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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3-03-27 16:2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阎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消费者信息服务;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
住所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东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鲁欢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西安市阎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在区市场监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所队同事们的支持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现就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倾全力抓好疫情防控。一是协助分管领导深入包抓北屯所开展“扫街行动”,督导检查辖区经营户疫情防控、市场价格、复工复产及疫情常态化后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按时上报辖区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报表,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期食品安全工作。三是圆满完成区局疫情防控期间安排的核算转运、下村服务等任务。(二)高效率处置消费投诉。一是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畅通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及时受理、流转接收、分流转办、处置和反馈,做好信息统计及情况上报工作,确保全国12315平台的顺利运行。 二是协调解决各种消费纠纷,做到热情、认真、公正地处理,给每位来访群众一个满意结果,确保申诉举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加强对12315平台学习,熟练操作、应用系统软件,一对一帮扶指导基层所12315系统使用人员,积极推进12315信息化建设。 (三)严要求治理消费环境。一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工作,对辖区超市、校园周边商店、医院附近等重点场所,围绕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32台次,检查相关单位95户次,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二是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对阎良区16家直销企业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对于检查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先后5次利用乡村集市时机上街进行打传宣传,累计发放《打击传销便民手册》1000份、宣传袋2000个、食品安全宣传单200张,接受咨询85条。三是圆满完成产品质量抽检任务,依据产品分类对电线线缆、消防器材、劳保用品、装饰装修材料、燃气灶具等产品进行抽检,累计抽检99批次,合格率93%,其中7份不合格报告移交经检中队进行处理。四是开展其它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电子产品市场、如新公司涉嫌违规经营问题、金海燕玻璃棉进行监督检查,向销售者宣传防范“黑广播”“伪基站”知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四)多频次开展消费宣传。采用“集中宣传+重点活动”的形式,扎实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共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余场次,举办食品安全培训70余场次,制作宣传栏及板报7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0余份,设置展板20余块,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工作动态被中国食品监督网、陕西日报群众新闻、西安发布等媒体多次报道。二、取得社会效益(一)放心消费创建推进有序。组织发放“放心消费在西安”倡议书3000余份,推荐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空地勤保障中心完成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资料的上报,辖区西安万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获得2021年度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西安众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获得2021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市局举办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工作会上,西安众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邢延安作为特邀代表进行交流发言,市局对阎良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肯定和表扬。(二)酒类市场整治成果明显。9月8日中秋节前夕,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区局综合执法大队长毕雪带领执法人员联合西凤酒厂、汾酒酒厂、习酒酒厂等知名酒厂打假人员,对我区酒类市场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中发现涉嫌侵权白酒共27瓶,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上述涉嫌商标侵权白酒予以扣押。(三)投诉举报渠道便捷畅通。2022年,继续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638件,其中全国12315平台1811件,12345市民热线转办单784件,投诉举报函件28件,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板13件,信访件2件。截至年底,除全国平台25件正在办理中,其余均已办结,办结率达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三、存在问题在总结工作的同时,发现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为适应新形势、新业务的需要,消费维权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认识不够,相关单位在消费者维权和市场监管工作中整体联动和协调配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整改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消保维权、投诉举报的队伍建设,充实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整合消费维权资源,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其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二)加大培训力度。以全区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契机,适时举办并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本领。(三)创新工作方法。在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和智慧化的大趋势下,借助这一平台,实现动态监管、精准监管和有效监管,规范经营者诚信经营,努力创造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的消费环境。下步工作打算2023年,我们将继续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消费者的需求诉求和消费市场的特点特色,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履职,不断优化消费环境,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持续推进放心消费提质扩面。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行业认可、消费者满意的区、市、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树立高品质的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新样板。(二)持续加强消费维权执法监管。综合运用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等手段,着力破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假冒伪劣、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对涉及民生福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三)持续抓好消费维权宣传引导。畅通消费维权渠道,适应互联网+的新要求,规范投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消费投诉处置的满意率。同时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努力营造关心消费、支持维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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