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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眉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8 08:35
单位名称 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眉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
住所 眉县首善街道办事处平阳街358号
法定代表人 曹可平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74万元 18.71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纪等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2年4月8日,单位名称由眉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眉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变更为变更为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眉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于2022年4月8日,单位地址由眉县首善镇平阳街变更为眉县首善街道办事处平阳街358号。并于2022年12月15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张斌让变更为曹可平。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指导工作。年内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流转统计调查,摸排统计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2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42.9万亩,流转面积较上年4.1万亩增长了3.6%亩。为推动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组织宣传培训活动4场次,集中组织培训3场次,参训人数180人次,发放宣传彩页3500余份,规范签定流转合同36份,提供有价值流转信息42条。二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镇村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培训3场次,参训人员260人次,疫情期间,通过网络微信开展线上培训10余次,今年,因县城以东秦载路扩建,首善街办已受理审批三寨村13户宅基地异地扩建。为规范明确镇村两级受理审批行为,制定下发了(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工作指南)指导镇村严格落实眉县农业农村局及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有序衔接。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按照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制定案件受理工作制度7项,完善纠份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制定案件受理工作制度7项,完善案件调解仲裁文书3类18项,制定年度仲裁培训计划、开展仲裁员培训4场次,参训人员120人次,调整县镇村仲裁员、调解人员55人。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土地承包纠纷21起,通过走访调查,妥善化解22起,结案率100%。不断完善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年初我站及时安排部署了2022年度全县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登记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所属村组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所有清查登记结果通过网络系统提交上报。截止2022年底,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量化的经营性资产达到19555.43万元,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量化的经营性资产达到19555.43万元,全县村集体经济实现收益1060.9万元,成员累计分红448.08万元。二是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宝鸡市农村集计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全县各村按时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三是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眉县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一村一清单、一项一台账等资料,同时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四是农经年报统计工作。年内我们及时安排完成了2022年度农村合作经济与宅基地管理利用信息统计系统,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系统年报工作,为各级部门题提供了农村指导政策依据。五是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摸底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现状,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做好准备,我们依据(陝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开展了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调查摸底工作,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发展奠定基础。(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一是我站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规范工作。着力对发文认定的29家县级实示范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组织监测评比,按照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要求,从内部管理、品牌建设、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推进全面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全方位提升。二是年内我站以电子商务、财务核算、收益分配、品牌建设、直播带货、经验分享、案例解析为重点,采取理论学习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以37家市级以上优秀示范社为主合作社开展了培训,年内培训5场次,参训人员135人次,线上培训5场次,培训242人次,有力的推动了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过努力争取,我县被列入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单位。今年全面推开家庭农场创建工作。从办工设施人员配备上做起,让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带领家庭农场发展上高度。四组织两家合作社参加了国家级示范社评比工作,并进一步加强校社联动,年内配合完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对我县部分家庭农场调研工作,按照请进来方针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自身水平。(四)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金渠镇对八寨村、枣林村,营头镇7个村,常兴镇安刘塬村、尧柳村,横渠镇文谢村、横渠村,首善街办4镇1街办40个村组级账务开展了全面财务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875.95万元。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1、年内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25万亩,为搞活农村经济提供了先决条件。2、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为规范明确镇村两级受理审批行为,制定下发了工作指南及流程图,确保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有序衔接。3、年内共接到土地纠纷21起,均予以协调处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助力。4.逐村组检查核实确权管理系统农户信息数据变化错误,核实了确权管理系统农户信息及地块数据等相关信息变更83户,核实机动地面积6.2万亩,从源头上杜绝了农村承包地方面的矛盾纠纷。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1、扎实做好2022年度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量化的经营性资产达到19555.43万元,实现收益1060.9万元,成员累计分红448.08万元,引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和变更工作。为村级经济发展工作保驾护航。3指导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信息报送与核查工作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提供平台。4指导各村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使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集体积累大幅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1、培育和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新型经营主体迈上了规范化建设新台阶。2.完成了8家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考查推荐10家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省市示范社创建活动,提高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3、深入推进了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充份发挥了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用作用。4、进一步加强校社联动,年内配合10所高校完成了对我县新型经营主体的调研工作,充分提高了自身发展理念。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各镇街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确保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风清气正。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发展路径不宽,资金不足,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投资绩效不明显,没有充分释放改革的红利;二是有影响上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多,示范引领作用不强。三是农村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进展比较慢。以上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认真分析,积极改进,争取在下年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改进措施:通过盘活村集体资产或项目扶持的方式,进一步争取上级加大资金投入,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加强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提升,推动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宅基地新的政策法规学习,深入开展好各项工作。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是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评估、成果转化、建章立制和巩固提升,推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持续发挥效益,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推动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整体发展水平,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引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三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按照“十有”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内部制度,加强带头人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是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准则,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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