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编制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企业;会同公安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排气污染路检和抽检。 | |
住所 | 榆林市兴达路437号榆林市环境保护局514室 | |
法定代表人 | 高广军 | |
开办资金 | 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7万元 | 20.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我单位在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工作合力。中国共产党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中心组织全体成员及时观看二十大重要直播,积极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总结学习,通过写心得、摘抄重要精神等活动不断提高每个人的政治理论水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我中心今年有3名工作人员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至此,我中心工作人员党员比例提高至70%,实践证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我中心工作的制胜法宝,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我中心积极参与2022年党委组织的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抗疫阻击等活动,树立了党员良好形象,更好的指导业务工作。二、开展机动车环境管理我中心主要机动车环境管理内容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监督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检验机构(通过榆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各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视频进行实时监督、随机抽查,对车辆的检测报告、检测视频和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信息进行人工审核,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组织专家对检验机构进行联网能力审查;组织开展机动车专项执法检查等。)、建设固定式遥感监测设施和遥感监测平台(在榆林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重点路段、限行路段建设固定式遥感监测设施,目前全市共建成15套该设施,均已接入遥感监测平台)、要求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在线监控设施(在榆林中心城区周边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公司等五家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禁止使用国=3*ROMANIII及一下车辆,国=4*ROMANIV以上车辆安装尾气排放OBD在线监控设施,车辆信息接入榆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抽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在府店一级公路、榆林市242国道芹河超限站布设机动车排放检测点位,对柴油货车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超标车辆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罚;对国六重型燃气车污染控制装置拆除问题进行抽查,不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的车辆予以劝诫,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罚。)等。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主要有摸排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并监督机械主和相关企业进行编码登记及检测、及时治理排放超标机械;备案审查具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资质的第三方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机构并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榆林市共审查具有相关资质并公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公司有27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环保标志管理,核发检测合格标志三、取得的主要效益1.监管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有正常运行检测机构55家,检测线197条,满足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需求。全年检验各类机动车618233辆。2022年7月起,我市所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均已安排外检配置升级、摄像监控安装、检测设备物理隔离等相关标准要求,完善检验系统组成与技术要求及相关的质量保证等内容,正式实施《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和《汽车排放定期建安信息采集技术规范》(HJ1238-2021)2.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工作。全市累计登记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22082台,其中2022年登记3192台。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机构共27个,我中心通过环保标志对其进行检测管理,目前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累计检测约11500台,2022年横山区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61台,排放不合格16台,治理16台。3.推动机动车路检抽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在府店一级公路、榆林市242国道芹河超限站、府店一级公路布设机动车排放检测点位,2022年共检测柴油货车39170辆,查处超标车辆552辆,罚款110400元。有效遏制了黑烟车等排放超标机动车非法上路行为。4.重点企业机动车禁限行行动。根据榆林市2022年铁腕治污五十二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榆林中心城区周边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公司等五家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禁止使用国=3*ROMANIII及一下车辆,国=4*ROMANIV以上车辆安装尾气排放OBD在线监控设施,车辆信息接入榆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管理系统,2022接入121台。四、目前我中心存在的问题是:1.路检执法力量不足。我中心每月重型柴油车及国六燃气车路检、秋冬季执法检查等活动均需执法力量的介入,执法力量存在明显不足,检测设备无法提高检测频次,路检抽查机动车数目有限。2.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工作未开展。根据省厅、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抽检工作,且抽检量不低于保有量20%。我市目前未进行此项工作,主要原因为无项目抽检资金预算与人员配备。3.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应用不充分。目前我市已建立15个遥感监测点位,辐射7个县市区,数据均已稳定上传,但数据、视频应用不充分,受限于检测设备无计量认证证书,公安交管部门对于黑烟车抓拍处罚未落到实处。五、整改措施1.关于路检执法力量不足问题。主要手段是要继续完善生态环境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三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模式。与公安部门积极协商将机动车环保违法纳入日常的机动车违法处理平台,进行联合执法,对于超标车辆上路按规定进行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相关机动车进行维修。2.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工作未开展问题,市级积极申请财政资金预算,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可行性方案并报上级领导进行审议。3.关于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应用不充分问题,我局积极与提供遥感设备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沟通洽谈,督促其尽快完善监测设备的计量认证相关工作。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持续检验机构日常监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进行全覆盖式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检测。按照检测机构联网申请,请专家对检测机构联网能力进行审查。与市交通局协商构建完整不合格车辆治理体系,落实检测维修I/M闭环管理。2.深入推动机动车路检。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辖区范围内设置流动检查点位,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执法工作。联合执法工作以检查柴油货车为主,同时兼顾国六重型燃气车、冒黑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对道路上行驶的柴油车、重型国六燃气车进行路检抽检,对抽测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拆除的重型国六燃气车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强化车辆集中停放地监督抽测,重点在环卫、邮政、长途客运、物流和工矿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抽测。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工作。督促各县市区继续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工作,持续积极推进摸底调查与编码登记挂牌工作,市级积极申请财政资金预算,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可行性方案并报上级领导进行审议。4.继续严格监管国六重型燃气车。一是对道路上的国六重型柴油车进行现场抽查,严厉查处擅自拆除三元催化器的违法行为。二是针对路检中发现的拆除三元催化器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台账,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完成整改;三是对非法拆除的利益链条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四是加强重点车辆尾气检验。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