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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接待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7 17:23
单位名称 麟游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接待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政府采购及重大活动接待提供服务保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具体办法、程序;负责县“两会”,重大会议活动的接待及费用结算工作。
住所 麟游县杜阳路4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敏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万元 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具体办法、程序;2.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3.负贵收集、整理、分析、统计、编报政府采购信息和报表;4.负责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我县承办的上级重要会议的接待及结算工作;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是政府采购的内控制度不健全。2.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滞后。3.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改进措施。1.健全机制,加强监管。2.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通报制度。3.着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三、2023年工作计划1.聚力抓制度强基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继续以讲科学、求规范、重创新为要求。严格执行全省规范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完善“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细化和完善我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实施办法,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为抓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序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深化。2、抓监管重点,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应采尽采作为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要做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做到“应进必进,场外无交易”。加强公共采购政策协同,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协调工作,推动在工程招投标、医药采购、军队采购等领域落实支持创新、绿色等政府采购政策。做好重大应急事件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管控,严把资金来源和资产配备标准,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对符合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作。3、抓日常监督,持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按照中省市关于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做好全县党政机关电话费、水费的监督管理、结算工作;围绕应采尽采,继续扩大采购范围,2023年采购备案金额争取在上年额基础上正增长,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计划网上公示全覆盖、采购合同网上公示率分别98%以上;配合县委办、县人大办、政协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做好省级巡视巡查、“两会”、后评估等后勤保障工作。4、抓消费扶贫,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消费农副产品消费。2023年与县总工会联合印发《麟游县关于做好消费扶贫产品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通过“扶贫832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倡议书》,并在麟游县电视台各大广场LED屏上滚动播放宣传;对各预算单位业务人员采取集中专题学、电话指导学、现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832平台操作培训;还通过微信、QQ工作群等新兴媒体推送消费扶贫政策、撰写宣传信息等方式进行宣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