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审核、缴费申报,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封存、转移、接续和终止业务的具体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和具体经办。 | |
住所 |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 | |
法定代表人 | 呼建平 | |
开办资金 | 3.2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万元 | 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根据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要求和《关于开展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机保函〔2022〕3号)、《持续深化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宜人社发〔2022〕36号)等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人社局党委精心指导、大力支持下,我中心能够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作风建设”工作,扎实做好“解决社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常态化业务办理”工作,通过细化分解任务,狠抓任务落实,圆满完成了2022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各项任务,现就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县参保单位241个,参保职工7475人,其中缴费人数5197人、领取待遇人员2278人;新增参保单位6个,参保职工112人,退休人员152人;办理转移接续444人次,其中:跨体制138人,县外机关事业内转移67人,县内调动转移239人;办理个人账务一次性清退业务7人,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35.68万元;完成转入人员重复缴费退费5人,退费2.69万元;税务缴费个人退收7人次,退费7.59万元;7月份完成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共调待2187人,月增资37.45万元;11月份发放2022年度退休人员取暖费565.39万元,共计16396.75万元。基金收入12280.41万元,其中征缴养老保险10982.44万元,转移收入304.72万元,财政补助1265万元,利息收入6.27万元;基金支出15558.0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5175.57万元,其他支出10.27万元,转移支出372.22万元;代发项目支出2247.01万元;职业年金收缴6625.20万元,归集上解7168.45万元,发放职业年金980人,共计325.88万元。2.工伤保险现有参保单位325个,参保人数7937人,参保缴费已交至12月,共征缴工伤保险149.31万元。领取工伤待遇人员12人,工伤待遇申报2174674.64元(其中:工伤4人,工伤复诊4人,共计医疗费120173.0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80元;工亡2人,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795420元,丧葬补助金84678.5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42726.35元;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人,共计62349.75元;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人,共计68247元)。二、产生的社会效益1.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经办规程和要求,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有章可循,顺畅接续,维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2.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严把审核关口,理顺工作流程,及时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3.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政策,规范工伤保险各项制度管理措施和经办规程,细化量化标准,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三、存在问题1.因我中心机构增设、人员增加,办公用房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现有办公用房租用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四间暂作办公区域。2.存在参保单位申报死亡人员待遇停续业务不及时情况。因疫情、家属报告不及时等原因参保单位办理死亡人员待遇停续业务不及时。经核查,存在7名死亡人员待遇停续业务办理不及时,相关参保单位发现后能够立即办理待遇暂停业务并及时追回多领10.17万元。3.存在参保缴费不及时情况。部分企业及项目参保后我中心多次宣传工伤保险参保缓缴政策,但因资金短缺、效益欠佳等因素迟迟未按参保要求申请缓缴或在税务部门进行工伤保险缴费,随后我中心将对相关企业进行政策解释和宣传并下发催缴函,督促其尽快完成缴费。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社保基金管理再提高。严格按照“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切实解决社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和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维护好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违法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取得实效。2.政策宣传力度再加强。加大县人社局、财政局《转发<关于加强追缴欺诈冒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函〔2019〕70号)等政策宣传力度,夯实参保单位落实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主体责任,增强中心干部职工基金风险防控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意识,加快社保政策“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宣传进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宣传的覆盖面和实际影响力,从源头上杜绝欺诈骗保的发生。3.纪律作风建设再深化。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纪律作风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认真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安排>的通知》(宜纪办〔2022〕5号)和“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坚守纪律底线,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大内控稽核力度和违规领取待遇人员的核查力度,严抓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作风,切实解决社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和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4.快办工作效能再提速。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不断提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效能,不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精简业务资料,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业务经办效率,持续抓好待遇核定发放及转移接续等常态化业务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各项管理,抓细抓实全部业务,持续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向前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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