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殡葬事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殡葬改革方针政策,落实殡葬改革有关工作,促进移风易俗;指导县市区殡葬管理机构和殡仪服务场所(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塔))工作;开展殡葬业务政策咨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
住所 | 秦都区玉泉西路社会福利大厦8层 | |
法定代表人 | 姚伟 | |
开办资金 | 9.9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1万元 | 11.9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殡葬管理处.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基本工作开展情况(一)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细致有力。一是集中部署重大节日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对重大祭祀节日安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安全管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重大节日祭扫活动安全有序。二是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殡葬服务机构安全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四是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向社会公开殡葬投诉电话,妥善处里群众举报问题,没有造成负面社会影响。(二)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有效。一是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摸排整治工作。按照省厅《关于迅速摸排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情况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情况进行了第二轮摸排。加强了部门协作,建立了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摸排整治工作成果。二是扎实开展“活人墓”“硬化大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召开了全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动员会。举办了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工作培训会。对2012年以来开展的各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成立了整治规范联合督查组,建立了整治规范工作季报告制度。三是深入开展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公益属性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了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公益属性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将殡仪馆履行的基本殡葬服务职能交由社会资本运营和城市公益性公墓交由社会资本建设问题的县区,下发了整改督办通知,要求必须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全力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三)殡葬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一是编制了《咸阳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市火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县级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殡仪馆火化炉、焚烧炉等设备环保节能全部达标;确定了“十四五”殡葬公用设施建设目标:重点镇、村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达到30%,新建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墓区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现有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墓区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10%。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殡葬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二是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今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35万元资助1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安排30万元资助2个殡仪馆安装消杀设备。乾县城市公益性安葬投入使用,旬邑县殡仪馆完成主体建设,永寿县殡仪馆开工建设,全市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5个。对全市2012年至2021年中省市批准资助的殡仪馆新建、改扩建项目,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要求书面说明原因,并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三是惠民殡葬政策有效落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咸民发[2022]21号),惠民殡葬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下拨省、市惠民殡葬救助资金213万元,节地生态奖励资金50万元。全年共救助630人次,发放救助金204.15万元。四是殡葬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全市殡葬管理机构和所有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全部上线运行省厅殡葬管理信息化系统,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全年我市殡葬服务机构均安全平稳运行,未发生安全事故和新冠疫情。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向社会公开殡葬投诉电话,妥善处里群众举报问题,没有造成负面社会影响。(二)各县区民政局就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向县政府主管领导专题汇报,并联系投资方对公墓投资和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清底数。(三)基本实现了殡葬救助全覆盖。全年火化遗体11095具,火化量稳步上升。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围绕尊重生命、节地环保、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从推进火化、惠民殡葬救助、坟墓整治、设施建设、节地生态安葬、机构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省级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让政府倡导变成群众自觉。三、存在问题和困难虽然我市殡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历史长期遗留的个别镇办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个别县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引入民间资本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受土地因素制约,部分县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推进难;三是殡葬工作合力有待加强,殡葬工作涉及各个方面、需要联合开展工作的部门较多,但目前靠民政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突出;四是殡仪馆病菌消杀设备配置落后或缺失,有待予以完善;五是县级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有的设有专职机构或工作人员,有的无机构、无人员,造成工作上下联动、上下配合不到位。四、整改措施一是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全市殡葬工作联运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殡葬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机制。二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配合协调督导市殡仪馆二期、旬邑县、淳化县、永寿县殡仪馆项目,武功、淳化、乾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加快建设步伐,早日投入使用。三是关于殡仪馆病菌消杀设备配置落后或缺失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争取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四是持续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工作。市上将抽调相关部门组建专项整治规范工作联合督查组,进一步加强整治规范工作督导力度,对全市排查出的各类突出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依法依规逐一整治销号,全面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营行为。五、2023年工作计划(一)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大殡葬项目建设督查力度,督促旬邑、淳化、永寿加快殡仪馆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快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兴平市、彬州市尽快协调落实建设用地,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督促礼泉县、三原县、永寿县、淳化县等县区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开工;年底前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0个。三是申请市本级福彩公益资助兴平、武功、乾县、旬邑等县区殡仪馆配备现代化专业病菌消杀设备,开展职工健康教育、病毒消杀、操作防护等知识培训,提高殡葬职工健康防护意识,加强殡仪服务场所安全屏障。(二)扎实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工作。加强整治规范工作督导力度,抽调相关部门组建专项整治规范工作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排查出的各类突出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依法依规逐一整治销号,全面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营行为。(三)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推广活动。一是联合文明办、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出台《咸阳市文明礼葬工作指南》。二是加大《咸阳市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办法》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弘扬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环保文明殡葬理念和殡葬文化,提升全市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三是对征集的文明殡葬移风易俗先进做法案例进行提炼总结,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厚养礼葬、文明节俭、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四)提升殡葬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殡葬服务能力提升创建活动,加强殡葬业务政策理论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殡葬从业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技能,学习国内先进城市殡仪管理服务经验,在传统业务提升的基础上,满足群众需求开展个性化殡葬创新服务,开展暖心殡葬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等,提升群众满意度。对制约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运营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