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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7 10:57
单位名称 榆林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工业生产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住所 榆林市兴达路437号榆林市环境保护局504室
法定代表人 王云康
开办资金 1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2万元 22.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1.2022年1月,委托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编制印发《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2022年1月,赴包头、鄂尔多斯两市调研考察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经验,4月份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试点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63号),联合市资源规划局在榆阳、神木、府谷开展试点筛选工作,目前已确定初步名单,并于近期上报市政府。3.2022年3月,启用榆林市工业固废信息化管理系统,约220家涉废企业纳入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固废环境管理。4.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第一批示范项目建设,今年新增建成袁大滩煤矸石制备建材、汇荣禾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等3家项目,共新增固废综合利用能力400万吨/年;督导全市63户固废重点管控企业开展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固废综合利用方案,目前公示可行方案35家。5.组织召开“6·5”世界环境日绿色标杆企业表彰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推进会,推荐2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及项目,积极开展相关项目招商引资。6.2022年9月,在市政府组织召开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调度会,调度全市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确定由市局牵头制订《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形成修改稿,近期上报市政府审议。7.2022年10月,促成市政府与陕煤集团生态水泥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座谈会,拟确定陕煤集团生态水泥公司为我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链主”企业。8.印发了《榆林市辐射环境监测采样技术方案和榆林市核技术利用重点单位监督性监测方案》;9.对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废旧放射源进行了回收处置;10.完成了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面整改。11.加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6.5世界环境日”等核与辐射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期间我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制定宣传展版2块。12.2022年5月,组织相关县市区分局召开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明确招商引资任务分工及认定要求,培训招商引资台账管理。13.根据2022年度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我局2022年完成招商到位资金5亿元,签约合同项目1个(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协议项目1个(榆横工业区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策划包装项目1个(榆能横山煤电脱硫石膏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组织开展3次外出考察招商,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14.组织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将核酸采样点、隔离观察点全部纳入医疗废物管理范围,全市截止11月底累计收集医疗废物6040.23吨,其中核酸采样点、隔离观察点3015.46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市490家企业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对相关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申报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变更及审核,完成79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经统计汇总,2021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63.97万吨,危险废物利用量51.4万吨,处置量16.38万吨,收集量0.14万吨。2.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监管。按照省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委托跨省转移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截止11月底,累计办理完结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0911份,危险废物实际转移460168.07吨,其中,省内转移436766.4吨,跨省转出16231.55吨,跨省转入7170.12吨。3.制定《榆林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2022年新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累计42家,其中收集能力45.37万吨/年,利用处置能力175.04万吨/年。4.开展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截止12月底,市级已抽查重点企业37家。5.成立新冠疫情定点医院、定点酒店环境管理专班,方舱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班,配合指导完成疫情应急工作。6.确定榆林市德隆环保有限公司、绿能新能源公司为医疗应急处置单位,其中德隆环保应急处置能力50吨/日,绿能新能源公司应急处置能力200吨/日,并制定《榆林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制度》《榆林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流程》《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抗击新冠疫情实战手册》。7.指导支援榆阳、横山、神木、定边、靖边等县市区疫情防控涉疫垃圾环境监管工作。三:目前存在的问题1.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大,受综合利用技术、标准规范、市场消纳影响,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缓慢,综合利用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业固废以贮存填埋为主,环境风险增加;2.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本底认识不清,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及数量存在未申报、未纳入危废进行管理等问题。3.我市在建化工、油气勘探项目多,工业探伤、测井作业量大,流动放射源转移、贮存、应用环节环境风险高。四: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2.联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如实申报。3.引进先进工艺与管理模式,建成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围绕工业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目标,确定了以矿井充填(矿坑回填)、建工建材、高值利用及跨产业链接为重点方向,全力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建设。明年起正式实施《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支持方向及范围,强化规划引领,简化服务审批,落实税收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奖补,扩大“明盘”回填、道路基建利用范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全面建设全市工业固废物联网监控系统,规范固废环境管理,提高日常监管效率;扎实推进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项目建设,及时总结经验,编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探索固废“大掺量、规模化”综合利用和矿区生态化协同发展途径,并全市推广。3.建成5个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强培育1—2个产业链龙头企业,突出固废综合利用战略合作,加大固废先进技术及优秀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实现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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