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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7 16:52
单位名称 西安市阎良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镇参保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养老金发放及社会化管理服务。
住所 西安市阎良区前进东路6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娟
开办资金 105.9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89万元 40.4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在省社保局和市经办处的领导下,在区人社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一)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共为全区18961名离退休及内退人员发放养老金9.06亿元。按时完成18454名退休及内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人均月增149.07元。(二)中省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加强中省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系列政策的宣传和业务经办,建立台账登记有缓缴意愿的单位信息,引导其在网上服务平台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上进行缓缴备案。(三)严格执行转移政策规定。办理跨统筹范围外转入502人,转出320人,跨省转移超期业务占比低于5%,转移申请平均审核时长低于2天。(四)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中心成立了阎良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规范业务流程,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通报频次和力度,全面提升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落实“三个全面取消”,与区司法、卫健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传递服刑和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开展比对核查。(五)养老金计发工作。对到龄未办理退休手续计发养老金人员,及时督促参保单位尽快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做好退休审批和养老金预发及重算工作。共完成养老金待遇核算564人,其中无视同缴费119人,采取预发方式拨付养老金149人,已全部完成重算补拨。(六)“三进三送三促”助老认证工作。中心对辖区内的3家养老院,7家社区进行联系和摸排,指导养老院和社区工作人员熟悉手机APP操作要领,安排专人进行认证。结合“敬老助老暖心社保”主题活动,制作宣传海报与彩页,现场推广社保适老化举措,进行陕西养老保险APP、欺诈冒领等现场宣传。(七)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开展监督检查,贯穿于落实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创建“红石榴陕先锋”品牌、领导干部“走流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人人找风险”等各个方面,将安全责任落实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立行立改。二、取得社会效益这一年,共为全区18961名离退休及内退人员发放养老金9.06亿元;按时完成18454名退休及内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共有参保人员8.73万人,其中在职参保职工6.8万人;参保单位1702户,现正常缴费1104户,已诚信申报1182户;网上服务平台使用率达到96.56%;向参保职工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线上办理业务,现阶段注册率达到76%;“法人授权+实名认证”完成比例达到95.55%;完成基本养老金计发842人,其中无视同缴费119人;采取预发方式拨付养老金149人,已全部完成重算补拨;坚持以“陕西养老保险APP”认证为主的多种认证方式,累计认证18179人。三、存在问题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培训力度还是不够,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对干部职工管理严格要求不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整改措施一要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宣传和学习,二要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三要加强日常督导。领导班子成员要监督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办事,加大推行干部管理谈话提醒制度,指出问题,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目标考核量化指标为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履职能力,防范化解风险点;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解决业务经办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不断推进业务工作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