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渭滨区> 宝鸡市渭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宝鸡市渭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8 10:04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落实国家民生保障政策,保障辖区内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负责全区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标准的审批、调整、救助金发放及信息比对核查工作。
住所 宝鸡市渭滨区渭工路65号
法定代表人 罗红兵
开办资金 11.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18万元 11.1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1、扎实开展“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工作。充分认识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常态化筛查返贫致贫风险,以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的动态监测、快速预警和主动帮扶。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精准施策,有效帮扶;不符合条件的,详细记录原因事由,密切关注家庭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监测。建立监测户政策落实台账,及时报送月筛查预警线索清单和季度救助帮扶工作台账。2、狠抓常态化排查,巩固兜底保障成果。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5月18日印发《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重点摸排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已脱贫人口等四类重点人群的基本生活状况和需求。同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按照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要求,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各类政策,加强同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全面建立起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月筛查预警线索清单和季度救助帮扶工作台账。3、强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年初,省民政厅每月优化民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发布核查任务,将相关对象名信息上传平台数据库。一年来平台进一步拓展监测预警功能应用,涵盖医保、住建、残联、教育等部门,各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不同批次的核查任务,通过逐户(人)核查,对不符合民政保障条件的人员逐一详细说明不符合的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二)强化民生基本保障职能1、精细城乡低保管理,扎实做好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一是全面做好城乡低保年度复核,确保精准施保。召开2022年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推进会,按照审核工作要求,对各镇街低保审核工作进行督导抽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入户等形式,对新增户、拟退出户、监测对象等进行重点检查,并就救助资金是否准时到位开展抽查。二是精细低保管理,按月足额保障金发放。通过镇街初审、区级复核,每个月将人员增减、资金调整情况按月进行更新。三是4月起全区城市低保对象1375户全部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兑付了低保金。2、擘两分星,扎实特困供养政策落实。(1)扎实年度复核,精准对象认定。一是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2〕26号)文件,积极开展了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二是根据市局年度符合文件,修订我区申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申请文件。三是核对先行,精确施保。对在册人员进行信息核对,确保在册特困人员精准施保,边缘对象应调尽调,符合对象应保尽保。(2)按标施策,足额保障。根据现行特困人员标准,对特困人员的供养经费使用内容,使用标准等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供养经费落到实处。(3)分类定标、差异服务。一是分类服务,制度先行。二是健全协议,依责监护。三是健全流程,广泛宣传。四是托底供养,医养结合。3、丰富临时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一是全面落实分级审批,授权各镇街落实限额救助规定;二是指导各镇街合理压缩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推进“救急难”早发现、早介入;三是继续推进“e救助”,提升网上办的比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4、全面推进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根据《渭滨区城乡低收入家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联合镇街对低收入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多次召开会议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将符合条件的对象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予以保障。5、精准铁路民兵及精减职工政策落实:开展全区六十年代精减职工年度核查,按照省级标准全面落实政策,并及时发放生活补助。6、严格幸福院星级评定、确保农村养老模式不断革新在区疫情高效防控下,各村幸福院全面落实养老防疫政策,全年各幸福院平稳、安全运行。通过各村自查、镇级审核上报,区民政、财政两部门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核的方式从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和安全管理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打分,据打分结果评定相应星级。鼓励全区幸福院持续健康运行,为周边老年人提供相聚休闲、餐饮临休等服务。7、持续推进核对精细化管理,落实“逢救必核”,科学助力保障审核精准化。一是整合信息资源、创新平台建设。二是及时核对,为精准审批确认提供先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深化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为抓手推进我区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镇(街)授权限额临时救助机制,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核对数据共享单位,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审批时效性不断增强、政府保障困难群众的社会效能不断彰显。中心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区级重点任务、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中心各项职责任务三、存在问题:一是救助对象保障率有待提升。二是核对系统数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加强业务培训,建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的队伍;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丰富多彩宣传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在精细化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政策找人,合理化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核查力度,主动与区级单位联系收集整理各项数据源,充分发挥信息核查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五、2023年工作计划1.加大排查纳入力度,巩固兜底脱贫成果2.推进救助制度改革,确保救助精准及时3.强化政策落地落实,精准实施社会救助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