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县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畜禽定点屠宰、兽医、渔业、渔政、农机、动物防疫和动植物检疫等农业领域涉及的执法检查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 | |
住所 | 千阳县城东大街5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耿维杰 | |
开办资金 | 22.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千阳县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89万元 | 27.29万元 | |
网上名称 | 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执法监管一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全县农资经营门店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随机抽取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计划、抽取结果、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等依法公开;二是重点抓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日常执法检查。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资游商游贩、电商销售的监督管理,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配合市支队开展市县交叉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全年来共投入农业执法检查人次达480人(次),检查农资饲料经营门店、种植养殖主体52个,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检查、小麦条锈病蚜虫用药专项检查、市县农资交叉检查等共6次,发现不规范经营问题和隐患15个,其中现场纠正11个。四是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督导检查。会同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前后深入水沟、南寨等镇开展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切实筑牢全县耕地安全防线,为坚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二)案件查处截止2022年12月底,大队共立案办理销售劣质种子案、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等案件8起,罚款合计1.62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2万元,没收劣质小麦种子33袋412.5公斤,折合人民币0.23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案件1起、种子2起、渔政4起、农机1起,先后处理3起农村宅基地纠纷、1起种子纠纷、1起除草剂药害纠纷,调解成功1起农机事故伤害纠纷。(三)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充分利用农资微信群、QQ群、电话、现场检查、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动物调运检疫、疫病防治知识、《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通过普法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检查对象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定程度上培育了千阳县良好的整治环境,促进了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上半年共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千河流域千阳段禁渔、农机法律法规、《“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指导意见》等各种宣传20场次,悬挂条幅10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四)平台维护依托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我们把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与日常检查有效结合起来,在摸底清理全县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机农经类检查对象的基础上,定期上报案件办理情况和随时上报工作开展近况。向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上报执法检查动态35次、2021年农业执法案件信息11起;向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系统上报2019年-2021年农业执法案件信息20起。(五)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千阳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整治。重点聚焦豇豆、韭菜、芹菜、鸡蛋、生猪、肉牛肉羊等食用农产品,继续实施千阳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开展农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先后10次深入到全县16家农药经营单位和陕西千湖现代农业园、锦泰农业园、海升苹果园等农业示范园、种植生产基地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地毯式农药大排查大整治。与县农安中心、县畜产局等部门开展豇豆、韭菜等重点品种农药残留问题联合检查和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督促生产者严格执行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农药(兽药)使用记录等制度,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无死角。三是实现黄河禁渔执法零突破。以千河流域千阳段为重点,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水面、岸边蹲守等措施,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为主要内容,严厉打击销售使用违法违规渔具网具、非法捕捞、“毒、电、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共出去执法人员35人(次),组织执法行动12次,共办理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4起,没收虾笼1条(30米)、皮裤2条、渔网7条(220米)、轮胎1条、蓄电瓶1块。有力的打击了黄河流域渭河支流千河段禁渔期非法捕捞者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扼制了更多渔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六)能力提升大队制定了《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先后组织11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培训、3人参加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11名执法人员参加宝鸡市综合执法培训;单位内部开展了“农业执法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班”培训活动,单位每一位执法人员既当老师又当学生,讲自己分管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案例案件,分享执法经验、办案技巧。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七)项目建设今年争取到县财政局执法服装和标志设备配备购置资金资金5万元,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采购要求完成10名执法人员执法服装和标志采购工作;争取到省级综合执法专项资金15万元。(八)信息宣传全年共在市县农业网站发表“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禁渔期执法监管工作等农业执法工作信息8篇,撰写调研文章2篇。(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是在张家塬镇指导完成小麦条锈病统防、春季农业生产、夏收等工作任务;二是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对千阳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督导调研任务;三是完成县体委综合家属楼、乾丰东岭家属楼、商会家属楼、金发后五金公司家属楼疫情防控、红十字协会捐款等工作任务;四是完成三合村的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任务;五是完成全县农业执法领域行业内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六是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共向红十字协会、“抗击疫情支援西安”、“乡村振兴,陕西专场”网捐共计1290元。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牢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底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推进农业执法工作实现新跨越,各项工作进展良好,全面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招商引资途径缺乏,工作不尽如人意;二是农业行政执法改革还未到位,人员身份未定性,影响工资待遇晋升;三是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计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二是加大项目争资力度。继续捕捉中、省、市农业执法投资动向,争取项目资金。三是积极配合完成农业园区、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农业重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2022年度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2022年度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3.2021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法制宣传先进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