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城固县江河管理站(城固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城固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城固县水资源管理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县河道采砂管理,河道建设工程审批,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情旱情检测预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 | |
住所 | 城固县友谊路中段37号 | |
法定代表人 | 贾世文 | |
开办资金 | 25.7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城固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7.07万元 | 15.8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河道禁采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24小时“全天候三班倒”巡查制度,全年巡查监管累计出动车辆700余台次(日平均行车380公里),人员3600余人次,查处并办理河道违法采砂案件4起,查扣三轮车31辆,行政处罚26辆,对沿江群众现场宣讲政策20余次,100余人次。有力的打击了在河道内非法偷采砂石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我县河道生态环境。2、河湖“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县河长办把河湖“清四乱”纳入巡查,建立台账。全年共计发现河湖“四乱”问题38处,均已现场移交沿江镇(办)整改处理。3、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开展河道汛前、汛中、讯后安全大检查3次,及时修复6处堤防安全隐患,确保了今年河道安全度汛、行洪畅通;编报了城固县2022年一江四河防洪度汛应急预案;汛前对全县197处村级简易雨量报警器、155处预警广播、31处自动雨量监测站等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警设备进行了检修和维护调试,维修4座水库放水闸门,汛期发布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息8期、重要水情信息2期,有力保障了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群众安全度汛。4、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第三十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下达年度取水计划49件,计划用水下达率100%;累计受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11件,均按要求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审查率达到100%;累计关闭城区自备水源井5眼,预计减少取水量0.08万立方米。5、涉河工程审批及工程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涉河工程项目初审2件,配合项目办做好施工现场监管,并按照要求对涉河施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管。6、河道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今年共计发放河道公共安全宣传彩页8万余份,增设河道安全警示牌40余面,出动安全宣传车20余次,开展集中安全宣传3次,河道内不安全事故逐年下降。7、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争取资金280万,新修文川河水毁堤防300米,投资30万新打饮水井一眼;二是争取库区移民资金30万元,用于田间道路改造;三是协助村上争取380万,新修田间道路5公里,新修田间渠道4.3公里;四是常态长效化开展“进、知、解”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老庄镇赵家坡村对重点人群和三类人群开展及全村农户开展“进、知、解”活动,通过大宣讲大宣传、大走访、大调研,吸纳民意,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户率达到100%,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河道生态环境取得的效益。河道执法规范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今年以来,为了巩固河道禁采治理成果,我站继续打破常规8小时工作规律,实行24小时三班交替对全县河道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以“全天候、无死角、零容忍”的工作态度,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对全县河道实时监管查处,严格执行包片分段责任制度,做到重要河段不离人,巡查监管全覆盖,确保河道禁得住、禁得死,防止死灰复燃2、汛期安全大检查取得的效益。开展河道汛前汛中讯后安全大检查3次,及时修复6处堤防安全隐患,编报了城固县2022年一江四河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确保了今年河道安全度汛、行洪畅通,沿江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了充分保护。河道公共安全宣传工作取得的效益。今年共计发放河道公共安全宣传彩页8万余份,增设河道安全警示牌40余面,出动安全宣传车20余次,开展集中安全宣传3次,河道内不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保护了广大学生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获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河道执法过程中仍有一些群众受经济利益驱动,加之法制意识淡薄,与河道执法人员“打游击、钻空子”,利用小型农用机具偷采砂石。因此,利用小型三轮等农用机具进行盗采行为至今仍有发生。2、改进措施:加强巡查力度,依据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大对利用小型三轮等农用机具进行盗采行为打击处罚力度,确保河道非法偷采行为禁得住,禁的死。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强化河道监管,切实保护河道生态。按照中、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知》《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湑水河朱鹮自然保护区段全面禁采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大河道巡查监管力度,对河道偷采偷挖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2、继续深化“清四乱”专项整治,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加强河湖巡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河道巡查机制,加强河湖保洁监督,确保河道及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继续做好河湖“清四乱”工作,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为治理整改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确保河道水生态环境健康有序。3、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将围绕“一个重点、四个常态”开展,以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样板县创建工作及水库安全运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常态做好山洪灾害防御、河道水情监测体系建设、水库安全度汛、水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四方面工作。4、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监管。严格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发证延续和变更等工作;积极对接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争取对全县规模以上取水户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取水户的取用水情况。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