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城固县天然林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天然林工程检查与监督;天然林保护工程验收与评估;天然林保护工程宣传等。 | |
住所 | 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 | |
法定代表人 | 李强 | |
开办资金 | 5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城固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7.3万元 | 74.4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城固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全力推进2022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工程建设任务。2022年上级下达城固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任务计划1.8万亩,总投资510万元。其中:退化林修复0.6万亩,投资390万元;封山育林1.2万亩,投资120万元。各项工程任务在完成勘查选址、规划设计、作业设计编制上报、市局批复下达后,于10月陆续开展了项目招标,落实工程队及时进行了施工建设。其中封山育林任务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退化林修复正在逐步实施,计划于2023年5月前完成。2、加强天保资金使用和管理。2022年度中央预算内财政天保专项资金计划2008.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22.8万元,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资金592.85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471.84万元,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21.44万元。我中心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在工程资金管理使用上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监督和指导各国有林场执行天保工程各项资金管理规定,均在银行开设了“天保资金专户”,做到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违规抵扣现象。3、积极配合县林业局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一是为四个国有林场重新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二是按照《城固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四个国有林场单位性质转变及整编林果试验场、县苗圃事宜,县编办以城编发2022〔27〕号文件下达了通知,确定了林场性质和领导职数,四个国有林场全部转为全额事业单位。4、完成2022年度天保工程工作任务。一是顺利通过天保工程省级核查。5月10日-5月13日,省天保中心李龙光副主任一行,在市林业局陪同下,对我县天保工程实施和2021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天保中心和四个国有林场积极配合,经现场随机抽样检查,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工程实施到位,按期完工,达到作业设计要求;二是迎接了省发改委组织开展的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中期评估现场检查。9月14日,省发改委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一行,通过查阅各实施单位项目审批、管理、资金使用资料,查看施工现场,对我县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得到了一致肯定;三是组织、协助各林场完成2022年度天保信息系统职工身份确认和信息更新工作,并以局文件上报了审核报告;四是按国家局文件通知要求,开展了天然林管护能力调查摸底工作,注册并登录“全国天然林管护能力调查平台”,填报了森林资源管护相关数据;五是组织各林场做好2022年度各项工程作业地点选择、小班踏查、设计编制和上报审批,在上级下达了设计批复后,协助完成了项目的招标工作,顺利推进了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5、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是有序推进了国储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后,通过市林业局上报省林业局审批;二是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城固公司调配了工作人员,工作进入正规;三是配合市林业局对国家储备林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核查。6、完成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数据收集。按照省市要求和技术方案,在完成全县四个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完善并进行相应说明解释。通过国有林场矢量边界收集整理工作,彻底弄清了我县四个国有林场的经营范围、经营面积、确权面积、权属争议范围和争议面积,发现了国有林场确权当中存在的问题,为国有林场以后区划、经营、利用等方案编制和实施提供了准确、详实的依据。也为解决林地权属争议奠定了基础。7、大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一是拟订下发了《做好城固县2022年度林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按时完成了政策性林业保险续保工作;二是配合省农业风险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了针对政策性林业保险实施情况的调研活动;三是协助保险公司完成了松树病虫害灾损现场勘查认定,定损理赔兑付工作,各单位松树病虫害林木损失费用66.5040万元已经赔付到位;三是针对灾害性天气,及时开展了林木损失现场调查,对受灾害的单位、村进行了实地勘查定损,已进入理赔流程,预计赔付林木损失20余万元。8、持续落实封山禁牧责任。拟定并与各镇办、国有林场签订了封山禁牧责任书,同时与相邻县区签订了联防协议,并督促各单位制作了管护宣传牌,落实了封禁工作责任。9、完成的其他工作。一是配合局里进行了治沙专项行动整改核查;二是配合林草预警中心开展了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三是按县局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制订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及时做好生态脱贫相关工作;四是按时填报天保工程月报、季报等报表,及时报送纸质、电子版资料和相关信息;五是圆满完成了局里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一是实施天保工程以来,通过天然林禁伐、加强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大力植树造林,确保全年无盗伐和滥伐,无荒火和林火、重大病虫害灾难发生,使城固县秦巴山区森林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森林得以修养生息,有林地面积、林木蓄积稳步增长,二是组织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0.6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任务,使作业区防护林结构得到优化,林分整体质量明显提高,林地生态条件得到改善,进一步提高了防护林的综合生态防护功能。三是积极协助保险公司针对松树病虫害以及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林木损失开展现场勘查认定,为受灾单位和村组兑现森林保险,其中松树病虫害林木损失费用66.504万元已经赔付到位,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林木损失20余万元已进入理赔程序,极大的减轻了受灾单位和村组的林木经济损失。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国有林场技术力量存在断档现象,急需加强;二是国有林场退休职工的社保转换对接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国有林场职工的培训。二是加强与社保中心的对接,妥善解决社保转换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为推进天保工程顺利发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县林业局总体部署,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继续开展国家天保政策宣传,利用广电、报纸、网络、宣传牌等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落实省、市、县封山禁牧政策和措施,夯实责任,分片包干,扩大监督范围,确保管护效果。3、做好2023年度天保工程建设及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天保工程季报、年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4、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回头望”,查漏补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5、开展封山禁牧宣传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6、积极完成县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