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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7 10:50
单位名称 榆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严格审核和节约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对项目预(概)、决(结)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审核;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新三西路榆林市财政局315、326室
法定代表人 高锡存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万元 6.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围绕省十七运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评审,提前安排部署,缩短评审周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今年以来,对报送的十七运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重点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十七运安保信息化等重点项目,我中心根据业务科室的评审委托,及时安排项目评审,并指定专人跟踪服务,保障省运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聚焦市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集中力量保证项目评审需求。今年先后组织人员对东线马镇引水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第三医院建设项目、中医院迁建提升项目、四馆两中心、运动村、榆林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大数据应用中心项目、2021-2022年度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定期就项目基本情况、评审工作进展情况、评审内容等方面与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对接交流,促进评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三)强化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不断提升评审质量。进一步落实《关于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管理办法》、《关于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的办法》等管理办法,指定专人专岗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跟踪管理,及时掌握评审动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评审任务;同时严格强化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中止其项目评审资格。(四)进一步规范评审备案资料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针对近几年评审备案资料管理力量薄弱、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将中心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划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现有的档案资料按照评审年度、评审报告顺序、存档资料类别等登记造册,整理归档,方便保管和查阅利用,实现了项目评审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五)强化榆林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技术服务中心的评审职能。为加快评审效率,提升评审质量,特别是针对货物服务类项目评审工作,我中心依托技术服务中心力量,顺利完成了全年货物服务类项目评审任务。技术服务中心于2021年11月正式全面开展评审服务工作,截止2022年12月9日已评审123个项目,送审金额8.18亿元,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102个,工程类21个。(六)起草出台《榆林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为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行为,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2022年11月3日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榆林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为提高财政评审工作质效,规范财政评审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七)印发《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效率八条措施》。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效率,缩短评审周期。2022年6月市政府财审会通过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效率八条措施,并于2022年11月正式印发执行。八条措施明确了报送资料清单制管理制度,对项目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规定财政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清点审核;取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机制,对重大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办理,应急项目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强有力的支持下,评审中心秉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核心,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22年12月9日,共评审各类预、结算项目387个,送审价62.07亿元,审定价54.34亿元,审减7.73亿元,审减率为12.5%。其中:预算项目352个,送审价57.74亿元,审定50.23亿元,审减7.51亿元,审减率为13.0%;评审结算项目35个,送审价4.33亿元,审定价4.11亿元,审减0.22万元,审减率为5.08%。狠抓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中心干部集体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引导中心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任务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并推进、一同落实。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工溜岗,上班玩手机、看视频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等不良现象。坚决守住底线和红线,不参加服务对象宴请,不接受礼品,不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不够;对服务的中介机构监管力度不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整改措施(一)拓宽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思路,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编制或下达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提供合理依据。(二)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人员职责,将评审项目按照评审的项目类别进行分工,责任到人,限时办结。(三)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调研,通过组织开展1-2次调研活动,学习和借鉴评审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评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四)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业务流程,逐步构建较为完整的规范化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五)是坚持从严管理,严格遵循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考勤纪律,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工溜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不良现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财政评审工作政治性的认识,深刻理解“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促进党员干部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财政评审工作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中心党员干部鼓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到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二)聚焦市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保证评审需求。我中心将继续聚焦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坚持通过评审“促成事、节约钱”,推动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严格按照“先委托、后评审”的工作流程,根据业务科室的评审委托,及时安排项目评审,并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对重大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项目建设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委托评审的中介机构召开评审对接协调会,统一评审标准,逐一排查解决评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三)强化评审质量控制,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新颁布《榆林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执行财政评审工作,通过研究项目分类,总结分析评审思路、评审原则、评审方法,以及目前预算编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评审常态化机制,建立项目入库评审机制,逐步形成评审一类项目、规范一类预算编制、总结一类标准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防范财政投资评审风险,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降低和分散投资评审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逐步实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提高评审质量,优化资金使用率。(四)组织项目实地查勘,开展项目评审复核。对评审过程中预算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以下的工程项目,组织力量及时进行现场实地踏勘,除对预算资金严格按照标准评审外,还须对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实用性进行深度评估,确保不断提高项目预算的评审质量;通过组织项目建设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委托评审的中介机构召开评审对接协调会,统一评审标准,逐一排查解决评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五)拓宽评审思路,提升财政评审工作水平。进一步拓宽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思路,年内组织开展1-2次学习调研活动,学习和借鉴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提升财政评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六)加强日常管理,抓好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中心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业务流程,逐步构建较为完整的规范化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从严管理,严格遵循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考勤纪律,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工溜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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