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眉县环境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眉县、太白县和扶风县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 |
住所 | 眉县首善街办渭阳路10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永辉 | |
开办资金 | 2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04万元 | 26.5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2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和章程规定内容。(一)积极开展资质认定工作,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再上新台阶1、周密部署,有序推进资质认定工作。围绕资质认定评审目标任务,我们科学谋划,精心准备,全力备战。一是制定资质认定实施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分阶段分步骤按计划积极抓好落实;二是组织全站召开资质认定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坚决完成资质认定这项艰巨的任务;三是每半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前一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2、认真研究,高质量编制体系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规定,组织人员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高效、科学、安全运行。3、强化管理,高要求保障环境监测质量。一是抓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贯彻落实。在环境监测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每个环节要受控,每个细节要管控。无论从监测任务的下达,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点位的布设,现场采样,样品的运输、接收、贮存、处置、流转,还是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监测报告的编制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整个监测活动全过程都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受控范围。二是抓好内审和管理评价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价工作,及时发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确保质量管理体系高效、科学、安全运行。三是抓好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常态化管理工作。明确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校验、监督检查、维护保养的时限,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运行状态。4、积极落实,高标准做好资质认定基础性工作。一是安装环保设施,对实验室排放污染物进行全面处理;二是维修原子吸收室等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室电路,满足大型仪器设备用电使用要求;三是邀请仪器设备供应商对部分大型仪器设备进行调试,委托陕西中检有限公司对本次认证项目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四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法律手续,配置贮存和监控设施;五是制定、打印、张贴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六是确定认证项目,对照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的化验分析上岗证,结合实验室现有配置监测仪器设备及工作实际,确定本次申请认证项目——共计4个类别38个参数(其中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30个、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测2个、生物3个、噪声3个),并开展练兵实验;七是开展认证项目方法验证,编写验证报告;八是安装应急冲洗设施;九是完善仪器设备维护使用记录;十是健全仪器设备“一器一档”档案资料。(二)充分发挥监测职能,更好服务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每月按时对原眉县生态环境分局楼顶设置的降尘监控点位进行规范采样,并将降尘缸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分析。对全县四个污水处理厂(汤峪污水处理厂、清源污水处理厂、常清污水厂、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无组织废气及填埋气体进行常态化监测。2、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一是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对全县四个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水质进行14项监测和7项在线比对,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县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质现状,督促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消除环境隐患。二是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45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具备监测条件进行详细调查,对符合监测条件的7家设施(槐芽镇镇区人工湿地、眉县汤峪镇闫家堡村人工湿地、眉县首善镇红东村人工湿地、眉县金渠村人工湿地、眉县营头镇红河村人工湿地、眉县营头镇大理村人工湿地),按要求对其出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三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为依据,上半年对眉县县城地下水水源地(自来水公司)采样并进行93项指标全分析监测,下半年进行39项常规监测;对常兴镇、槐芽镇、横渠镇、齐镇、营头镇地下水水源地进行1次93项指标全分析监测;对汤峪镇两处地表水水源地进行1次地表水109项指标全分析监测,结果全部符合三类地下水标准限值,确保了辖区居民饮用水安全。四是开展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监督性监测。对填埋场地下水开展22项常规监测,对填埋场所排废水开展15项常规监测。3、声环境质量监测方面。为提高县城声环境质量,根据眉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现状,对眉县中心城区进行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经过综合研究、科学谋划,共划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5个,区划面积11km2,覆盖人口8.8万人,为噪声污染防治和噪声监管提供了有效依据。4、污染源监测方面。按计划对县域内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对全县15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对照环评手续、排污许可及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核实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等各项内容,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5、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通过前期调查,确定营头镇新河村为我县农村质量监测村庄,确定监测点位,按季度对该村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进行监测,适时掌握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的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积极开展生态质量样地核查工作。按照省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要求,我站分别于6月、10月两次开展生态样地核查,对县域内水体生态区、农田生态区、城乡生态区进行现场核实,通过确定坐标、判断类型、确认条件、现场取证、提交审核,高质量完成了16个点位的核查工作。7、做好国省市控自动站运维保障和巡查检查。成立防范人为干扰自动站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制定防范措施,强化站点管理,对全县10个空气自动站、1个地表水自动站及1个水质监测断面每月开展专项巡查,配合第三方运维单位做好站点水电网供应等运维工作,保障国省控站点持续安全稳定运行。8、严格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对辖区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重点调查名录库进行更新和确认,组织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完成数据填报及提交,依法开展统计,严格数据审核,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生态环境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9、持续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指导排污许可证持证企业熟悉掌握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登录以及填报等操作程序,实时公开自行监测信息,确保监测方案和数据联网率均达到100%。二是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每月在眉县政府网站公开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区域环境监测站挂牌成立,助力区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22年初,市局党组把区域环境监测站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我站主动担当,积极参与区域环境监测站建设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区域环境监测站建设。对照《宝鸡市区域环境监测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有序推进区域环境监测站建设工作。二是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着眼未来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对实验室进行提升改造,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谋划建设,科学优化实验室环境监测功能布局,为建设一流区域环境监测站做好硬件条件。三是加强协同协作。与岐山、扶风、太白各区县加强协作,整合人员资源,以满足4个县常规性、监督性、应急执法等监测工作需要为目标,以辐射带动周边县区环境监测能力持续提升为导向,组建全省第一个区域环境监测站,并于12月16日正式揭牌成立。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区域环境监测站的成立更好地发挥环境监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先锋队”、“顶梁柱”的作用,努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监测人员太少,无法满足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转;2、监测人员专业能力相对较弱。(二)、改进措施1、监测站管理层及时给上级部门反映,落实人员配备到位;2、进一步加强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四、2023年工作计划1、我们将不断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立足区域特色,创新区域站运行管理模式;2、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