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普查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政府决策提供普查信息。重大市情普查方案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普查工作规划和流程制订·普查人员业务培训·普查数据加工处理和上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和宣传发布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政务大楼849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强 | |
开办资金 | 1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统计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万元 | 11.3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普查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一)立足本职工作,扎实做好常规统计任务。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上报和汇总工作。截止2022年底,神木市“五上”企业843户,其中工业353户、建筑业236户、批发和零售业147户、住宿和餐饮业28户、房地产业25户、服务业54户;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710个。(二)突出优质服务,精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统计产品推陈出新,改版月报、发布《2021年神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神木统计年鉴-2021》《神木市一套表调查单位信息手册(2021)》《数据神木》《领导袖珍手册》《2020-2022年神木市主要经济指标手册》,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三)聚焦改革成果,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建设的实施细则》(神政办发〔2022〕85号),修订完善《神木市镇(街)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建设改革成果;继续对“五上”企业、固投项目单位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全年共发放奖金340万元;修订《神木市“五上”企业培育和新增入统企业奖励激励办法》,及时兑现91户2019年新增入统企业奖励资金1525万元。(四)围绕整改纠治,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扎实推进国家统计督察陕西反馈意见整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与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签订《2022年神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书》,对全市各镇(街)、各园区、各行业部门,“五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人单位2017年以来数据集中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最终形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报告,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五)树立法治权威,营造良好依法统计氛围。以新中国统计机构成立70周年暨神木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统计工作。在城区主要街道LED屏和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等滚动播放统计法宣传标语;加大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编印《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资料汇编》《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有关法律知识学习手册》,处罚2户建筑业违法企业;扎实推进《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三进”工作(进常委会、进常务会、进党校)。(六)坚持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支部建设年”为抓手夯实党建工作。以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巩固党风廉政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严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驰而不息抓好法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231.47亿元,同比增长4.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863.01亿元(含反馈),同比增长13.9%,神木市本级353户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3800.17亿元,增长15.2%;建筑业总产值80.82亿元,同比下降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25亿元,同比增长6.6%;全市财政总收入950.46亿元,同比增长8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7.03亿元,增长80.9%;固定资产投资462.86亿元,同比增长4.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92元,同比增长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49元,同比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4元,同比增长6.5%。三、存在的问题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工作中也存在着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基层统计人员不够稳定。长期以来相当比例在库企业、部门及镇(街)的分管领导与统计业务人员调整频繁、交接手续不完善,对基层统计工作影响很大。(二)统计执法工作基础薄弱。随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不断推进,统计执法力量日渐薄弱,我单位现有在岗持证人员仅1人,执法业务亟待提高。(三)全社会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仍需提高。部分镇(街)、部门对统计工作配合度不高;相当比例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重会计轻统计现象严重;社会对统计工作知晓率低,出现不理解、不支持现象。四、改进措施1.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检查。利用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的召开,广泛宣传《统计法》《全国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2.提高统计干部责任意识,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鼓励、推荐广大干部职工参加中省市举办的统计业务能力提升班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五、下一步打算(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工作。(二)严格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统计宣传与执法检查,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三)做好各类定期统计报表搜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严格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丰富统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四)围绕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全力抓好新增“五上”企业培育入统工作,强化统计工作职责,努力做到应统尽统。(五)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数据分析,提高经济形势预判预测能力,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六)做好神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七)全力做好2023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等工作。(八)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九)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