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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国有资产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3-03-27 15:4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阎良区国有资产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国有资产管理,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监督管理全区国有企业资产运营情况,促进资产保值增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调拨、出让、报废等;编制年终统一报报表。
住所 西安市阎良区凤凰东路33号
法定代表人 王文杰
开办资金 10.5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5万元 6.0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所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国资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文件精神,完成了市国资委下达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43项目标任务,在2022年2月、8月市国资委对各区县的考核中,我区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为100%。1.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区城投集团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章程,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企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写进公司章程,以“治理能力强、运行机制活、运转效率高”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完善城投法人治理结构,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核定区城投集团党委委员5名,董事7名、经理层7名,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2.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制定了《西安市阎良区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阎政办发〔2022〕10号)、《西安市阎良区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阎政办发〔2022〕11号)、《西安市阎良区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阎政办发〔2022〕12号)。用制度管理,用业绩说话,发挥业绩考核和管理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在区属国有企业营造敢作敢为、愿做愿为的干事氛围。3.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人民路副食二店破产清算,人民路综合商场、区电影公司改制工作。完成上述三家公司的财务审计、清产核资,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二)加强国资国企管理强化企业财务月报,做好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决算,及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按照《西安市阎良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对城投集团十余项重大事项按照类别进行审核批复和上报区政府审批。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和经营风险,制定《西安市阎良区区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指导意见》。(三)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接收和三供一业移交清算工作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接收工作,与119家企业签订社会管理服务协议,接收退休人员18,009人,拨付退管资金412.18万元;对涉及20688户,31个国企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全面接收。(四)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受疫情严重冲击,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减免房租政策的通知》要求,对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出租经营性房产情形进行了摸排。通过摸排统计,区属国有企业共出租经营用房14356.65㎡,属于减免房租政策适用范围。我们及时下发文件,督促企业落实减免政策。(五)清廉企业建设按照区纪委统一部署,国资所牵头我区清廉企业建设工作,推动区城投集团作为清廉企业建设试点单位制定了《阎良城投集团关于清廉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牵头起草了《阎良区清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待审议通过后,印发全区区属国有企业。二、取得的成效和效果:(一)日常工作:按目标责任完成企业财务决算、统计决算两个决算、每月6日前按时上报月度快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二)国有资产管理:完成深化国资国企改革43项任务,并完成市级考核。(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配合各部门、各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最大可能争取到各类上级补助资金;督促各单位清理偿还政府工程欠款,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利益得到保障。(四)将副食二店相关资产有偿转让给展腾公司,盘活了资产,为企业纾困、僵尸企业出清迈出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完成荆山开发建设管理公司、汉皇树葬墓园公司及区盐业公司的集中监管工作。(五)优化资产结构,做大做强区城投集团。为支持区城投集团做大做强,梳理我区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注入城投集团,并增加注册资本金4亿元,优化了企业资产结构,壮大了企业规模,使得区城投集团2022年底取得了AA信用评级,为下一步发行企业债券打下基础。(六)指导督促区城投对“三供一业”改造工程及时进行资金清算和审计,清算项目资金26381.1万元,退还移交企业供暖维修改造资金2928万元,确保了“三供一业”的平稳移交。(七)在区属国有企业因疫情影响自身经营困难的情况下,经过共同努力,使得191户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享受到政策红利,减免房租共计1874819.58元,体现了区属国有企业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社会责任和国企担当。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国资所在国有企业监管方面,还存在监管方式落后,没有充分发挥国资所监管职能的问题。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是对市场经济缺乏深入认识和了解,缺乏创新意识和完善的监督问责体系。四、整改措施牢记宗旨,真心实意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完整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思想意识,对于日常工作进行整理备案、记录做好后续工作。搭建智慧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确保国资监管深入有力。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的国资监管体系。推动《西安市阎良区区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指导意见》、《西安市阎良区国资监管机构权利和责任清单》、《阎良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规定》尽快研究审议;结合《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试行)》,制定区属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根据我区实际,修订完善《西安市阎良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为实现我区“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强化国有企业城市基础服务和产业引领功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依法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提升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水平,深入推进相关企业开展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回归市场主体地位,按照文件规定,对监管企业的薪酬管理、财务监督、经营业绩、负责人进行考核;依规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管审核。发挥区剥离办职能,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三供一业”移交监管工作。(四)搭建智慧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确保国资监管深入有力。按照市国资委统一部署,紧密围绕效益和效率提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科学匹配应用需求,搭建智慧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国资监管制度的公开化、国企业务流程的线上化、国资监管成果的数字化,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国资监管平台,实现国资监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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