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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28 09:23
单位名称 旬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兽药、种子(含种畜禽)、肥料、农药、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渔业、动卫监督、植物检疫、法律规定由市农业部门承担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等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行政执法工作。
住所 旬阳市城关镇健康路94号
法定代表人 薛进涛
开办资金 32.9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旬阳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41万元 11.3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旬阳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具体业务活动。我队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工作任务。稳定农业生产秩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打假、动卫执法、渔政执法和农村宅基地执法等多项执法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处理来电投诉举报35起,处理涉农12345便民服中心转办信访投诉4件,宅基地信访2件,农资信访2件,动卫渔政7件;立案查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1起。(渔政案件4起,农药案件5起、动监案件2起)罚款1.6万元。大队2卷案件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市对县农产品质量检测考核合格率达100%。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余次,开展旬阳市2022年春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2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60家,没收农资产品360余袋(瓶),监管抽检农药产品8份,合格率100%。办理简易程序案件5起,协助行政审批局办理农药(兽药)经营许可证4个,建立农资(兽、农药)废弃物回收点92处,回收农资(兽、农药)废弃物240公斤。全年共完成农产品速测4000个样品,速测样品合格率达到100%。完成省市监督抽检107个样品,市级监督抽检161个样品,合格率均达到100%。完成市级定量检测268个样品(其中种植业211个样品,畜禽54个样品,水产定量3个样品)均为合格产品。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了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涉农民事纠纷调处、农产品检验检测等监管职责,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的社会稳定。结合长江十年禁捕及我市人民政府禁渔期公告,大力加强渔政执法监管,更好的落实十年禁捕工作,有效的保护汉江水生生物,全年罚没款合计1.6万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农产品监管体系虽已逐步建立,但农产品检测机构无编制、无经费,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农业综合站合署办公,因各镇农业综合站事务多人员有限,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种子备案和种子经营档案存在应付情况,特别是在各镇级种子经营户由于经营量小且多数经营者年龄较大规范起来有难度。下一步将按照《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种子经营企业所经营的种子品种做好网上备案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凡是进入旬阳市销售的农作物品种要求全部备案,建立建全购销台账。加强农产品监管,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支持,汇报存在的监管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转换为整体工作计划,落实好旬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持续做好全国农业执法示范窗口和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两个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创建指标要求,力争2023年创建成功并授牌。持续重点做好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和谐安全的市场环境。持续强化汉江流域十年禁渔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农村宅基地及农资监管执法、私屠滥宰及非法调运执法等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