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监督管理保障。全市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国有资产调剂•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6号财税大楼9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贾伟国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6万元 | 10.2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国资国企监管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一、2022年主要工作举措及完成情况(一)圆满完成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任务。按照财政局年初下达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计划任务,我中心精心组织,对纳入管理的19户市属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费用进行了科学测算,并下达了国有企业计划利润总额及国有股权收益上交等各项任务指标。(二)不断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建设。为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要求,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榆林市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和《神木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三)顺利完成市属国有企业首次全面审计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有关规定,我办选聘6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四)完成202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工作。按照市政府安排,由我办牵头,工贸、人社、审计等部门参与组成国有企业考核组,根据《神木市市属国有企业考核办法》要求,完成了对国资集团等19户企业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五)国有企业信息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一是提前完成了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表编汇工作。年初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圆满地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市国资委的通报表彰。二是按期上报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按照省市国资委的要求,严格按期上报全市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全市54户市属国有企业纳入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上报范围,实现了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全覆盖。(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持续强化。一是狠抓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全年共计批复报废固定资产76户,5850台(件),涉及帐面资产价值5425万元;调拨固定资产4户(宗),使我市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渐趋规范。二是按时完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编制工作。三是按照省市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4个复查小组于4月20日-5月20日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复查,对单位普遍存在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重点整治,跟踪管理,要求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经过各企业的不懈努力,全年共计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0亿元,圆满完成年初任务。2、进一步加强了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提高了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质量,准确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成果和科学考核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通过审计基本摸清了国有企业2021年度经营情况、存在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优化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3、通过考核,切实规范了全市国有企业监管,落实了国有企业保值增值责任,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4、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数据的及时、准确上报,为中省市各级政府宏观决策、研判经济形势、分析产业现状、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了有力的依据。5、根据省市财政部门要求,我办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市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编制工作按时完成。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三、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一年里,国资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仍未理顺;二是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还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工作还不够规范;四是国资国企监管队伍力量还很薄弱,业务能力不强,很难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国资国企改革和监管工作。四、改进措施(一)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市财政局下达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抓好国有企业收支测算,合理下达国有企业任务指标。二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报废收入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二)理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一是积极推动国资监管改革,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按照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国有企业监管。(三)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各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理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决策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一是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持续巩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成果。二是严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出售、处置关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三是探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作模式,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经营效率。四是着力解决单位资产账实不符等突出问题,督促单位尽快将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进行入账。五、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局的领导下,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依法监管、科学运营”为重点,以转换经营机制为突破口,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总之,加强国资国企监管,持续壮大国有经济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财政局的要求,大胆改革,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切实做好经济新常态下的国资国企改革和监管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国资国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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