,在去年降低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公租房政策宣传力度,全年新增公租房分配2400余户。(二)不断优化改进服务功能,完成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安可替代项目(一期)系统功能迁移,涉及261个项目、27206个房源,并完成287台国产化系统终端设备的配发、调试、链接至省电子政务外网,为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提供了方便。目前,已在线受理公租房申请8480户,中心连续5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公租房空置率偏高和查处违规享受、使用公租房行为方面还存在不少漏洞。(二)在解决群众保障房申请和共有产权房上市交易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措施不力、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开展对市本级公租房小区住房状况普查、转租转借、改变用途等违规使用保障房情况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研究针对性的管理和监督措施,并尽快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公租房申请手续复杂、共有产权房上市交易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不断完善公租房申请审核“网上办”服务功能;(二)督促、指导市本级各个保障房管理单位及各县区保障中心做好房源变化、分配入住、租金收缴、物业管理等数据及时更新;(三)开展市本级公租房小区住房状况普查和租金收缴、转租转借、改变用途等违规使用保障房情况集中整治工作;(四)对三个房管所管理的廉租房住户进行资格审核;(五)切实履行好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保障房资产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职能,充分发挥陕西省保障房信息平台的管理监督功能;指导各县区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广泛宣传和开展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不断满足保障对象的居住需求,切实为老百姓提供快捷、便利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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