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测绘地理信息、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与勘察设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编制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市级基础地籍与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项目;组织实施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和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及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用维护工作;指导县区测绘地理信息、抗震设防、勘察设计和建筑工程防雷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D座 | |
法定代表人 | 周利钢 | |
开办资金 | 5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8.29万元 | 48.4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组织开展“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中心提前制定相关预案,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互联网+、“法治宝鸡”公众号等载体,利用市民“触屏可见、触手可学”的机会,举办线上“宝鸡市2022年测绘法宣传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不间断持续扩大测绘法宣传覆盖面和国家版图知识学习面,参与单位达680余个、分享量达19680次、访问量达149628人,知识点传播数达359489个,做到宣传在“云端”,学习在“手边”。组织测绘单位在公司附近的社区、学校、活动广场、超市等人流大的地方通过摆放宣传版面、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活动资料、现场专人答疑等方式组织宣传,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790余份,答疑讲解865余次,做到宣传在现场,学习在身边。2022年9月5日《中国自然资源报》对我单位的宣传成效予以肯定报道。2022年,我局再次被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授予“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优秀组织奖”。(二)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宝鸡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2022年1月12日,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17日以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文件印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施行当日,我们在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市政府官网、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宝鸡广播电台、市司法局、市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采取专版、专栏、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形成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的浓厚氛围。(三)高质量完成《宝鸡市“十四五”基础测绘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上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实施。该《规划》作为宝鸡市“十四五”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紧紧围绕宝鸡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新形势,紧扣新时期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的根本定位,其建设成果在保障宝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自然资源科学管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四)顺利完成年度测绘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暨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局安排部署,中心于5月24日至5月25日,对全市测绘行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暨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检查组围绕测绘资质检查、测绘质量检查、涉密测绘成果检查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检阅资料、调取成果档案、实地成果复检等方式对我市10家测绘资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均为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下发了书面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扎实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按照《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22年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组织测绘单位安全生产自查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于5月24日至25日对全市测绘资质单位进行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和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年测绘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六)乙级测绘资质审批开展情况。中心组织编写了《宝鸡市乙级测绘资质审批工作方案》《乙级测绘资质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在线受理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对测绘资质审批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培训。二是严把申请材料审查关。强化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查,对法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技术装备发票等材料,能够通过人社、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官方渠道对其真实性进行核验的,均进行核验并对核验过程留痕。必要时核验申请材料原件或向有关单位书面核实。三是坚持进行实地核查。必要时采取实地上门等方式,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仪器等关键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验证并对过程留痕,验证无误后再提交局联席评审会审议。四是增加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在正式受理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之后,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审批平台等规范渠道主动公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资质等级类别、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体系制度等主要信息,公布举报受理方式,自觉接受同行和社会公众监督。五是加强汇报联系。在审查中遇到特殊情况我们及时向省局沟通反馈,在省局的帮助指导下,将材料审查工作做细做实,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不断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七)严把地图审核关,做好宝鸡行政辖区地图监管工作。今年共审核我市、县(区)年鉴插图,行政区划图、城区图等合计29幅,发出审图号批准通知书14份。(八)开展涉密测绘成果申领单位的保密自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中心组织全市涉密测绘成果申领单位的保密自查工作,自查结果均合格;中心组织检查组于5月24日至5月25日,抽取了3家单位就涉密测绘成果保管、使用期间的安全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下发了书面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编制完成了《宝鸡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及《宝鸡市“十四五”基础测绘发展规划》,科学指导我市“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要求、履行好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充分发挥基础测绘技术和成果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支撑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帮助。我中心组织勘察测绘单位进行必要的地图现势性信息采集,联合地图出版单位进行宝鸡市城区图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在公益性地图立足于为大众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面向广大公众对地理空间信息的共性需求,满足了广大公众基于位置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空间定位需要。确立了公益性地图的权威性地位,保证了社会公众使用权威测绘部门提供的统一、正确的地理空间定位基础,促进了信息资源的集成、共享和应用。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行业管理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工作中创新能力不强。(二)改进措施:1、加强执法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细化、深化行业管理;2、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力度,促进良性竞争;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四、2023年的工作计划(一)结合“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继续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测绘法》和《宝鸡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二)按照测量标志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对辖区内各等级测量标志进行实地核查、维护、建立档案、录入管理系统工作。领取测量标志成果资料,依据成果分布点位分发给各县区;组织负责人员培训;制定普查维护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开展测量标志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测量标志档案资料。(三)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着手制定我市配套管理制度。实施测绘市场准入管理,认真落实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和规定,强化测绘市场监管,整顿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四)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监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做好测绘资质审批、地图审核、涉密成果应用审批、“问题地图”排查工作。(五)完成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确保中心的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2年,我中心被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授予测绘法宣传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优秀组织奖。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