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岐山县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 | |
住所 | 岐山县凤鸣镇东关街34号 | |
法定代表人 | 亢连科 | |
开办资金 | 694.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岐山县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42.59万元 | 527.7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中、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及非法行为,坚决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抗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坚决取缔各种无证医疗按摩店、医疗美容店、药店坐堂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放射卫生监督接收5户医疗机构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资料,并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对开展放射诊疗的12户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对3户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予以警告并罚款7000元。(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全年共受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23户。2、对全县住宿、美容美发、沐浴、游泳等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经营单位295户,560户次,对23户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34850元。3、对照量化评分表对全县134户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分。(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对8户水厂进行日常监督及信息更新,对疾控中心第一、二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进行了公示。(五)职业卫生监督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拉横幅、出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对辖区内的18户职业卫生用人单位,从职业健康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危害岗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下发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稽查1、培训宣传:共组织开展14次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开展10次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LED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行业法规,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居民区)进广场”活动,共开展宣传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2、稽查工作:一是对年度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共评查98份,良好98份;二是审查合议记录2份,确保合议记录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三是不定期对监督员着装情况进行稽查,总体情况良好3、国抽双随机:全年共接受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50件,其中公共场所18件,生活饮用水卫生4件,放射卫生1件,学校卫生9件,医疗卫生6件,传染病防治12件,完成率100%。办案7件,合计罚款9700元,抽检任务在岐山县政府网站已公示。4、县级双随机:我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随机抽取公共场所任务15件,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抽取公共场所2件。(七)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召开项目例会、培训会4次,开展项目考核4次。全县累计建立电子档案450231人,电子建档率96%,有动态使用档案208541份,使用率46.3%;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共摸底54689人,完成体检人数36470人,体检率为66.6%;协管单位共巡查监督单位2564户次,共下达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指导意见书2564份,上报涉嫌违法线索数1条,信息报告率100%。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医疗卫生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84户次,查处无证行医2起,现场取缔1户,立案查处1户,现场取缔庙会、集市上的牙科流动摊点6户,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警告1户,罚款67000元。传染病防治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单位及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275户,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75份,共立案77起,警告22户,罚款131000元。全年对3户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予以警告并罚款7000元。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23户,对23户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合计34850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医疗卫生监督量大面广、任务繁重,监督人员少,专项行动联络员制度落实难,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畅,卫生监督员单兵作战,难以形成合力。2、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种类繁杂,行业覆盖面大,导致监督工作量大,同时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增加了监督难度;3、项目管理工作未全面落实精细化要求,项目实施中还存在一些管理细节问题,例如信息化程度不高,居民健康档案对外开放存在技术障碍,由于疫情影响,本年度项目管理工作滞后,考核进展较为缓慢,总体成绩不理想。(二)改进措施1、坚决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坚决取缔各种无证医疗按摩店、医疗美容店、药店坐堂行医。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3、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4、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重视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行医相关政策法规;加强部门联动,争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打击非法行医。(二)继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继续将“双公示”制度建设纳入重要工作,积极探索诚信建设新路径,以制度保障公示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四)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平台利用率。把稽查工作与卫生监督执法更深层次的结合在一起,按时上报卫生监督信息网报,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陕西省罚没登记证(陕财政字C000250号)有效期:2020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