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旬阳市关口镇社会保障服务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 |
住所 | 旬阳市关口镇关坪社区一组 | |
法定代表人 | 陈伟 | |
开办资金 | 5.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旬阳市关口镇人民政府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2万元 | 5.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旬阳市关口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我单位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包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城乡医保等具体服务工作;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教育、体育、文化、卫生、科技等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建设、拥军优属、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一)城乡居民养老和医保工作1、2022年对全镇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的老人进行养老认证,应认证人数是2915人,完成率100%。督促各村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参保登记工作,共缴费6521人。办理丧葬费补助金127人,共计10.16万元。全镇城乡居民发放待遇人数是3134人。办理退保手续32人。完成关口镇便民大厅和大庙村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2、积极和税务部门对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各村采取广播、会议、短信、入户等方式宣传城乡医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城乡医保任务数14595人,已完成14205人,完成率97.3%,其中脱贫户和三类户5740人,完成率100%,达到参合率的要求。办理新生儿参保34人,外伤调查31人。(二)民政工作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民政工作重中之重。2022年我镇城乡低保共有398户813人,其中:农村低保395户810人,城市低保3户3人,全年共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336万余元,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是狠抓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年新增农村低保34户88人,退出农村低保32户79人,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补差水平“能升能降”,坚持对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按月按家庭成员变动及经济收入情况及时向民政局报送。做好农村低收入家庭对象审核及动态调整工作,截止12月,我镇农村低收入家庭98户347人。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发放。低保资金通过财政系统“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农户个人账户,如有低保人员及账户发生变动,及时与财政所对接,保证资金准确发放。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低保档案镇、村两级管理,做到一村一档、及时装订、妥善保存。四是建立健全低保审批制度。通过农户申请、镇村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入户调查、评议、公开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等,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阳光低保”。2、农村五保监管常态化,做到应保尽保。2022年,我们严格落实特困人员政策,对符合供养条件的人员按程序申报审批,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从供养内容、供养标准、供养形式、监管责任等多方面对全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2022年新增农村五保9户9人,退出五保3户3人,截止2022年12月全镇共有五保户111户117人,其中分散供养66户69人,集中供养的45户48人。2022年五保供养生活费共发放41万余元,分散供养五保户监护补贴共发放16万余元。3、救助工作严把关,实现应救尽救。2022年,我们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按照个人申请、信息比对、入户核查等程序,为患重病、突发意外、因学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特别对因疫情、因患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重点倾斜,帮助他们渡过难关。2022年帮助36户患病困难家庭申报医疗救助,审批发放18万余元;临时救助审批通过57户220人,发放24万余元;给因灾等突发困难家庭发放救助口粮折合人民币1.6万元。4、加强孤儿保障,促进孤儿健康成长。2022年我镇共有孤儿3人、特殊儿童1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3.53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全镇现有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年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1.5万元,尽最大能力保障这些孩子健康成长。5.基层政权工作。今年认真贯彻上级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精神,围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6.做实做细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为切实把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做实、做细,镇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求高龄补贴申报、发放的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做到不漏报一人、不错发一人,使适龄老人能够及时享受到高龄补贴。2022年1季度高龄发放补贴人数是1247人,金额是24万元;2022年2季度高龄发放补贴人数是1286人,金额是24.85万元;2022年3季度高龄发放补贴人数是1328人,金额是25.6万元。7.做好慈善工作。2022年我镇创建慈善幸福家园3个(关坪、泥沟、大庙),各村共奖补资金4万元;配合党委政府组织慈善捐款28余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建设。8.协助做好区域敬老院管理工作。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安全、生活保障等方面,配合市局做好关口镇区域敬老院管理工作,做到定期督查检查,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保障了院内老人健康快乐生活。(三)退役军人工作2022年,我们认真落实农村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多措并举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完成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202人,慰问退役军人23人,为32名年满60周岁退伍军人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为1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及医保资助,为10名困难退役军人办理临时救助及关爱基金,慰问现役军人三等功3人。(四)残联工作准确掌握全镇622个持证残疾人基础数据信息,及时更新残疾人服务需求调查系统,为上级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发放残疾人轮椅、助听器、拐杖等辅具10余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两项补贴”21.284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6760万元,严重精神患者重度监护费29人6.9600万元,在一定程度缓解了残疾人的生活困难问题。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1场,共129人参加,提升了残疾人技能。(五)就业创业工作1.2022年通过镇村努力,对全镇16-60周岁劳动力进行摸底,16-60周岁人数9893人,其中创业99人,转移就业7785人(其中包括农业就业1266人),未就业1812人,实现脱贫劳动力、三类户创业就业2973人。2、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严格规范聘用程序。2022年公益性岗位安置劳动力56人(城镇公益岗20人,乡村公益岗24人,乡村振兴(就业社保)信息员12人),其中安置脱贫、三类户劳动力41人。3、大力宣传组织培训。完成2022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任务,共计125人。4、对辖区内毛绒玩具厂进行消防安全、禁毒知识、反电信诈骗、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并做好日常督查。2022年新社区工厂吸纳劳动力134人,其中吸纳脱贫劳动力47人,为无法离家的人实现在家门口就近就业致富。5、及时更新系统。持续做好创业就业帮扶与数据核实工作,完善安康劳动力数据登记平台数据更新工作。6.超额完成市局下达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共完成173人。7.宣传惠企惠民创业就业政策。做好转移就业交通费申报工作,共申报555人,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4人。8.建立标准化就业创业中心。9.广泛组织创业就业宣传。通过宣传栏、显示屏、微信、村级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创业就业知识信息和成功经验,积极开展送岗位、送信息、送技能活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使得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有效地防止返贫,巩固了脱贫攻坚的成果。始终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全面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切实解决好我镇贫困群体的生活问题,有效地巩固了脱贫攻坚战役的成果,防止了因病致贫,并且在办理各项业务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保障群众养老保险办理。(三)就业创业工作实现“五个”全覆盖,实现就业、培训、新社区工厂、参保政策全覆盖,极大地促进了我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综合分析一年来的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令人可喜的,但同时还应看到,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户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乡村振兴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部分惠民政策理解不到位,加之宣传不够,导致社会救助工作难度较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利用入户走访、群众会、媒体、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各项惠民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使各项社保政策落实到位。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023年我镇社保工作将本着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力促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多渠道促进增收。(二)做好农民工工作,提高就业技能,保障基本权益。(三)做好养老保险、医保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实现全覆盖。(四)做好民政、残联工作,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筑牢困难群众最后一道防线。(五)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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