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阎良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制定我区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制全区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目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 |
住所 | 西安市阎良区凤凰东路3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艳群 | |
开办资金 | 182.8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2.05万元 | 24.8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的登记事项,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基本工作进展情况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1)3月份,组织采购单位参加系统操作网络培训,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小额零星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在电子卖场进行在线交易,提高采购效率和便利化程度;(2)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2.强化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落实省市考核指标及重点工作要求,按月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营商环境工作动态,月度任务完成情况;3.按照上级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及时统计采购单位基础信息,同市局、省厅协调采购单位信息名称的新增、变更事宜,保持信息发布渠道通畅;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工作专人负责,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准确发布报送。(二)营商环境进展情况1.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截止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共计147批次(含自行采购)均能实现网上预算备案、计划审批等网上全流程,提升政府采购效率。2.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和方式,允许供应商通过邮件、快递等形式进行质疑和投诉,投诉处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发生投诉处理项目共计1批次,4月27日处理完毕,同时投诉处理决定书已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3.持续推进电子卖场应用。在西安市范围内,进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相关业务对接,小额零星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均能在电子卖场进行在线交易,提高采购效率和便利化程度。目前,人民医院、新兴街办等采购单位在电子卖场进行在线交易,共计25批次。4.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力度,在评审中给予相应优惠。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平台采购)共计111批次均能落实节能环保政策。5.深化采购代理机构转型。7月22日,召开代理机构转型业务座谈会,协助采购单位选取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2022、2023年度后勤服务社会化服务项目、关山中学学生公寓楼改造项目、职教中心多媒体采购等项目开展全过程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成功案例报送市财政局。6.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下发了《西安市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信用记录,做好证据留存;通过线下(纸质问卷)+线下相结合,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进行诚信评价,构建多方互评的诚信体系。7.推行电子化试点工作。根据西安市推行电子化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4家代理机构、4家采购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目前,代理机构硬件、软件设施均已准备到位,同时协助采购单位选取了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关山中学部室建设设施设备等项目开展电子化试点工作。8.明确进场交易工作。贯彻落实西安市关于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的有关事项,从10月1日起,我区公开招标以上的项目均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目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麻醉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符合进场交易程序,下一步将通过进场交易完成采购流程。(三)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在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采购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随机检查,要求涉及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增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主体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1.6月6日,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随机检查,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阎良分局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完善采购需求清单,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上传,做到网上留痕,全程监管。2.对采购活动中出现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等违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已于3月24日将存在问题反馈给城管局、陕西厷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检查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3.开展合同备案专项检查,核查采购合同与中标结果一致性,共128批次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合同备案,督促未合同备案的采购单位及时将合同公示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4.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自查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同时开展实地检查,完成了25个项目资料审查及17家采购单位的应采尽采、制度建立、合同备案公示、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等检查,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形成工作底稿;对采购项目实施过程,采购政策落实情况、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助力企业纾困解难1.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除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要求各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时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公开招标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截至目前,政府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中标125批次,占比85.03%。2.全面落实《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开展对质保金收取和退还情况的自查自纠,对未按规定收取和预留质保金的要求立即清退,截至目前,我区共清退质保金528.38万元。(五)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要求,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动员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阎良区预算单位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了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截至目前,实际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额256.10万元。二、取得的成效和效果2022年度,阎良区共完成政府采购193批次,实际采购51583.12万元,节约资金1886.65万元,节约率3.53%,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167批次,占比86.52%,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完成重点采购项目:(1)教育系统采购项目: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早餐、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采购、报告厅及监控设备采购、创优质均衡学校设备、质量提升奖补资金设备等项目,采购预算7548.94万元,实际采购7401.86万元,节约资金147.08万元,节约率1.95%。(2)各街办采购项目:北屯街办、凤凰路街办亮化全覆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社区建设提升、环卫一体化+垃圾分类、阎良区第二批社区建设提升、美丽村庄片区建设、房屋征收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拆除清运及围墙圈建等项目,采购预算5916.31万元、实际采购5802.52万元、节约资金113.78万元、节约率1.92%。(3)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计中心医疗设备等项目,采购预算1205.63万元、实际采购1139.00万元、节约资金66.64万元、节约率5.53%。(4)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中央财政农田建设等项目,采购预算4004.79万元、实际采购3980.68万元、节约资金24.11万元、节约率0.60%。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在人民医院进口设备等技术复杂项目中,进行论证,杜绝技术参数上的限制性条款及排它性,目前,已完成的147批项目均在评标时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部分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不明确,工作人员系统操作不熟练。由于采购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工作人员不能及时了解法律法规。2.全流程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对全流程服务认识与沟通欠缺,容易出现责任不清的现象。3.各采购单位能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备案,但网上公示不及时,时效性较差。4.陕西省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系统功能不完善,项目结束后无法及时进行线上评价,导致评价滞后,目前通过线下(纸质问卷)+线下相结合,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进行诚信评价。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包括: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合同备案公示、履约验收等环节,确保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宣传与引导、专职人员负责电子卖场业务咨询等措施,方便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熟知电子卖场操作流程,增强采购单位接受度,实现小额零星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在线交易。2.加强与试点单位、市财政局沟通,积极协助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了解电子化试点、进场交易等流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采购项目顺利进行。3.强化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托代理协议的文本,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委托事宜,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现象,从而提升政府采购效率。4.规范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公示。要求采购人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公示工作,将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公示环节纳入内控制度中,及时公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5.落实政策功能制度。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加强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全流程服务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