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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4 16:38
单位名称 千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调查核实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情况,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救助。
住所 千阳县市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吕静仁
开办资金 1.2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3万元 1.3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在局党组的关心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围绕进一步织就密实的民生保障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努力增强和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全力打造更高速度、更有温度的精准救助,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精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止12月底,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627户6073人,发放保障金、一次性生活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取暖费等共计3425.95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55户1022人,发放保障金、一次性生活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取暖费等共计859.37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65人,发放供养金、照料护理费、一次性生活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取暖费等共计384.33万元;县、镇审批生活困难临时救助426户1288人次129.17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做实做细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了民政部门牵头的筛查预警机制,强化了与养老、医保、劳动就业、工会、乡村振兴、残联等行业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截止目前,今年共比对数据20批次,努力做到数据共享,政策无缝衔接。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或给予临时救助。截至目前,452名脱贫不稳定人口纳入低保226人,纳入特困供养5人,纳入孤儿1人,给予临时救助4户1.39万元;184名边缘易致贫人口纳入低保116人,纳入特困供养1人,给予临时救助1户0.5万元;358名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纳入低保214人,纳入特困供养3人,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人,给予临时救助16户7.15万元,做到了应纳尽纳,应兜尽兜,积极助力实现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目标。3、有的放矢开展低保特困年审复核。围绕应保尽保、因退尽退、动态管理的工作目标,以“兜底保障织网暖心”提升行动和社会救助领域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低保年审,大力宣传《宝鸡市低保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上学、大病等刚性支出扣减、财产适当豁免、重病重残“单人户”纳入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1至11月共新纳入城乡低保222户419人,退出不符合条件304户911人。以“三查”(查残疾种类等级、查法定义务人、查生活质量)为抓手,以“三落实”(一证一卡一协议两簿等资料落实、探视巡访制度落实、照料护理责任落实)为目标,积极开展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夏季送清凉活动,对全县192名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人员逐人上门慰问,增强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通过逐人查看,取消46人特困资格,新纳入城乡特困25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夯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责任,制定印发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制度(试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考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的使用,联合县财政局,转发了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了特困供养政策的规范实施。4.努力提高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抓住市上创新开展“现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的机遇,大力实施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提升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形式,努力解决少部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今年共投入68万元,为40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改善了居住环境,进行了室内外墙面粉刷、室内地面铺砖、吊顶、油漆门窗、更换门窗玻璃、整修线路、院子铺砖、房檐台硬化,配置衣柜、沙发、茶几等生活设施91套(件),为15户提供了照料保洁、心里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大大提升了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拓展了兜底保障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5.强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提高信息采集录入率。加强对镇级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全县镇级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录入量实现100%全面核对,全年核对城市低保对象2451人次、农村低保对象15116人次、特困供养对象761人次、临时救助对象523人次、城乡低收入对象44人次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做到核对前置、逢进必核,为社会救助业务精准识别、科学认定提供数据支撑。配备授权二维码电子扫描专用枪8台,切实提高信息核对工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更好、更快方便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按月及时填报全国核对工作平台统计数据,确保数据报送及时、真实、全面。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对全县镇、村(社区)75面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进行规范完善,按照版面布局、公示内容、张贴顺序“三统一”的原则,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等其他共五个方面的救助,根据群众关注和需要了解的方面,对政策进行了缩减,突出向群众公开公示纳入的条件、不能纳入的“红线”、申请办理的程序、享受救助的标准等,将缩减后的政策和审核公示、长期公示的样表、要求统一打包发给各镇,由各镇统一打印公示底表,盖镇政府公章,发往各村按要求顺序张贴。在每个公示栏上,均标明了镇、村名称、县、镇监督举报电话,大大提升了社会救助信息规范化公开水平,取得了很好效果。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一)存在问题:1.政策宣传上还不深不广。去年九月份开始,城乡低保、特困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对镇、村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熟知度、掌握度提出了新要求。加之去年以来,民政部印发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市上下发了《低保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从工作实际看,镇、村在政策宣传上还不深、不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对政策学习的主动性和全面性、系统性都不强,这是影响社会救助政策在少数镇村不能精准及时落实的主要原因。2.政策落实上还有应纳未纳的情况。从平时下乡检查情况看,面上,保障覆盖面接近百分之百,但还零星存在明显符合条件而未纳入保障的情况,尤其是低保、特困。3.少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堪忧。通过对特殊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的检查、排查,发现少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生活质量很低,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潜在风险。(二)改进措施:1.深入持久宣传政策。2023年,对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通过规范社会救助公示栏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将政策和保障情况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政策公平公正实施。2.通过健全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力争建立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积极改变村(社区)无人愿干事、不认真干事的现状。健全完善村(社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巡查排查人员队伍,镇、村建立每月至少两次开会研制本管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的长效机制,通过以上举措,使出现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进入工作视线,符合相关政策,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3.多措并举,让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得到切实保障和改善。认真总结今年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提升项目的经验和不足,明年全县范围内再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形式,实施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工程或项目,进一步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社会效益,将兜底工作做实、做出特色、做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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