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清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清涧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牌子)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与合格证推广、农产品产地监测,开展认证申报、农产品品牌和市场体系建设、农药残留的例行抽样检测及抽检。 | |
住所 | 清涧县岔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大楼4楼 | |
法定代表人 | 霍海港 | |
开办资金 | 1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万元 | 2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清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农业品牌建设取得新成绩1、开展了特色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县特色优质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和营养品质指标,助推产业提档升级和品牌打造,委托天津乳品食品检测有限公司围绕感官指标(色、香、味、形、质地)和理化指标(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的质和量)两方面,开展了我县山地苹果、红枣、红梅杏、小米4种特色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工作。从评价鉴定意见来看,我县此次鉴定的4种特色农产品的营养成分理化指标均普遍高于全国参考值。2、开展了中药材药性成分鉴定工作委托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对本地产酸枣仁、黄芪、黄芩、远志、柴胡、共计6个品种8批中药材的药用成分进行了分析检测,为我县酸枣、连翘等中药材产业规划与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品牌认证再上新台阶2022年,清涧县宏祥有限责任公司的“红枣干”、清涧县西部粮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玉米、黄豆、红豆、黑豆、荞麦、糜子、绿豆、高粱、谷子”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清涧苹果”“清涧小米”“清涧红枣”三大特色农产品顺利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树立优质农产品品牌,取得了“国”字号的“质量认证”。(二)持续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预警1、落实监管主体名录。分层分级分类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建立市级以上经营主体监管名录55家,重点监管名录7家。2、常态化开展农产品监测工作。在红梅杏集中上市期间,改变以往在生产基地、销售市场采样后集中到实验室检测的传统监测模式,创新方式、服务前移,技术人员携带检测设备深入乐堂堡李家沟、石咀驿牛家沟等红梅杏主产村,实地开展红梅杏农残专项检测活动,通过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现场出检测结果,保证了产地产品质量安全,助推红梅杏销售,受到客商和农户好评。按照中省农产品定量检测1.5批次/千人的任务,全年共配合省、市两级定量监测抽样4次采集检测样品68批次(省级27批次、市级41批次),县级完成定量检测70批次、定性快速抽检1123批次。总体检测合格率100%。(三)扎实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围绕稳产保供,在县农业农村局的统一领导下,持续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1、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坚持强化监管与指导服务并举,巩固近三年禁限用药物使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治理良好势头。通过印发绿色防控技术方案,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信息发布等多种形式,加强科学用药宣传指导,将“三年行动”中芹菜、韭菜、豇豆等3种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发放至种植殖主体(户)、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行政村,确保管控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头。组织乡镇监管员、协级协管员、生产主体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专题线上培训1次。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挂牌240块,禁限用水产养殖宣传挂图35份。2、强化日常监督执法,持续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广泛普及农资法律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30余人次,出动车辆50辆余次,对辖区内的1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5个农资门店、6个兽药门店、10饲料门店,1个渔具门店,3个农机合作社,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全部规模化养殖场进行集中检查,配合市级抽检兽药2个样品、农药2个样品,农产品抽样1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办理售卖劣质农药案件2起,没收劣质农药203袋,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加快建立完善质量追溯信用体系,强化监管能力建设1、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承诺达标合格证试点推广应用,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5家。落实“四挂钩”原则,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品牌奖项、申请项目支持相挂钩,并加强对开证主体的巡查指导及产品抽检力度,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真实有效。积极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常态化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带动小农户应用,全年免费发放便携式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40台,合格证24万枚。2、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培训1次,培训生产经营主体70余家,拓宽“信用+监管”“信用+金融”等服务场景应用,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立信、守信、用信积极性。3、加大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压实生产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质量安全贯通生产全过程。推动市级以上各类生产主体全部上线运行省或国家追溯平台,鼓励其他生产主体自觉纳入追溯管理,全年新纳入追溯系统经营主体5家,更新完善追溯平台企业信息63家,生产主体追溯系统应用培训70多家。4、推进乡镇网格化监管,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按照中省市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及时下发文件,推进“省、市、县、乡镇”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村级以上、企业主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14个镇(中心)对乡镇农产品监管员及330行政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进行动态调整充实,全县确定乡镇监管人员45人,村级协管员330人。同时,夯实监管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日常巡查工作规范,构建分工明确、高效运作的工作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推进日常巡查检查规范化、常态化。二、取得社会经济成效1、全年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30余人次,出动车辆50辆余次,对辖区内的1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5个农资门店、6个兽药门店、10饲料门店,1个渔具门店,3个农机合作社,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全部规模化养殖场进行集中检查,配合市级抽检兽药2个样品、农药2个样品,农产品抽样1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办理售卖劣质农药案件2起,没收劣质农药203袋,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2、检测能力大幅提升。按照中省农产品定量检测1.5批次/千人的任务,全年共配合省、市两级定量监测抽样4次采集检测样品68批次(省级27批次、市级41批次),县级完成定量检测70批次、定性快速抽检1123批次。总体检测合格率100%。3、强化了农产品认证。加快承诺达标合格证试点推广应用,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5家。落实“四挂钩”原则,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品牌奖项、申请项目支持相挂钩,并加强对开证主体的巡查指导及产品抽检力度,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真实有效。积极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常态化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带动小农户应用,全年免费发放便携式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40台,合格证24万枚。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加之受疫情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经费没保障;二是专业人才缺乏,单位大型检测仪器无法启用,不能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工作;三是农产品追溯系统及合格证应用效率还需提高。四是生产企业和种植户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意识差,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差距。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正确引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政策,做到温故知新,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就能熟练运用相应条款处理。二是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检测,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确定质量检测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抽检方案,认真做好农资产品及农产品的质量抽检工作。五、2023年工作计划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增强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狠抓农产品品牌建设。3、按照“六有”标准,进一步夯实农产品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乡镇监管职能。全面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信息化追溯水平。4、持续常态化开展农产品风险监测工作,推广应用农残胶体金检测技术。5、按照省市要求,扎实推进检测“双认证”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